《娱乐诸天》第282章


“那既然这样,不如我们上街上打探一番吧!”
此刻郑恺也没有什么办法,只好听妙善的。
……
“蜀国?”
郑恺和妙善一起摇头,他们都不知道主世界之中怎么会有这样一个国家?虽然在千百年前也有过,不过已经被灭国了。
穿上这里的服饰后妙善呈现出了她所有的美丽,明眸皓齿,雪肤朱唇,气质优雅出众,引得不少路人一直盯着她看。
当然了,小猎豹郑恺也不例外,也在偷偷打量着她。
妙善问郑恺:“这里的一切都与我们所熟悉的现实世界完全不一样,你说是吗?”
虽然,主世界当中人类还穿的是古代的服饰,不过全都是宋代的服饰。
而这里的居民打扮得久远。似乎和妙善记忆中那个蜀国打扮的一样。
“啊……是的。”郑恺收回心神,慌乱地回答。
“可是这里不是人间界吧?”
这一点妙善和郑恺都不能确定,因为他们俩从来都没有离开过地仙界。
主世界之中主要分为三界,一为天界,二为地仙界,三为人间界。其他的不过是大能开辟出来的小世界。基本上都围绕这三界,面积也不会太大。比如说佛界。
“如果孙兵在这里就好了。”
郑恺自言自语道。虽然孙兵此次来的是分身,道行可能还不如妙善,但他处事经验丰富。
在这种时候比郑恺和妙善(只知道行善积德的观世音菩萨)加起来都更有用。
只是他在哪里呢,难道他早十几秒钟被白光卷走,就被弄到了不同的地方吗?郑恺心里十分牵挂。
在执法者心中孙兵不但是他们的王,更是他们的守护神。所以郑恺他们这些执法者一有什么事,便会当仁不让的冲出来,这次便是这样,在面临危险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保护妙善和郑恺。如果孙兵因此受到什么伤害,虽然只是一具分身,但是郑恺是无法原谅自己的。
“既然我们没事,孙兵一定也安然无恙,他比我们可机灵多了。”妙善看出了郑恺的心事,委婉地安慰他。
郑恺勉强一笑,停住脚步,问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当然是先找到孙兵了!”妙善理所当然的说道。没办法,平日里只会积德行善的观世音菩萨,此刻已经完全漕了。所以只能把希望寄在那个看起来很不靠谱的人身上。
“可是此刻找不到,该怎么办?”郑恺无语,大姐,我要是能找到,我不早就找到了,可是这个空间里连诸天护腕都没法使用,你让我怎么去找?
“笨啊!依照孙兵那个家伙的习性。他绝对不会呆在村里镇里这样的地方。一定会去最大的城市,最豪华的地方!”妙善智珠在握,一副很了解孙兵的样子缓缓说道。
郑凯想了想,依照孙兵的习性,确实会如此。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然后说道。
“那还等什么,赶紧向蜀国的皇城出发!”
说完很不解风情的率先走了。一点儿都不照顾一下,还在等待他表扬的妙善。
“我去(跟郑恺和孙兵厮混了几天的时间,刚学的)!没看见我这个大美女还在等着你表扬啊,真是不解风情,臭木头。哎!等我一下!”
第275章。记忆消失 (中)
“砰”的一声巨响,孙兵捂着头叫起痛来。
“哇,我今天怎么老受伤……这是什么啊?”他伸手摸着头上的天空。白云正在他脚下飘浮,他至少飞到了五、六千米的高空中,再想飞高一点儿的时候,却被撞了下来。头上似乎有什么东西,虽然看不见,可是却阻挡了他继续向上飞。
“真是奇了怪了!天还加了盖?”
孙兵非常不满叫起来,“这是什么地方啊,哪有这样的道理!”
可是不管他怎么叫,“天的盖子”确实存在在那里,他又飞出了几十里远,又试探了一下,你妹的!天还是有盖子。
孙兵摸着高翘的鼻子:“这里的妖怪难道从来不飞行?这多不方便啊……等等,妖怪?”
他猛地觉察到了什么,开始在空中四处顾盼,最后惊讶的想到:“没有任何妖怪的气息……这怎么可能?”
要知道,这里可是主世界,就算此地荒芜,可是依照这里浓郁的天地元气,石头都可能成精。可为什么孙兵从山林到村庄,又走了这几千里路,一点儿妖怪的气息都没有发觉?
“难道这里的妖怪全是比我道行高很多的,令我觉察不出来?不可能啊,我已经很厉害了啊。”
孙兵对此很自信,要知道,就算是在最强的主世界当中成就金仙的也是屈指可数,达到了他本尊那样的存在,更是凤毛麟角。虽然他只是一个分身。但也有着金仙的道行。这个级别的修炼者。数遍整个洪荒宇宙恐怕也不超一百个。所以孙兵否决了自己之前的想法。
“难道……这是一个没有妖怪的世界?”孙兵这么自语着,看着脚下的山河美景,一阵寒意爬上了心头。
……
“是这样啊,谢谢您了。”妙善礼貌地向为他们指路的人道谢。她刚刚打听了去京城的道路——别人不好说,不过只要孙兵在这里,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向着最大、最繁华的城市前进的。郑凯和妙善就是这么想的,所以才决定向京城进发。
“走吧。”郑恺用隐身咒护住自己和妙善,一起飞上了空中。
他们不像孙兵那样张扬,不会像他那样一味地向上飞,也就不可能发现这里的天“加了盖”,但是妙善发现了另一件奇怪的事。
“没有啊……”妙善又飞过一座小镇,忍不住喃喃地道。
“没有什么?”
“没有庙宇。”
“庙宇?”郑恺很是不解,没有庙宇有什么奇怪的?
“依这里所处的时代来看,人类应该已经有了宗教和信仰。可为什么没有寺庙、祭坛、教堂这一类的建筑?”
“哦……”郑恺对于古人的社会和生活习惯不是那么了解,可是这一路走下来确实没有看到类似的建筑。
“宗教的雏形在人类的社会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就已经有了。不论哪个时代,人类总会把自己信奉的神灵请进他们的殿堂里供奉起来,而这里却没有这些。没有神自然也就没有妖魔,没有……”妙善不由打了个冷战,他们究竟到了一个怎样的世界?
……
一个国家的国都总是既繁荣昌盛又秩序井然,而孙兵刚好是一个即会享受这种繁容又不愿意守任何规矩的家伙,所以他来到这里才二十分钟,就成了一个社会治安的危害者。
“好,我放下他。”孙兵一松手,将原本被他提在手中的矮胖男人被丢在了地上,他举着双手对手持兵器围着他的士兵说,“我已经放手了,你们干吗这么紧张?”
“大胆狂徒,竟然敢在天子脚下撒野!”
“我没干什么啊……你们竟然找了这么一大帮人来,太小题大做了吧。”
他身后不远处,一座酒楼已被拆成了平地。废墟上,人们正大声吆喝着把埋在下面的人挖出来,头破血流、断腿折臂的人躺在路边呻吟,匆匆赶来的大夫就在路边治疗那些受伤的人。
“伤人毁楼,还敢狡辩!兄弟们,拿下!”领头的士兵一挥手,众人立刻一拥而上,刀剑拳脚,一起向孙兵招呼下来。
“我都说过没钱了,他们还是硬要,是他们不好啊。”孙兵非常轻松地在人群中跳来跳去,一边还理直气壮地说。
“无耻凶徒,拿住他!”
“小心!这个家伙简直像只猴子。”
“先砍他手脚!”
“啊……”刘地张大了嘴打了个哈欠,“饭也没吃好,酒也没喝够,千里奔波之后还要被同类打,我真是太可怜了。”边咕哝着边把一个士兵踢了个跟头。
这一队士兵有十几个人,原本有七八个人围着孙兵进攻,其他的人已开始还在维持秩序,这时眼看同伴们奈何不了刘地,便一同冲了上来。
“闹事啊,闹事啊,我要闹事!
我喜欢闹事。
闹事多有趣啊,
啦啦啦啦啦……”
孙兵一边唱着乱七八糟的歌一边打这个士兵一耳光,踢那个士兵一脚。孙兵是蓄意在这里捣乱的,自己在这里为非作歹,搅乱社会治安,这个世界的管理者该不会不闻不问,说不定就可以把那个将自己拖到这里来的家伙引出来。
好吧,虽然这个说法说得过去,但是不得不承认。孙兵来到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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