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国之猛将召唤》第238章


宰相同平章事”,他们与大论共掌国政,一切重大国事都由宰相会议研究决定,报请赞普批准后执行。在宰相之下设置各类官员,分掌各种政务。其中有曩论(内相),掌管官员升迁调补等内政,相当于吏部尚书
纰论(外相),相当于鸿胪寺卿,掌管外国使臣的接待等外政事务。“岸奔”(度支使),分掌财政。资悉波折逋(大会计官),掌管征收赋税。喻塞波掣逋(断事官长),又称“整事大相”,掌管刑政,相当于刑部尚书。此外还有掌管宣发诏令的给事中等官员,合称宰相僚属。在上述诸官中,大论最尊,总揽政务,事无大小,必须由他批准。上述的官职都由贵族担任,父死子代,世袭其职。这样国家政治、军事等各项政务由王廷统一管理,贵族就不能各行其是,加强了王廷权力。
松赞干布在官吏制度上还制定了官阶品级制度,向各级官员颁发告身(一种章饰),分六种,各有大小二等,共十二等。最上等为瑟瑟,次为金、银、镀金、铜、铁。
松赞干布制定和颁布法律。据吐蕃史书说“松赞干布在位,以臣民于君前忿教争竞,无礼无仪,乃创十善法律,使善者有所劝,恶者知所戒”。据记载当时颁布的律文有二十条,其主要内容在于:“令行善者劝,作恶者惩,强梁者以律绳之,贫弱者以法扶之,设四兵以为禁卫”。“定度量衡之法,设阡陌之制。教民习书,为马装备,创兴礼义。”这都是说的立法的意义。至于法律律文,有“争斗者罚金,shā rén者依其大小抵偿。盗窃财物者,罚赔八倍,并原物为九。**者,断肢体而流之。诳语者,割舌”(刘立千译《史鉴
各种记载不同,有的说弃宗弄赞有“十善法律”,有的说有“德行诫命十八条”,多为道德训条,有些是出于后世附加的。根据史籍记载弃宗弄赞时制定法律,用刑罚来维护社会秩序,是符合当时历史情况的。史书记载说吐蕃“用政严酷,人无敢违”。“其刑,虽小罪必抉目,或刖、劓,以皮为鞭,抶之从喜怒,无常算(数);其狱,窟地深数丈,纳囚于中,二三岁乃出”。当时吐蕃社会发展比较落后,制定这样落后的刑罚,也完全符合奴隶制度的情况。
在兵制方面,松赞干布把地方行政组织与军事组织结合起来,把吐蕃全国分成四个如:伍如(中翼),辖以逻些为中心的雅鲁藏布江以北地区;约如(右翼),辖以雅隆河谷为中心的江南地区;叶如(左翼),辖雅鲁藏布江上游南北之地;拉如(后翼),辖雅鲁藏布江中游南北之地。征服苏毗后又设一孙波如。“如”有“翼”、“旗”的意思,是吐蕃的大军事区和行政区。每如分为上下两个分如,共八个分如,每个分如各有四个千户所,每个如又各有一个下千户所,四如共有三十二个千户所和四个下千户所。
另外,还有四个禁军千户所分镇四如。每个分如有元帅一人,副将一人,判官一人。分如在旗帜和马匹上各有不同颜色,作为区别。军队编制以一百余人为单位,设一个百夫长。一个大五百统帅五个百夫长,一个千夫长统率两个大五百,实际上每个千夫所有各约万人左右,统率二十个大五百,以后称为万户府或万夫长。各千户既是军事组织单位,也是地方行政单位,同时也是原来的贵族领地。大将以下各级官员,都是由当地的大小贵族担任,世袭其职,但须经王廷的任命。所有士兵都登记造册,由朝廷掌管,全**队由兵马都元帅统率,调动以赞普的金箭为凭。
据藏文史籍《五部遗教》、《贤者喜宴》等记载,改编后的兵力总计402400人,这与《新唐书·吐蕃传》中吐蕃“胜兵数十万”的记载相吻合。
吐蕃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为有利于生产,繁荣经济,松赞干布从唐朝的均田制中得到启发,他结合当地的社会实际,施行了一种比较特殊的均田制。根据自由民在吐蕃社会所处的重要地位,他下令,首先把王田和一部分国家财物(如牲畜)分给了贫苦的自由民,“开拓荒地,划分良田牧场”,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与畜牧业,并制定了“绿册”,登记平民的户口和耕地面积,随土地而固定赋税。
土地分配之法还曾推行于奴隶中,耕种王田的每户奴隶可按劳动力的多少分配一份土地,也立有专门的户籍册,并规定了所使用的土地及担负的租赋与劳役。经过多年的休养生息与社会安定,吐蕃的经济逐渐繁荣起来。
畜牧业上,饲养的牲畜以牦牛、马、羊为主,亦杂有猪、狗等家畜。春、夏季逐水草而居,秋、冬季节有固定的草场。“牛羊蕃息,蹊径皆满,”吐蕃王朝征收的“牛腿税”从侧面也反映了牧业发达的程度;农业上,此时已有了较高的生产水平,培育和引进了新品种,农作物以青稞、小麦、荞麦、豆类为主。在耕作技术上,一般采用“二牛抬扛”式的犁耕,农田相连,人民以“高地蓄水为池,低地于河中引水灌溉……开辟阡陌”并“广开田亩,兴修水利,沟渠纵横。”这些比以前都大大地进步了;商业、手工业得到了发展,淬火和磨砺技术的掌握,冶金业水平的提高,为干戈风云、驰骋疆场的千军万马ti gong了足够的铠甲刀箭等。吐蕃商队的足迹,踏遍了中亚细亚各国,创造了高原上前所未有的奇迹。
松赞干布在文化方面的建树,最为人称颂的是创制文字,派吐蕃子弟求学长安和崇奉佛教等项。从前,吐蕃没有文字,“其吏治……结绳齿木为约。”
《敦煌吐蕃历史文书》记载:吐蕃古昔并无文字,乃于此王(松赞干布)之时出现也。
根据吐蕃对外关系、生产发展及治理朝政的迫切需要,公元7世纪初,松赞干布派出以吞弥·桑布扎为首的16名贵族子弟到天竺(印度)等地留学,研究梵文和西域各国文字。经过反复的比较,采取笔划简单明确、易于书写的不同形体,创制了有30个字母的藏文拼音文字(都是辅音),又利用辅音重叠或在辅音上添加一定的符号构成复辅音。另外又设计了4个元音符号,加在字母的上下,用来拼写藏语。
藏文创制后,松赞干布不但身体力行,自己专心学习了4年,而且他号召大臣们学习藏文,特别规定青年贵族子弟必须学习,学业好的还要给以奖励。他又命吞弥·桑布扎撰写了《文法根本三十颂》,以韵文歌诀说明主要的文法规则,包括8种“格”和虚字的使用法,作为学习藏文的教科书(尽管有人对吞弥·桑布扎一人创制藏文之说持有异议,或者说是众多无名英雄的集体劳动成果,但藏文的创制的确是在松赞干布任吐蕃赞普时完成的,这一点一直为众所公认)。由此,吐蕃的民族文化得到迅速的发展和广泛的传播。
松赞干布在位时,选派了一批精通藏文的贵族子弟到唐都长安,入太学学习《诗》、《书》'32',让他们大量地接受唐朝先进的封建文化。这些人聪慧不凡,许多人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如唐高宗时的吐蕃使臣仲琮精通藏汉两种文字,辩才无碍,曾为唐人所称道。又如唐中宗时赴唐迎娶金城公主的吐蕃使臣明悉猎与汉族文人对诗,由于其“玉醴由来献寿觞”极为得体,被传为佳话。
吐蕃人原来信奉苯教,以占卜休咎、祈福禳灾、治病送死、“役使鬼神”等为其主要huo dong。传说吐蕃先王以苯教治国,直到7世纪时,苯教首领在赞普朝廷中还保持着较高的地位,如大小盟会时告神的巫者即是。松赞干布从泥婆罗、唐朝引进佛教,将佛像、佛经、法物等输入到吐蕃。据载,吞弥·桑布扎回国时也带来了几部佛教经典,以后译成藏文,自此佛教开始传入了吐蕃。松赞干布在吐蕃建立了大昭、小昭二寺以及12座佛教寺庙。不过当时吐蕃人绝大部分是信奉苯教的,即所谓“好咒誓、谄鬼神”,还没有多少人出家为僧。直到赤德祖赞赞普时代(704—755年),佛教才逐渐在吐蕃境内传播开来。
松赞干布对周边各国,采取了睦邻友好的政策。他在位期间,把坚持发展与唐的亲密关系,作为缔造强大繁荣昌盛的吐蕃王朝的基本国策,使吐蕃和唐朝的关系极为和睦,双方之间互敬互助,加强了彼此的友好情谊。尽管后来双方的统治者屡次失和,但两族的传统友谊却一直继续下来,双边使节往来与年俱增,络绎不绝,并在往返的信件中经常提到相互“虽云两国,实若一家”?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