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皇说他只想当咸鱼》第120章


小人鱼只有大概二十公分长,光头、丑丑的。白成皓还掰开他嘴巴看了下,没牙。
白成皓把小人鱼装在灌了海水的汤盆里,端到了刘一泽跟前。
怎么办?
总不能吃了吧。
刘一泽撑着下巴看着汤盆里的人鱼。小人鱼虽然丑丑的,但也肥嘟嘟的,身上的鳞片还很嫩,几乎都看不见;尾巴也很短,不是那些成年野生人鱼的深蓝或者黑色,而是一种漂亮的宝蓝色;小人鱼的耳朵后边有腮,一张一合,睡得特别安稳。
刘一泽伸出手指戳了戳小人鱼的肥屁股,凉冰冰的跟玉石一样的感觉,但是软的。
刘一泽突然来了兴致,冲白成皓笑:“养着吧。”
白成皓向来是依刘一泽的,于是小人鱼就被养着了。
小人鱼被从汤盆里抱出来,放进了皇帝寝宫院子里的池塘里。
池塘里是淡水,但刘一泽他们忘了。第二天早上起来记起,着急来看,嘿,没死,还挺乐呵,把刘一泽让花花种的藕都给挖了出来,正抱着啃呢。
刘一泽看乐了,蹲在岸边看小人鱼。
小人鱼扭过头来,肥嘟嘟的小脸上有一双特别漂亮的海蓝色眼睛——跟白成皓一个色系的。
刘一泽一看就越发喜欢了。咧嘴冲小人鱼乐。
不过他忘记了自己身后站着一尊煞神。
小人鱼颤巍巍地看了看刘一泽,又看看他身后的白成皓,觉得自己是在被要保护费。他衡量了一下自己的战力,然后委屈巴巴地把自己啃了一半的藕递过去,孝敬大佬。
刘一泽噗嗤乐了,逗小孩逗逗就好吧,结果他还真给接了。接了之后拿“刘家黑刀”一削,跟白成皓分着吃了。
小人鱼见大佬吃了自己的孝敬,虽然有些委屈,但好歹命保住了。于是小人鱼又屁颠颠地游到池塘下边挖藕去了。
这小家伙还挺讲究,东边挖藕跑西边干净水洗,洗了还到活水源那边冲一下,然后才吃。
刘一泽走过去,朝小人鱼一伸手。
还来?小人鱼瞪大了眼睛,然后都快哭了,最后还是不情不愿地把藕递给了刘一泽。不过这一次,刘一泽扔给了小人鱼一个果子——他早上起来,白成皓塞他手里的。
小人鱼没想到会拿到东西,他捧着果子嗅了嗅,然后试探咬了一口,接着就欢快地啃了起来。
自此,两个吃货建立了初步的友谊。
刘一泽给小人鱼取了个名字——贝贝。因为他是从贝壳里掉出来的。
贝贝的存在没瞒过耿云秋,不过迫于刘一泽的淫威,耿云秋只扎破了贝贝手指取了点血作罢。
但贝贝还是从此对耿云秋心有余悸,养成了见着耿云秋就亮牙的习惯。
不过贝贝挺喜欢花花的,大概是花花给他的池塘里“装修”了一下,还给种了一个“菜园子”。
有奶就是娘,这句话被贝贝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是贝贝粘上花花,陆元帅就不高兴了。陆元帅表示自己要休假,带着花花出去蜜月旅行去了——鬼知道他哪儿来的蜜月,反正每次旅行他都说是蜜月旅行。
花花一走,贝贝伤心了——因为他的房子还没完工。
刘一泽现在可疼这小东西,因为也不知怎么着,他越长越跟白成皓像——但白成皓觉得他像刘一泽——总之弄得耿云秋怀疑他们俩谁进化出来了神奇的器官。
贝贝长很快,都有白成皓一条胳膊长了。他脑袋上也冒出了一些柔软的黑发,摸上去手感特别好;他身上的鳞片非但没有长出来,反而还越发退化了,如今摸上去都感觉不太到;他尾巴倒还是没鳞的,也不像鲨鱼,更像是鲸的尾巴。
这么一个小天使,刘一泽可舍不得他伤心。于是皇帝一声令下,贝贝的池塘水路扩开,四通八达在整个“混吃等死”宫绕了一圈,从卧室到客厅、游乐室、训练室一应俱全,刘一泽还让人给他弄了个小瀑布。
贝贝高兴坏了,一高兴就张嘴,叫了刘一泽一声“爸爸”。
于是这一天起,盖亚帝国的皇帝有了个跨种族的儿子。
贝贝的学习能力让人瞠目结舌,这不仅体现在智商上,还体现在生理上——之前长相的趋近不是巧合,而是贝贝的基因选择。
耿云秋后来研究发现,野生人鱼是虫族的“近亲”,但他们更趋近盖亚。他们的复刻能力十分强悍,只要他们想,他们能变成任何他们看到的东西——所以野生人鱼的种群里,还有真的海怪。
但是这种复刻能力只在童年时期,而且是不可逆的。
于是几年过去,贝贝成功把自己复刻成了水陆两栖,还学会了字正腔圆的普通话。
但是大概由于基因限制,他36小时内必须泡一会水,不然就得脱水,皱得跟咸菜干似的——倒不至于立刻死掉,就是太难看了,那对贝贝来说是比死还痛苦的事。
贝贝的智力也不低,就是跟错了爹。
那刘一泽是个能养孩子的吗?
贝贝在皇宫待了三年,然后就被刘一泽送进了帝国开办的军事学校……附属幼儿园。
这个幼儿园里都是些非富即贵的小家伙,从小就接受各种系统教育。当然了,就算是普通人家养个宝贝疙瘩,也能给惯成熊孩子,更何况这些孩子里很多都是城主之类送来的,那熊得。
贝贝去上学的第一天,就被人给打了。按理说,孩子打架就跟老师说吧,刘一泽不。人家老师战战兢兢上门赔罪,他还笑着给人家塞了个果篮带回去吃。然后就闷屋里教还四头身的贝贝格斗技。
之后贝贝去上学,几乎每天打架,挨揍的时候多。不过一个月后,情况反转了。贝贝成了那个揍人的。小家伙可厉害,一排小鲨鱼牙给人家胳膊上盖了三个章,红艳艳的。
于是老师又来找刘一泽了,刘一泽照例用果篮给老师打发走了。
被盖章了的熊孩子家长们想闹啊,但怎么闹?孩子自己打不过人家,之前人家挨揍了,皇帝也没护短啊。得,就当提前军事训练了吧。
歪打正着,数十年后的,帝国黄金一代指挥官诞生。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第102章 毛球
毛球是陆昊天家的小崽子,捡来的; 在贝贝五岁的时候。
那是陆昊天带着花花去原始森林“蜜月旅行”的时候; 俩人正在花花用藤蔓弄的树屋里不可描述; 就听到了树下一阵嗷嗷的。花花吓了一跳; 结果这一刺激; 陆昊天这混蛋却爽了; 一阵猛捣完事儿后才出来看情况。
然后他们就看到了毛球。那时候毛球瘦得皮包骨,正跟一只獾抢一只刚死的兔子。
花花是个心软的,全帝国的人都知道。所以他就给毛球捡回来了,因此还提前结束了蜜月旅行。意外的; 陆昊天这次没怎么闹脾气,还挺喜欢毛球。
可不嘛,被刘一泽炫耀了好几年儿子; 如今他也是有儿子的人了!
陆昊天喜滋滋带着媳妇和新出炉的儿子回了首都城; 第一时间就是奔向皇帝家; 得瑟去了。
毛球是只黑猫,一个兽人崽子。警惕得厉害; 挂在陆昊天身上死活不下地——陆昊天当初用一块卤肉给哄过来的,立刻就被毛球认作衣食父母了。
不过刘一泽对付这种熊孩子有经验啊,一句话——有奶就是娘。
所以不到半小时,刘一泽就用一桌烤肉和水果把毛球从陆昊天手里哄过来了。
等毛球吃饱喝足,刘一泽让白成皓逮着他,给摁水里洗了个澡。毛球可不干啊,跟大半落水的猫一样; 爪子和牙齐齐朝白成皓身上招呼。
可白成皓那铁皮,大家都知道。任由毛球牙都磕得泪眼汪汪了,白成皓也一根毛都没伤着。
白成皓把毛球洗涮干净了,提起来一看,有些惊讶——没蛋蛋,是闺女。
陆元帅家的儿子变成了闺女,陆元帅的心情很复杂,但是花花很高兴。
因为有贝贝这个前车之鉴在,花花对“儿子”挺怵的,总觉得那是一种来自外太空的物种,会张嘴喷火烧房子的那种;所以花花更喜欢闺女,软软香香的,贴心小棉袄。
花花当即决定,他要教闺女雕花。
花花把毛球从白成皓的手里解救出来,用毛巾裹着抱在怀里。毛球睁着一双惊魂未定的大眼睛,看了看一边站着没救她的陆昊天,再看看救了自己的花花,毛球立马倒戈,往花花怀里一钻,决定以后不搭理那个救不了她的没出息的“爹”了。
毛球虽然是个野孩子,但是好在年纪小。花花养了两年,终于养熟了。
经过耿云秋检查判断,毛球芳龄六岁,比贝贝小一岁。起了名叫龙露露,谐了她俩爹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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