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之墓》第34章


我们是有品味的人,做事情要高雅些,不要动不动的就喊打喊杀的,你们说是这个道理不?”
这一听大伙都傻了眼,老大的话还真深奥,足够大伙研究一辈子,老大则在一旁笑道:“那是肯定的,要是我一说你们就懂,那干脆你们来当老大,我当小第。”
这一说还真够绝的,大伙只能傻笑却不敢在说话,生怕又得罪了老大,可就不好办了。
下来的时间老大已经雇好两辆马车,大伙一登上车,马儿朝着郡都城狂奔,郡都城,人口五十万,极具艺术宣染的城,这里的建筑都非常有名,比如空中花园,形象雕立的戏剧场,还有地下魔宫……等等都代表着喀嚓尔国的建筑实力,说实话,郡都城我也是第二来,这回有钱了一定在郡都城买套宅院,买五六十个美丽的女奴回来当下人,这回定居不走了。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我探出头望了一下,赶紧收回头对着老大说:”糟了!老大,有骑士和魔法师!”
老大瞪了我一眼,还以为我在开玩笑,侧眼一看,皱了皱眉头嘀咕几声:娘的!还真有骑士和魔法师。百事通一听,慌了,紧张的说:“老大,他们不会是冲我们来的吧!”
老大纂了纂拳头说道:“不会,放心吧!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帝国也不会因为那点小事而劳师动众的来抓我们,在说了,其他的大事就已经搞得他们灰头土脸的,哪还有时间来管我们的事。”
虽然是如此说,但也不敢大意,老大示意大伙机灵点,可别弄出什么岔子来,于是百事通向后面的马车打了个手势,正好山鸡也探头出来,看到百事通打的手势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于是回了个手势表示知道。
我又继续看了看,郡都城的城门口站满了两排士兵,城门的两旁还站着一名骑士和魔法师,骑士和魔法师的区别在于衣服不一样,很好区分,骑士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战甲,背后挂剑,手握盾牌,头带银壳,而普通的士兵只是一套简单的灰色盔甲,手中握着长矛,而魔法师则穿一件黑色的圣袍,袍长至腿,有点像裙子,手握银杖,若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评价,那么就是骑士穿的衣服时髦,有艺术品味,魔法师就是休闲,不居一格。
进城的人和车都一一盘查清楚,才准许入城,而出城的人则可随意,由此可见,城里一定来了大人物,既然帝国皇廷的人都下来了,那么这人的来头就不会小,我正想问老大,老大却使了个眼色,我刚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原来马车已随队进到了城门检查口,只见那骑士骑着匹马拉开布帘看了看,一双威严的眼睛一扫而过,然后问道:“你们入城做什么?”
老大上前陪笑道:“这位剑士〔剑士是骑士精神荣誉的象征,也是梦想,骑着马匹的骑士就永远成为不了剑士。〕,我们只是进城做生意,你看行行方便。”说着,老大则掏出一些银票塞到骑士的手里。〔银票是市面流通的货币,整个星河大陆基本上都通用,等值为100卢布=1银票,1000银票=1金币。〕
骑士看了看手里的银票,看来份量不少,老大笑得又自然和谐,看不出半点的虚伪,十足的生意人,骑士颂道:“剑士的精神就不能用这个来衡量的,看你是守本份的生意人,恩,进去吧!”说着就将银票塞进了口袋里。
进得城中,正呐闷老大怎肯丢那么多银票,直看得我和百事通直流口水,谁知老大立即恨恨的说道:“娘的!下次要是遇到那骑士,老子非要连本带利讨回来不可!”我和百事通面面相觑,果然还是比较清楚老大的为人。
很快就赶到了郡都城最大的古董拍卖行,可是老大摆了摆手却没有进去,反而领着大伙进了一家最大的古董收购行,老板一见有客人来,就知道有门路了,赶紧满脸笑容的上前道:“兄弟啊!我等你等得好苦啊,你怎么现在才来!”然后故做紧张的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才低声问道:“怎么样?搞到什么冥器了?”
我看到就差点笑出声,一脸的奸笑,呆会宰你不见血,一般开古董门户的老板皆是三年无客到,一旦有客一刀赚三年。老大伸了伸大拇指,老板激动的用手推了推金边眼镜,赶紧请到内堂商量。
老板拿着已被鲜血染红的白剑看了半天,不停的在手上翻弄着,一脸痴呆的样子,说来也奇怪,本来是白色的剑,经我的热血染上,整把白剑已变成了红色,怎么擦都擦不掉,让人看得火红如鲜血,感觉到有一种特殊的异样,令人不敢多看和接近,然而老板一摸一看就是好半天。
老板没出声,百事通、猛男、山鸡和我都有点紧张,怎么还不估价,有没有钱就看这回了,老大却在旁悠闲的喝着茶,好象有的是时间,你就慢慢看吧!
大伙又不敢催促,心急如焚啊!就在大伙坐立不安时,老板开口了,只见他一脸惊叹与兴奋,不停的赞道:“好剑!好剑!好剑!”老板并没有说出此剑好在哪里?只是向老大伸出了一个手掌,叫了一口价:“五千金币!”
五千金币!
大伙不约而同的惊叫出口来,天啊!还从来没有见过金币,这一下就五千,发了!发财了!有钱人!有钱人!这将不在是梦想,正当大伙沉浸金钱与美女的世界里,老大突然笑了,笑得很疯狂,上前拿起老板手中的剑就走,老板赶紧喝道:“我出一万金币!”
秦始皇之墓〔外篇〕天之龙宝藏第七章帝国公主珍妮·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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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万金币!这不是梦吧!山鸡狠狠的拧了百事通的脸,直疼得嗷嗷直叫,真的!是真的!
老大突然冷冷的说道:“十万金币!”
这回不但大伙傻了眼,就连老板都呆立住,想开口却又说不出声,老板知道就算自己倾家荡产也不过一万两千金币,这十万金币那可是个天文数字啊!就算此剑价值百万、千万,更甚无价之宝,要想一口吞下这块肥肉,老板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老大只丢下了一句话:“你把此剑的消息从黑道传出去,就说我本人出价二十万金币,要现卡,若有此财力的就到都城公寓找我,本人坐等三天,三天不侯,先到先得,分你辛苦费一万金币!”说完,领着大伙走了出去,只剩下老板一个人呆如木鸡,口中不停的喃喃自语:二十万!二十万!
都城公寓是郡都城最好的住宿,这里的建筑设置完全是按宫廷而布局,一向接待豪门富贵,地位崇高之人,当然若是你嫌钱多,日丢金币,那就当是另外一回事。
为了表示身份,大伙随着老大住进了都城公寓,天啊!老大什么时侯这么有钱了,记得在倒斗前,老大还哭丧着脸要大伙节省开支,那段日子饿着肚皮还真不是人过的日子。
只见老大掏出六个金币说道:“开个房间,三天!”
一打扮清纯的美女停下笔来抬头望了望老大,又看了看柜台上的六个金币,丢了把钥匙出来就说:“第一楼右手边第五间。”说完将金币丢到钱箱里,头也不抬的继续写着。
老大也不跟她计较,拿着钥匙就走,猛男一阵的火,竟然如此看不起老大,在后边恨恨的说道:“娘的!等我成为有钱人,看我不把你买回家,看我床上十八般武艺,非折腾你个死去活来,为老大出这口恶气。”
我则在一旁偷笑,看来猛男是思春了,“嘿嘿”如果猜得没错的话,除老大外,其他的人嘛!一定还是处男,别说猛男思春,就算是我成为了有钱人,首先就买下五六十个美女,爽她个天翻地覆。
不知不觉中就在这里渡过了两天,也没见什么消息,只能说,当我进入梦中的时侯都还在想,这床还真舒服,比外面那些所谓海棉体的软性还要好,这一觉真是宁愿睡十年八年,再也不用醒来。
就在大伙的呼噜声贯战如雷,突然一道黑影迅速的穿窗而出,划破夜空朝城外扑去,瞬间就闪进一片树林,回头仰望却已不见郡都城的踪影,看来已是离城甚远,黑衣人又连续纵了几下,看那身手非常的敏捷,不落任何痕迹一气呵成。
树林的深处却站着一名剑士,只见那人闭目养神,双手环胸,背上插着把银色的剑,黑衣人皱了皱眉头,心里暗叫一声:白银剑士!
黑衣人不停的打量着眼前之人,那剑士的年龄也就二十岁,就已经临驾骑士之上成为一名剑士,若按修为,聪明人还在需五年,也就是二十五岁才能修成剑士,黑衣人已到来,剑士却依然不骄不燥,看来并非初级剑士那么简单。
黑衣人可没有这剑士如此雅性,深夜在此僻静的树林深处赏月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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