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兽之如意狼君》第94章


“我才不管,我只想知道,他、现、在、在、哪!”
或许真的像老太婆说的那样,荷言在为别人而活了,不然为什么他感受不到一丁点他的气息了?
“我是真的不知道,但我要提醒你一句,不要刻意去找他,顺其自然,强求只能适得其反。”
“那如果他想找我呢?”
“不会的,他大概已经把死之前的一切人、事、物全忘了。”
毕竟这是新生命新的开始,以前的荷言,是真的死了,这是续命,又不是复生。
楷祭露出一副想吃人肉的表情,眼前一花,多了一条银色细链,下面坠着一把精致小巧的锁。
“这个叫缘锁,作用是锁缘,无论你心里想的人在哪,只要你心里还有他,总有一天,你们一定会相遇的。”
楷祭二话不说夺过来,戴在自己脖子上,想了想,问道:“你有没有办法抽掉我身体里的召唤兽之魂?”
“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不想他死了,我还无趣的活着,我想……陪他一起老,一起死。”
老婆婆咧开嘴笑了笑,狼王这般深情的样子,可真是前所未有,难得一见!
他们召唤兽一族所有的兽,恐怕都不会明白,什么叫情,什么叫爱,哪怕是狼王对狼后,也不会有这样患得患失的眼神。
寿命无限了,反而不懂得什么叫做珍惜了。
而人类叫人佩服的地方就在于,他们纵使没有强大的力量,长生不老的能力,也能在这短短几十年里,活的精彩而了无遗憾。
“我能办到,但是,万一人类真的有轮回呢?他就算不记得你,靠着缘锁你们也有机会生生世世都续缘,但如果你死了,我敢肯定,就算有轮回也轮不到你。”
对,楷祭就算抽掉召唤兽之魂,他的本质还是一头狼,只是披着人的外皮有了人的特征而已。
所以,他只有一世,只有这一世。
“好吧……”楷祭捏起缘锁搓了搓,“但愿如此,我先暂时保留精魂,反正我在这,你也不可能回去,若没有轮回,就拜托你了。”
生生世世续缘,听起来真是让人心窝都暖了的词。
寒冬一天天接近尾声,阳光也一天天的变暖,身形修长透着儒雅气质的男人脱掉白大褂,换上自己的外套往外走,和路过的医生护士们一一打着招呼,几个小护士被他温和悦耳的声音和嘴角温柔的淡笑迷得脸蛋红红,这个荆医生才新来没几天,俨然成为众多小护士MM明恋暗恋的对象。
走出医院的大门,荆南新长呼一口气,夕阳西下的景色美的让人如置画中,沿路买了几根棒棒糖和烤肠,拎着徒步回家。
步入居民区,入目的不是华丽的别墅,而是一排排普通的二层楼房,可心里是前所未有的宁静,离着那个人越来越近,也不再害怕,不再恨到心力交瘁。
掏出钥匙打开大门,已经有阵阵香味隐隐约约的飘过来,他走进客厅,沙发上头只露出一个脑袋,头顶上有几缕黑发翘着,看样子是睡醒之后没梳理。
听到脚步声,正在沙发上看电视的人立刻站起来,回头看见是他,动作笨拙的绕着沙发跑过来,给了他一个结实的熊抱。
“新新回来了,新新回来了!”朝着厨房方向含糊不清的喊了几声,在厨房里忙活的老周无奈道:“知道了,等下就开饭!”
荆南新把人领到沙发上重新坐好,将手里的东西塞给他:“你不是想吃糖糖和肠肠么,我给你买来了,但是!必须吃过饭之后再吃,不然你又吃不下饭了,明白吗?”
大小孩点点头,他最听新新的话了。
荆南新看着这张熟悉的脸,一向精明阴沉的神色如今只剩小孩的天真纯挚,对他的依赖性强到除了上班时间其余一切时间都要黏着他,洗澡,吃饭,上街就甭说了,连上厕所也要和他一起上……
饭做好了,老周把最后一道菜端上来,分好筷子,三个人围在茶几上一起吃饭。
荆南新时不时的给他夹菜,把嘴角的米粒用勺子全推到他的嘴里去,大小孩只管端着碗埋头扒饭就成了。
“老周,还是没消息么?”
老周摇摇头。
江英魅的手下,被荆南新吩咐老周全部解散了,旗下的产业也把股份全卖给了别人,然后三个人一起回到国内。
回到国内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儿子,可卬沙的房子里住的人已不是卬沙,那家新住户更是一问三不知。
☆、【139】 给我靠边儿站!
“不管卬沙有没有消息,以后有的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你可不能怪大少了,他已经够可怜了!”
老周不忘护着自家主子,说实话一开始他真的不能接受这样的大少,可看大少虽然变傻了,但整天乐呵呵的,看样子比以前快乐的多,才让他心里好受了点。
往嘴里送菜的筷子一顿,荆南新微微转头用余光看了江英魅一眼,那人似是和他有心灵感应般的从碗里抬头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深邃的墨黑色眸子弯成的弧度异常好看。
“我知道,我早就已经不怪他了,明天我放假,带他出去透透气。”
“那就好那就好,”老周感慨道,“别看大少以前那么风光,身边能敞开心去结交的兄弟却没有几个,见谁都得防备,我好几年都没见过他笑了,你出现之后,他脸上终于有了笑意,他说那些狠话,无非就是想留住你,让你觉得他是你唯一的依靠了,谁知道用错了方法……不管怎么说,你可不能辜负我们大少,不然我老周第一个找你拼命!”
荆南新摇头苦笑:“我要是想辜负,就不会给他挡枪子儿,直接让那个男人崩了他不是更好?”他上辈子是欠这个人的吧,被他耍得团团转还要把这辈子都赔给他,真是……
次日,风和日丽,一大清早,南暮就给小孩穿戴整齐,领着他去买东西。
自荷言又失踪之后,南暮已没有上次他失踪时那么焦急夜夜睡不好觉,反正她坚信,那厮绝对、一定会回来的!
只是年都过完了还是没半点消息,不知道那小子这次要消失多久。
小孩只露出两只水汪汪的大眼,鼻子以下都被围巾围住,头上还戴着顶耷拉着俩球球的黄帽子,随着走路一晃一晃,说起话来都闷声闷气的。
“姐姐,咱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南暮牵着他的小手,摇晃着他的胳膊,在街上不急不慢的走着,“去超市,买点虾条薯片,看你吃的我都想吃了,好不好?”
“好!”
小孩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大概是做小乞丐时被饿怕了,对吃的东西毫无抵抗力,起初荷言不见了,他连着几天都问她‘大哥哥去哪了,我要去找大哥哥’云云,南暮就领着他出门买吃的,小孩吃饱了就犯困,自然也不会再烦她。
荷言当初虽说小孩不一定是继承人,但她还是认定了这个孩子,反正看荷言的模样是肯定不会接手江家的产业,她更不会让将来自己的孩子来接手,天知道坐在这个位子上表面高高在上,实际累得要死,一年到头只有过年前后这几天能休息,所以……就只能交给小孩了……
想到这儿,她有些心虚的看了小孩一眼,小孩冲她一笑,眼底的天真无邪差点唤起小姑娘的良心,不过也只是差点而已,她能做到今天,心肠早就不是绕指柔了。
三个人都穿着新衣在街上晃悠,荆南新出门前告诉大小孩,出了家门之后绝对不能开口说话,不然不给他买零嘴,大小孩的世界里,零嘴是仅次于新新的存在,自然很严肃的点了头。
其实他不说话不傻笑的时候,真的有几分以前的样子,老周长得也不赖,三个大男人走在街上,倒是赚的不少回头率。
回头率里百分之八十,应该在其中两个大男人牵着的手上头吧,以前没经验,上街之后大小孩经常被美食勾|引的迈不动步子,荆南新走出好远才发现人不见了,总不能拿条绳子拴着他吧!于是就勉为其难的牵着他。
老周看看前面,道:“家里快没菜了,要不先去超市买点菜?”
“行。”
“唉要不这样,我去买菜,你们在街上慢慢儿逛着,我很快就回来了。”老周看大少盯着路边摊上的各种小吃挪不开目光,又补充道。
“不用,回来路上再给他买也不迟,再说早上刚吃过饭,再给他吃就撑了,一起去吧,也好让他先消化消化。”
“也成,走吧。”
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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