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肚子里有棵树》第440章


“这是你们的妹妹,依莉莎,嘿嘿。”胖子低头认罪,死不要脸的。
“这是老三?”警察郎苑终于懂了,同时下了毒手。
“还有老四没?”科学家柳萱考虑问题就比较全面。
“绝对没有!”胖子连忙矢口否认,赌咒发誓。
远在罗格营地的弗拉维,你还好吗?老四是没有,老大还有一个啊!
“两位姐姐好!”依莉莎乖巧地躬身行礼,说得居然是藏马山方言,看来胖子已经有过嘱咐。
两位姐姐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娃都这么大了啊。
婴儿车内躺着一个金发柔顺的奶娃娃,却长了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好奇地瞧着两个低下来的大脑袋。
“丫头还是小子啊,叫什么?”柳萱逗着小娃娃,小娃娃就嘎嘎地笑,看上去有三四个月大?
柳萱算了算时间,无限鄙夷胖子,枉费了我一番口舌。
“是丫头,她叫伊万卡!”依莉莎陪着小心,却也是满满的骄傲。
柳萱若有所思地问道,“你是这个世界的总统?”
“不不不!你们的老公,是这个世界的神!”胖子腆着肚皮,崖岸自高,顾盼自雄。
你们家神都长这么胖的吗?
“那两间宫殿是怎么回事?”优秀侦查员郎苑还是发现了问题。
萝莉温蒂从右边的宫殿走了出来,不知为何撅着小嘴,像极了少女版的芭比娃娃。
依莉莎连忙解释道,“两位姐姐,这是温蒂,她不是徐晃的夫人,她是徐晃买来养大的。嗯嗯,她其实是一位公主。”
柳萱和郎苑一头,嗯嗯,萝莉啊,公主啊,还小了点儿啊,还没上手呗!
同时无限鄙夷,死胖子,看不出来啊,你居然还好这一口?
死胖子一直没闲着嘛!
那么,左边的宫殿呢?
左边的宫殿里走出了小火焰。半边王的脸上虽然有道伤疤,模样倒也颇为俊俏。
柳萱和郎苑面色陡变。胖子就有点莫名其妙。依莉莎还在努力地解释,“两位姐姐,这是火焰王,他是男的!”
这就没法原谅了。
死胖子,你居然还好这一口?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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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时间不多了啊(完本感言)
夹袄也可以写个感言了,上架时就把这茬给忘了。有读者说,作品相关里有些内容,比你正文写得好啊,我就是看了作品相关才看完了你这书。
好吧,你高兴就好。
夹袄也只好高兴。
那天宁校长说,你太渴望成功了。又不靠这个,慢慢写呗,也是娱己娱人。
夹袄就说,我的时间不多了啊。
好吧,虽然亚健康,头晕耳鸣的,但军人的底子尚在,暂时未见崩溃的迹象。
话说前几天晚上,袄嫂夜班,突然打电话回来,你怎么样啊?早点睡觉。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夹袄最近好像没被逮着什么坏事吧?
却是袄嫂一同事,上班时毫无征兆地晕倒,即刻送医却没有抢救过来,享年三十七岁,留下一个两岁半的孩子。袄嫂那时还在医院,心下震惊至茫然,下意识地掏出手机给夹袄拨了一个,大概给夹袄说一遍才能确认这个事实。
夹袄一向很听话,赶紧关了电脑去睡觉——夹袄断更总是有理由的,你一定要相信。
人生真是无常的。
夹袄老爹去年辞世,有些读者还记得的。挡着夹袄通向死亡的两座大山,就剩下一座了,隐隐有光透过来。
而后夹袄才发现,原来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做过,也不会做。比如正月里哪天要烧香,纸钱怎么打,哪些时节要上祖坟。除夕要贴对联,诗书继世,耕读人家。还有出门见喜,六畜兴旺。今年重孝,倒是不贴对联的。但终究要夹袄来贴——夹袄没爹了。
原来,夹袄一直是被老爹溺爱着的。
老爹最后一次入院前,还帮夹袄撑袋子,夹袄拿木锹往袋子里装黄豆。以前都是夹袄撑袋子,老爹来装的。这回老爹就安心撑袋子。夹袄又训老爹,种这么多干嘛,你跟我娘能吃多大点儿?我买给你们吃!
确实带了气,夹袄一直不在家,老爹老娘也一直歇不住。
老爹终于歇着了。
再往前一些日子,老爹还开了拖拉机去拉玉米。夹袄不会开拖拉机。你看夹袄总是有很多理由。
再往前,从县医院回家时,夹袄问老爹,渴不渴?老爹说还行,回家喝吧。夹袄就下车买了一瓶矿泉水。老爹拧开全喝了。空瓶子装在驾驶座后背上的袋子里。
如今那个空瓶子还在那里。
如果夹袄没买这瓶水,老爹也不会说渴。
老爹从来不跟夹袄提要求。
好吧,也有一次。
在市医院的icu病床上,老爹嘴上蒙了吸氧面具,模糊不清地说,“你别走,你在这儿,我还放心。”
我还放心,是家乡方言,大概是我会比较踏实,没那么担心。
后来夹袄才想到,更深的意思可能是,我就没那么害怕了。
夹袄却走了。
icu不允许陪床,每天探视半小时。夹袄那时已经在里面呆了两个多小时——你看夹袄还是有理由对不对?
夹袄回家洗了个澡,那是夏天,夹袄好些天没洗澡了。期间就接到了医院的电话,赶紧回来签字。
等夹袄再见到老爹时,老爹却看不见夹袄了。
想必老爹那时候,心里是很害怕的。
这句话,就是老爹给夹袄说的最后一句话。这个要求,就是老爹给夹袄提的最后一个要求。
这个要求,夹袄没能满足老爹。
这句话,夹袄永远忘不掉。
老爹再也不会害怕了……
其实,早就想写点纪念老爹的文字,却一直没能动笔,太凝重,抹不开。刚才一不小心误入了,亲爱的读者你可能会觉得沉重。
好吧,你却不知道夹袄眼里圈着泪,嘴角在笑。
原谅一个没爹的人吧,我们回到正题。
死亡并不是多么遥远的事情。家中亲人,亦或是周边熟人,突然辞世时,这种感觉就很强烈。
那天,微信突然冒出一个好友推荐,惊得夹袄一身白毛汗。那电话号码是夹袄的女同事,比夹袄大个三四岁的,前年乳腺癌复发病故了。夹袄下午去医院送了个果篮,她还客气地说破费了,快坐。晚上人就没了。
夹袄初到现单位时,就与她坐对桌,是个很爱干净也能张罗的妇女。夹袄领了个新的文件柜,上下两截的。她说你也用不完,上面这半拉子给我啊?就给了她。
后来几次内部调整,她一直跟着我,处得还不错。她家在榆钱的初中旁边,夹袄家离那儿就很远。有次她包了黄花鱼馅的饺子,送过去给榆钱吃。榆钱说,原来我不是不爱吃饺子,我是不爱吃不好吃的饺子。
这话没敢跟她妈说,榆钱一直是个聪明孩子,但后来被人举报了。
历历在目啊。
女同事的电话号码,夹袄忘记删了。看来她家人也没再保留,这号码又被卖了别人,别人又注册了微信。夹袄赶紧删了这号码。qq号想必不会卖,那就留着吧,虽然头像不会再亮。
不会再亮的qq头像追究会越来越多。
夹袄上周还琢磨,是不是先把qq密码告诉榆钱,后来又没实施。
这孩子容易提前取了遗产……
说这些,无非是夹袄年纪大了,经历得多。
写作这事,是伴随着夹袄整个人生路的,这么多年已经习惯,想必也会一直走下去。
但写作毕竟不等于网文。写传统中长篇的能力,夹袄也是有的,而且路子也顺,省市作协会员呢。
新书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还是都市异能,成绩将会如何,那就不清楚。
再扑一本也无妨吧,扑多了会习惯。
这回下定决心了。决心如下,如果新书还扑的话,夹袄就再写一本,但那就是最后一本了。最后一本可能是历史文吧,成绩无所谓了,夹袄喜欢就好,不管读者是否喜欢了。
也就是说,夹袄费了好些年好大的劲儿,证明了此路不通。
回头想来,夹袄这大半生,投入最多的事情,也就是网文了吧。网文写作,能治游戏瘾,能治酒瘾。但比较费烟。
那就不要再走下去了,已经走了这么多年。到底有多少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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