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兽之如意狼君》第62章


楷祭离开之后会变成一个人类,但召唤兽天生有一种拿不掉的东西,就是随身空间,基本上没特殊情况很少会用到,空间不大,而且本体也进不去。
随身空间之于没用过的召唤兽来说,它就是个存在于传说里的东西,谁也不知道里面长什么样儿,有什么。
“那就好。哎,能生几个啊?”
楷祭乐不可支,这可真是个宝贝,回去之后立刻给荷言吃了!
“……”老酒虫扶额,“只能生一个,命脉提取的多了这世界就会再次面临崩塌的危险。”
他可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干这档子事儿,要不是愧对那孩子,他才不会对命脉有任何不轨之举!
“才一个啊,”楷祭很不满足,看见老酒虫怒目而视的表情,又道:“算了,有总比没有好,我该走了,剩下的,就靠你们两个了。”
一直盯着楷祭的新狼王不情不愿的点头,老酒虫五官皱在一块儿,就差老泪纵横给他看了。
楷祭潇洒的笑笑,朝着命脉的方向而去。
抽掉的召唤兽之魂将回归命脉,然后由命脉传送到人类世界。
听起来跟抽筋剥皮般可怕,实际上一点都不痛,楷祭把小锦盒收在裤兜里放好,踏进专门放置命脉的大殿,那如水晶球般的东西就被悬在殿顶狼头石雕的嘴里。
楷祭站在正下方,闭上眼睛念起老酒虫教给他的禁咒,很快被柔光包围,消失在原地。
就在他消失后的一霎那,大殿的门被撞开,楷娜满脸焦急的跑进来,看到的却是空空如也。
他骗她!他要走的日子说是明天,但今天就走了!若不是看老酒虫和新狼王一脸失落,她是不是还继续被蒙在鼓里?
可恶,可恶!楷娜还未站稳就被一股力量冲击了出去,这里是只有王能来的地方,她自然呆不长久。
摔落在大门外,楷娜蹒跚着爬起来,望着古朴的大殿,心如死灰。
她早该死心的,早该看清楚,王的心和身,早已被人全部占据,连渣都不剩。
楷祭一脸郁闷的站在酒店的大门前,看着门边贴着的招聘启事。
本以为命脉会直接把他传送到Z市西街荷言的家里,没想到竟被扔到了这么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儿!
话说刚到这儿时,他一睁眼的地方是一公共男厕,没任何心理准备的某人差点被活活臭死,他黑着一张脸出来,随手拉住了一个从女厕出来的妞儿,问道:“这是哪儿?”
小妞很不耐烦的要甩开他的手,可在看到他那一张帅到无可救药的脸后,立马眉开眼道:“这里是公共厕所啊……”
楷祭恨不得一巴掌把她拍回茅坑里,“我问的是,这里是哪个市!”
“哦哦,是Y市,你是来旅游的么?你迷路了么?和家人走散了么?是不是外地人啊?哎哎帅哥别走啊!”
不顾矜持的小妞欲追上去勾搭帅哥,可帅哥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得没影儿了。
还是路边摆摊的老大爷靠谱,和老大爷聊了一会儿,楷祭了解到,这Y市是一座南方城市,和Z市的距离,坐火车的话最起码要三四天才能到,凭这南北的差距,要是他徒步走着回家的话,就算饿不死,也得急死!
☆、【096】 贴身保镖
他想荷言想的不行,他想问问他过的好不好,想不想他,然后直接把人捉到床上去大战三百回合让他一个月都下不了床!
可掏掏口袋,身无分文,是卖血好呢还是卖肾好呢?
正在认真思考的时候,前方不远处张贴着的一张火红的招聘启事吸引了他的目光,走进一看,原来是招聘贴身保镖的,工资一个月4000…5000RMB不等,条件是耐|操耐打,身手好,不怕死。
卖血的话,估计全世界就他这么一个血型,跟谁也匹配不起来,卖肾的话……这关系到荷言的终身性福,权衡利弊,深思熟虑,思虑再三,楷祭终于决定——当保镖!
洛初雨站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俯瞰着远方,但靠近了看,他的眸子是没有焦距的,看来是在发呆。
梆梆,敲门声响起,门没关,秘书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洛总,有人来应聘,您说要亲自面试,人已经带来了。”
“嗯,”洛初雨回神,“你去忙吧。”
转身,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出现在视野,那双眸子第一时间吸引了他的视线,无所畏惧的眼神透着跋扈,这人虽瘦,可有肌肉,有些湿冷的天,他只穿着一件短袖T恤,牛仔裤松松垮垮挂在腰上,却不难看出修长有力的双腿轮廓。
外型,很满意。
保镖,尤其是贴身保镖需要精挑细选,因为洛初雨那点不能说的秘密,他换保镖换的很勤快,并且规定,一律由自己来亲自面试。
那么,身手呢?
“不介绍一下自己?”
洛初雨在打量楷祭的时候,楷祭也在打量着他,这个男人一身英气,西装革履,看起来很严谨的样子,但男人总有攀比心理,楷祭觉得他长得过于斯文,有点小白脸。
“阿祭,叫我阿祭就成。”
“大名呢?”
“呃……”不能说,楷祭想了一下,道:“江祭。”心里想着,小荷言这次占便宜了,冠了他的夫姓。
“家住哪里?”
不能怪洛初雨跟个查户口的似的,总不能招了个身份不明的人整日跟在自己身边吧,又不是嫌命长。
“Z市。”
“详细的呢?”
“西街。”
Z市的西街简直比Z市的什么什么县,什么什么镇更出名,所以洛初雨没继续追问下去,不过这地名让他想起某人。
“家里都有什么人?”
“就我,跟我爱人。”
嗯,看来是为了养家出来打工的吧,Y市地处南方边缘,跟大海比邻,港口很多,贸易繁荣,经济比较发达,很多人来这里讨生活,洛初雨不疑有他,颔首道:“很好,什么时候能上班?”
“现在就可以。”
做保镖这件事儿就这么定下来了,楷祭想着领到车钱……呃不是,领到工资就立刻滚蛋回家,一个月,虽然很长,但他还勉强忍得了。
闲得发慌的周六下午,天依然灰蒙蒙的一片,阴沉的似乎随时能都拧出水来。
收拾的一尘不染的公寓里,盈满若有似无的呻|吟声,忽然一记深|顶,让身下的人骤然绷紧了身子,那处也跟着极致收缩,兆瑞额上青筋直跳,下意识的把怀里的人抱得更紧,伏在他耳边道:“真是要死在你身上了……放松,放松……”
手不断在叶卿的背上摸索,虎口处的茧大力刮着手心下细腻的肌肤,没有半分怜惜,似乎要把这人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才肯罢休。
叶卿只觉得氧气不够用,无论怎么吸气,都在还未满足时被人堵上红润的唇不断吸|吮,连带着好不容易吸进去的氧气都被夺走了。
殊不知,散落一地的衣服里,静静躺着一颗纽扣造型的窃听器。
叶安杨在听着手下的电话,指间的烟已经燃到了尽头而没有察觉。
“你说叶卿他,根本没有任何行动?”
那边不知说了什么,他听的太认真,陡然被烫到,条件反射的把烟头扔出老远。
看来儿子不听话这件事对他打击很大,叶安杨开始感觉叶卿在脱离自己的掌控,这种感觉让他很不安,焦躁。
就像是从小就一直宠着养着的猫咪,乖顺可爱又听话,某天你忽然发现,猫咪不再应你的话,对你的命令置之不理,而它又站在你够不着的地方,想打它却不舍,是不是憋气又矛盾?
“我知道了,派几个人盯着荷言,瞅准时机就动手,不准惊动叶卿。”
“是。”
“还有,他最近的行踪跟我汇报下。”
叶安杨万分宝贝这个儿子,也知道叶卿十分敏锐,若有人跟着一定会发现,而他身边除了管家一般不会让任何人跟着,所以为了叶卿的安全,在他所有有纽扣的衣服或者裤子上都安装了窃听器,为的就是叶卿若遇到危险能及时发现。
而窃听器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能随时了解叶卿的一举一动,这窃听器是在叶卿以前出过事之后才被派上用场,叶安杨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在他上学时做手脚,那时候他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好的父亲了,瞧,多关心在意儿子!还是默不吭声不邀功的那种,就差发个奖状给自己了。
手下先是说少爷每天有准时上学准时回家什么的,早中晚饭也有乖乖吃,睡眠充足,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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