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歌谣》第36章


嗯,其实我也知道。不过做先生的女儿我也很高兴,只要能跟着先生罗娜就心满意足了。不过先生的夫人会喜欢我吗?
会的,一定会,我妻子也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何况你又这么天真可爱,谁看了都会喜欢的。
此后,罗娜便不停地询问我一些关于中国的事情,我耐心地一一替她解答,也好尽量分散我原本低沉的心情。
车子驶入市中心,我找了一家车场停了进去。
先生要干什么啊?
换车。
车场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子,一身的汽油味。听到我说要卖车,马上一脸笑容地请我到边上的屋子里稍坐,自己带上几个伙计去检车了。
先生,我们为什么要换车啊?坏了吗?不是新车吗?
车是肖本娜送的,我怕有定位系统。换一辆,比较保险。
很快,车老板就检查完毕进到屋子里来,从他的笑容就可以看出其满意的程度。
先生的车是新买的,为什么要卖啊?
太废油了,所以不想要了。
听到我的话,车老板笑了笑,之后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了。看着他臃肿的身体,我真为那把已经吱吱作响的椅子担心。
这位先生,您卖车,我买车,原因不方便说的话,也没关系。
看来这老板是认为我的车是非正道得来的了,不过也没关系,只要能处理出去就好。
老板说的是,那您看怎么办的好?
本来嘛,这是新车,又是名厂新款,路税也是新缴的。按理说,应该最少给您八万。但先生恐怕没有车主证明吧,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只能给两万。
这老板还真会做生意,车主证明我还真有,复雷戈把它连钥匙一起交给我的,但车主地址留的是本家古堡,我不想被人注意到,惹来什么麻烦,于是便回答道:
可以,不过我还想在您这儿再买一台车。
好啊!我现在就陪您出去挑!
他一看这是个双重买卖,原本奸诈的脸上立刻又堆起了笑容。我跟着他绕着车场走了一圈,他不厌其烦地将每辆车的情况都跟我介绍了一遍。不过我倒是没所谓,只要是不出毛病,不是赃车就可以。
罗娜,你喜欢哪一辆?
红色的那个吧,和泽多先生的车一模一样。
她所指的是停在前排的一辆minicooper,原来泽多的车是这样的啊,果然很小。
这辆车太小了,跑长途恐怕不方便,再选一个。
那就,蓝色的那个!
好,就这个吧。
本来这车子是肖本娜送的,我只要处理掉再换一台就好。但为了不让老板起疑心,便假装与他讨价还价。
就这台车还给您,我再加四千,不能再多了。要知道,您的车没有车主证明,一般人不敢接的,很麻烦。
好,四千就四千吧,不过我要现金。
这好办。先生把这张表格填了,我马上寄出去,七天就可以过户了。
我按照泽多给我的假护照上的资料,填写了表格。至于地址,当然不能写本家古堡的了,我想来想去,最后写上了之前在伦敦住的那家小旅店。
手续办好之后,我们便换了新车。开出车场的时候,我又看了一眼那辆于泽多的车子一样的红色minicooper。
罗娜,你确定泽多的车和那辆一模一样?
对!
泽多的车也有天窗?
有。
难怪……
先生发现什么了吗?
我知道辛蒂是怎么把尸体带古堡的了。
是吗?怎么弄的?
桑普管家有每个房间的钥匙,辛蒂是用绳子绑住尸体,从古堡左边的某个房间的窗户慢慢将尸体降下去的。
原来是这样!先生怎么想到的?
其实我早就想到了,要将尸体带出古堡并不难。主要是当天看门的女佣对我说她听到了一声电子门的声音。我一直没想到为什么会有电子门声,今天看到了泽多的车型,终于明白了,那个声音不是在开车门,而是在开天窗,辛蒂是将尸体通过天窗直接降到车里的。
哦,那先生既然早想到了,为什么当时没有告诉复雷戈管家啊?
我也不知道,当时就认为不应该全都告诉他。
在加油站加油的時候,我叫罗娜去买一本英国的地图册,自己抽空用路边的公用电话与国内的妻子通了话。不想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替我担心,便没有告诉她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只推称公司交待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晚些时候才回得去。妻安慰我不要着急,嘱咐英国气候阴冷,多添些衣服。放下电话,我顿时感到心里温暖的紧,一个人不论在外面怎样呼风唤雨,怎样只手遮天,都是一时的成败而已,只有家才是永远的归属,只有家才能无条件地包容。
先生,现在去哪?
罗娜问话时,我已经在市中心买了行动电话,又帮她开了银行户头,将肖本娜和泽多给我的钱全部转给她。自己消了户,想想这下应该万无一失了。
向英格兰的方向走,罗娜帮我看地图。
六十八号A级路。
好,我们出发吧。
我虽然很早就拿到了驾驶执照,但自己开车的机会却很少。好在A级路上的车辆并不多,我还可以分出一点注意力去听听新闻。
先生,你一路没说话了,为什么要听新闻啊?
听听看有什么旅游指南之类的报道没有。
嘴上这么说,但其实我是在模仿泽多的做法,苏格兰警场没有拿到我的通缉令,但不代表英格兰也是安全的。我逃狱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还不知道,如果严重到由新闻报道通缉令的程度,那么英格兰我就回不去了。
半个小时的新闻播报完毕,我终于也松了一口气。看来事态还没有到达不可收拾的地步,但小心为妙,进入英格兰之后,还是先找一个小城市摸摸情况,不要直接回伦敦的好。
罗娜,看看地图,约克郡怎么走?
前面就到新堡市了,在那里转十九号A级路。
新堡城,从北进入英格兰,遇到第一个大城市。是个不错的旅游胜地,据说很多电影都是在那里取景的。车子从新堡市穿梭而过,晚秋的英国,天色暗的比较早,熙攘的路灯交替地亮着。现在是下班的时间,拥挤的车辆,装载着回家的人们塞满了隔壁的街道。
宝贝,饿吗?
不饿,先生。
那我们直接到约克去吃晚饭吧。
好,不过先生为什么选约克啊?
罗娜喜欢读小说吗?
喜欢啊,辛蒂姐经常帮我从桑普管家的屋子借书给我读。
是吗?罗娜最喜欢哪本书啊?
好多。
没想到啊,我们罗娜还是博览群书啊。那最喜欢的作家呢?
爱伦?坡尔。
世界推理小说的鼻祖啊,我也很喜欢他。罗娜喜欢读推理小说?
嗯,桑普管家的书除了史记就是推理小说。
呵呵,原来是没有选择啊,不过推理小说很有魅力,你这么聪明的孩子看这方面的书很合适。
先生也喜欢看?哦,对了,先生喜欢柯南?道尔吧?
不错,你怎么知道的?
前天在爱丁堡经过福尔摩斯雕像的时候,先生一直在看舍不得走。
呵呵,你倒是挺细心的,柯南?道尔的确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在我眼中,他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之父。在他之前,虽然像狄更斯,威尔基?柯林斯这些作家都写过推理小说,但都不是他们主流作品,第一个以写推理小说为主流的人就是柯南?道尔了。
我也蛮喜欢他的,关于福尔摩斯的六十四篇作品,我读过六十一篇。
六十四篇?不对,中篇加上短篇一共只有六十篇。罗娜也有记错的时候啊?
没记错,是六十四篇。
是吗?那你说说,都有哪些。
我从十岁就开始读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系列我至少看过七八遍了,罗娜说的这些作品名字里,我很容易便听出有六部是她记错了。
宝贝,《死囚骑士》、《项链》、《女儿》、《皇冠的秘密》这四部你记错了,其中《项链》是莫泊桑的短篇作品,另外三部我就不知道了。
不会!先生要相信我,真的是柯南?道尔写的。
好好好,那你告诉我,这几篇写的是什么内容啊?
不知道,我只看过《女儿》,但作品并没有写完。大致的内容是,一个很有钱的乡绅,有四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但平时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个老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服侍他。有一天,这个老乡伸感觉自己快死了,就把四个儿子都叫回家里,准备分配遗产,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发现四个儿子都死在了同一间屋子里,每人的胸口都插着一把刀。之后福尔摩斯受老仆人的委托去查案子。
没了?
嗯,写到这里就没有了。
故事里全是男的,标题为什么叫女儿啊?
我也不知道啊。
福尔摩斯系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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