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妃要出逃》第3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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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儿,尘世凄冷,你却带给我温暖,别问我爱过谁,也别问我心底藏着谁。现实和梦想,总是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我会好好疼你好好陪着你,我们一样可以幸福的到白头。
多年以后再见到云笑语,她胖了,也成熟了,从少女模样变成了饶有风韵的小妇人。可是,云笑语,为什么人家都是越来越温柔,比如我的宝儿,你怎么就越来越彪悍和小器了呢?
瞧瞧吧,我带着儿子来做客,你居然什么都不准备,还要我请客?好吧,请客也就罢了吧,怎么还旧事重提悄悄说我当年给的金叶子太小太少了呢?
来,先告诉我你的金叶子都做什么花了?我可听说陆子璃在南理经商这些年可赚了不少钱呢!
什么?云笑语,真有你的!人家是把自己的地租出去收银子,你是把自己的地租出去送银子!好吧,我服了你了!再悄悄给你一袋子,这回可别再乱扔了!
瞧瞧,多势利的女人,一给了钱笑的眼睛都没了!好吧,那咱坐下来说说儿女们的婚事吧!虽然孩子们还小,可你看他们那个亲密的劲头,你不觉得有极大的发展空间吗?
哎哎,这个死没良心的女人,你跑什么呀?怎么比兔子还快?放下!把我儿媳妇放下,你想藏到哪儿去?
“陆子璃,她看起来很快乐,一如既往的洒脱天性,你很惯着她。”我扭头望向身边,一直凝望着那个跑的比兔子还快的娇俏的身影的男人。
他轻轻的笑,眉眼里写满了幸福和快乐,更多的是深深的宠溺。
“她还像个孩子,怎么都长不大。当然,她也不需要长大,开心就好。”陆子璃一如既往的儒雅,一如既往的温润,岁月的风霜沉淀了他的清冷,只留下淡淡的暖意。
“你又给她金叶子了?”他忽然扭头看向我。
“嗯。”我早就料到,小丫头根本就瞒不住他。
“得,回头我送你点别的好东西补偿吧!别让她知道我心里明白就成,只要她开心,爱花多少都成,女人嘛,就是用来疼的,咱们得比惯孩子更加娇惯着她们才行!”
“我不要你的珠宝,把你闺女许给我儿子吧!”我笑了起来,那个漂亮的小笑语,真是可爱的让人不喜欢都不行。
我没看错,那丫头,将来比她娘还要鬼,那大眼睛滴溜溜乱转着,都说我儿子聪明,也未必斗得过她!
“做妾可不成,我闺女是要用来宠的!入赘的话可以考虑许给你儿子,要是做小妾,笑语非掐死你不可。”陆子璃笑的有些得意。
我也笑了,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们可以并肩站在一起,为同一个女人而开心。
“皇上,夜凉多穿件衣裳。”一双温暖的手又将一件披风系在我身上。
每个陷入回忆的夜里,总是有这么一双手,轻轻的为我系上披风,然后再静静的离去。我也从未挽留过,记忆,一个人回味就够了。
她转身离去,我伸出手握住了她纤细的腕。
“宝儿,看,今夜的星星多美,陪我一起看星星吧!”我指着浩瀚夜空,轻轻开口,淡淡的笑,第一次发出了邀请。
一回头,却看到那个和我一样执着的傻女子,眼里含着泪,唇边却带着笑。
作者题外话:本章番外,要特别感谢蛇腔佬童鞋,这章番外,有一部分文字是她提供的。梓洵是执着的,小蛇也是执着的。每一次写到梓洵的痛,小蛇就会哭,然后跟我聊,说她的心情和感动。梓洵为笑语走火入魔了,小蛇也是,她对梓洵的怜惜,常常让我觉得感动。
梓洵有错,爱无错。他曾经迷茫过,也清醒过。就因为在对错之间纠结,爱才变得更让人动容。原谅他曾经犯过的错吧,只因他深深的真诚的爱过。
祝福每一个爱过和爱着的朋友,珍惜身边的那个人,快乐的过一生!鱼,永远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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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羽逸的归宿
我叫萧羽逸,可是,我其实又并不叫萧羽逸,我原名是萧子剑。
我三岁那年发生的变故,改变了我的一生,在我七岁那一年,我知道了一切真相,为了纪念我的父王,也为了纪念为保护我而跳下悬崖的母妃,我为自己改名叫萧羽逸。萧是我的姓,是南理的国姓;羽是我母妃名字中的一个字,她不是我的亲生母亲,却用生命保护了我;逸,是我父王的字。我取了这三个字,是为了提醒自己,永远不要忘记自己背负的血海深仇和国恨。
我还有一个妹妹,她叫翩翩,我二十多岁的时候才第一次见到她。她很美,据说她长得像极了母妃,心地也和母妃一样善良坚忍。我很欣慰,我在这个世上,还有一个至亲的亲人,而且,妹妹很幸福,在她身边,有一个爱她如生命的男子。那个男子叫靳宇墨,他是高高在上的帝王,在她面前却又低若尘埃。他们一起经历了很多的风风雨雨生死离别,曾经错过,也曾经误解,所幸,无论有多少阻隔,他们还是坚定的牵手走在了一起。
我很羡慕他们,可是,妹妹却又不是我,她比我幸运多了,她可以不必担负这么大的责任,她可以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我,不可以!
林叔叔和许叔叔口中的父王,是多么的善良和儒雅,像他的字——逸,仿佛超脱于俗世,纯净不染尘埃。但也恰恰是这种善,让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兄弟,才被害了性命。所有的人都告诉我,我不可以泄露自己的身份,不可以相信除了他们以外的任何人!我必须为父王报仇,我必须推翻暴君,我必须拿回本该属于父王的一切,这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
我在远离南理的异国东平长大,有着最卑微的也是最易隐藏和打探情报的身份。软袖阁的主人,是我表面的身份。看似我只有一个人,可是我的身边时时刻刻围绕着对父王忠心耿耿的部属,保护我的安危便是他们的使命,所以,我要为自己的生命负责,同时便是为他们负责。
陆子璃是我的好友,在东平最好的好友。机缘始于我偶尔救了他,那也是他在感情上最煎熬和困难的时期。他和我的性子很像,我们很投缘,甚至为了帮他挡住那些贴上来的世家小姐,我们还被迫扮演断袖。想一想,便觉得好笑和无奈。
命运,总是这么神奇和强势,它安排了什么,我们无从预料。
那个夏日,太阳火辣,风却是清凉的。我第一次遇到她,我永生都无法忘记。
窗口的兰花微微有些干蔫,我随手拿了水壶去给它浇水,我哪里知道,这一浇,便浇来了我生命中很重要的那个女子。
她很漂亮,这不是最吸引人的,最吸引人的是她的眼睛,大大的、亮亮的,闪烁着狡黠和纯净的光芒,像午夜的星星,让人看了,还想要再看。
“你是浇花还是浇人?”因为我的水淋在了她的身上,她似乎微微有些怒气,却又隐忍不发,后来似乎觉得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她便又飘然离去了。
软袖阁对面的胖婶,我一直觉得她胖的很不好看,可是那天,我发觉她忽然变得漂亮了起来。她一盆水泼向了小丫头,就这样,让她走进了我的生命里。
遇上她很意外,但是我喜欢这个意外,哪怕那是一种酸酸的疼痛,我也喜欢。
她似乎是对自己的人生不满意,她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对自由的渴望。她很狡黠,也很坦率,你在她身上找不到别的小姐们常有的扭捏之态,她总是那么清新和自然。
她落下了玉佩,后来来寻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叫萧语。和我同字,又两个同音,难道,这就是缘分吗?
她的出现像是投入湖面的石子,搅乱了水面的平静,泛起层层涟漪。
我发现,我似乎是喜欢上她了,我竟然在她酒醉后,悄悄吻了她,那味道,比我能想到的还要美好,那是我第一次吻一个女孩子啊!可是我不敢让她知道。后来,在山里和她重逢时,我居然那么轻易就许下了带她走的诺言。可笑的是,我连她的身份都不知道。
她似乎对自己将来的婚姻不满意,她不肯说的详细,可是我可以看得出来。
后来她来找我的那一次,是很重要的一次,也是让我懊悔终生的一次。
她来找我,说要跟我走。我有些激动,也有些欣喜。可是,欣喜过后,是深深的怅惘。
我要去大盛见我的妹妹,第一次见我的妹妹。这个很重要,也很危险,因为大盛朝有南理暴君的眼线,一个不小心,我就有可能会暴露,跟随我的人,自然也有危险。
我要她等我,我回来后,一定要和她在一起,她说去哪里,我就带她去哪里。
她的眼眶红了,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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