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救命啊》第199章


倘若黄娜娜脑子够聪明,今晚就不会出什么大事。梅永发刚被抓进局子里,一时半会出不来,有的是他们动手的时候,根本不必急在一时。
可她瞧着黄娜娜那个样子,似乎是受了很大的刺激,已经有点不大理智,怕是要急火攻心!
此刻动手虽然凶险,但也有好处。那就是来一个措手不及,快刀斩乱麻!
横竖梅永已经进了局子,出点什么事都赖不到他家人头上。趁着外人还没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就直接把人做了,一了百了。
人面寄生胎的目的虽然是取而代之,但计划赶不上变化,黄娜娜他们未必不会来一个一步到位。
队长虽然对黄娜娜他们有怀疑,但显然也不相信许尽欢和梅永发的说辞。毕竟是唯物主义队伍,哪能轻易相信这些“迷信思想”。
梅永发关在警局里面,人身安全自然会有警察负责。可警察再厉害也只能防的住人,防不住鬼。
一旦恶鬼来袭,就是十个警察也没用!何况,这警局里瞧着就是人手不足的样子。
梅永发,险呐!
许尽欢看着窗外,慢慢闭上眼,开启心眼。
心眼一开,周围的风景就统统变成了虚像,一股股似有若无的气息盘旋当中。其中围绕着警局的是一股红黄间杂之气。红色是煞气,黄色是皇气,这两股气保护着这个地方,让它免受邪祟侵袭。
此刻,这间警局的周围所围绕的红黄之气所形成的结界,仍是完好无损。
她略微安心了些,但并不能完全放心。
想了想,她也闭上眼休憩,准备来一个持久战。
她着心这件事,不仅仅是因为她答应了梅永发,必须说到做到。更因为黄娜娜这人身上有大古怪,这古怪似乎还跟她的原身有关。原身虽然已经魂飞魄散,可她身上的因果如今都落在了自己身上,她就不能不管。
当年的事,只听小叔一面之词,并不可信。当时她急着摆脱他,也就不往心里去。可如今突然冒出这个黄娜娜,信誓旦旦一副很知内情的老熟人样,言语闪烁,眼神躲闪,就由不得她开始怀疑当年的事另有蹊跷!
原身这姑娘本来就死的惨,倘若之前还有冤情在身,那她这个后来者是一定要给讨一个公道。
*
心里想着当年的事,似乎有影影绰绰的勾起了原身的一些记忆,但那些记忆支零破碎,无法拼凑成一个整体。
零碎的记忆里,一半是曾经美好的往事。少女灿烂的笑容,时不时间杂着小叔的身影,但这些影像都是一闪而过,就跟看幻灯片似得。
显然这些是对原身来说最印象深刻,无法磨灭的回忆。
然而对比之前的幸福,其后而来的黑暗和恐怖就显得格外突兀而且惊人。
原身是因为精神分裂而被送进了疗养院里,但她的精神分裂很严重,严重到宛如鬼上身一般可怕,而且令人恐惧。
接下来不断闪烁的片段全是原身脑子里残留的恐怖回忆,在她的眼里,除了小叔许渊之外,其他任何人都变成了僵尸怪物。
她之所以挣扎,反抗,撕咬,踢打,都是因为从她的眼里看去,那些触碰她的人,都是怪物。
怪物要吃她,要害她,要杀她,所以她不得不反抗。
而她彻底的崩溃就是因为一次次反抗的结果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最终她放弃了抵抗,绝望的受死。
看着这些支零破碎的回忆,她似乎仍能感受到原身残留着的恨意和绝望,以及悔恨。
似乎,在她放弃抵抗,接受死亡的刹那,她深深的为自己的任性以及不被世俗所接纳的恋爱感到后悔。
所谓情比金坚,所谓至死不渝,其实大多只发生在小说电视里罢了。
搁在现实里,只有赤果果的唾弃和恶狠狠的打击。十七岁的少女豁出去了为爱疯狂,但疯狂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却压根不是她能承受的。
所以她后悔了!
她以为自己豁出去爱一次,哪怕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但到头来,不仅家人不支持,爱人也疏远她,甚至老天爷都惩罚她。
她为自己疯狂的爱付出了惨烈的代价!最终是带着悔恨离开了人世!
只有悔与恨,没有丝毫爱!
爱,早就被残酷的现实粉碎的一塌糊涂,落花流水。
感受到原身的痛苦,委屈,悔恨,绝望,许尽欢在梦里不安的扭动起来。这感觉好奇怪!做一个感同身受的梦并不奇怪,但在梦里被束缚手脚,就不正
第二十章 癔症
朱砂如同一团红雾,噗的就散了血色的面具一脸。那面具先前吸了潮气,就跟真染了血似得,湿哒哒往下淌红水。这把干朱砂粉撒上去,立刻把那团潮气吸了扣上皮带,队长二话不说就往旁边一闪,紧接着许尽欢一步上前,扬手将一把朱砂砸在那面具上。
“队长你让开!”栅栏外又是一声喝。
就捆扎的功夫,那面具已经快要竖起,眼看着就要露出底下盖着的梅永发。
队长浑身一颤,连忙一把抓住梅永发举起的双手,用皮带紧紧捆住。
“还不快动手!”许尽欢突然喝道。
衬衫布明明浮起来,脱离了梅永发的脸,可那布的轮廓却依然是一张人脸的模样。就好像一个血红血红的面具浮起来,又好像是有个看不见的人影顶着这个面具,坐起来了。
随着他不停的哈气,血红的衬衫布逐渐湿透,慢慢贴住他的脸,露出一张人脸的轮廓。这轮廓本来是贴在梅永发的脸上,可不知怎么的就浮起来。
那是他张开嘴在哈气。
梅永发再次举起胳膊,整个人呼哧呼哧的抽气,血红血红的衬衫突然凹下去一个口子,呼呼的冒气。
他等了一会,又上前踢了梅永发一下。
等他推开了,梅永发的两个胳膊又落下,双手砸在地上。
队长吓了一跳,连忙退开一步。
这一踢,梅永发整个人就颤动起来,两只胳膊腾的抬起,竖在当胸,十指如钩。
虽然小姑娘一脸淡定,可他心里也打鼓。不敢伸手,先用脚踢,碰了碰梅永发的手。
光看这两只手,队长心里就明白,他这发作很邪性。
那手就摊在两边,手指血淋淋的,一半是他自个的,一半则是三位值班警察的。指甲缝里还残留着皮肉,可见方才闹得有多狠!
现在他上去,就是准备捆手。
两条腿由脚踝处捆扎着,不必怕他跑。
梅永发就躺在门口边,头脸上盖着衬衫,血红血红的一大块,正糊在他脸上。盖着衬衫,看不到底下的样子,但衬衫布一起一伏,还透出湿气,显然还活着,能喘气。
小心翼翼开了栅栏门,他慢慢的进去。
自古英雄出少年,这类少年英雄他也不是没见识过。
许尽欢虽然只是一个小丫头,但小丫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不发怵,还镇住了。那就不能拿她当小孩子看待。
这话让队长脸色一沉,但并没有发作。打心里他是不承认这些“神神道道”,可有些东西不能用科学解释,那就只能顺从民间偏方。他把这一类说不清道不明的,但又确实能发挥作用的人和事,都归类为“偏方”。
“小心衬衫,别揭开就行!”
许尽欢一脸淡定,对他点了点头。
队长把皮带握在手里,回头看了许尽欢一眼。
小同志哆哆嗦嗦上前把锁开了,立刻闪到一旁。
光捆两条腿肯定不够,但至少已经大大降低了对方的攻击力。队长伸手招呼,让小同志过来开门,自己则把腰里的皮带也扯了。
这一旦插上了扣住,等闲挣脱不得。
彼时国内已经有了那种摁扣的皮带,时髦又漂亮。但老同志不时兴时髦的外来玩意,系的仍旧是老式的那种武装皮带,用的是插梢扣。
队长这才接了,先把梅永发的两只脚捆了,绕了两圈,用力扎进,扣住皮带。
说着就把自己腰上的皮带抽出来,递过去。
“用皮带!”
要不怎么说还是老同志有经验,一拍大腿。
可这警局里也没备绳子的道理!警察同志有铐犯人的权力,可没有捆人的权力,五花大绑什么的,那都是封建社会的糟粕。
“得用绳子!结实点的!”
这能安全?
手铐能顶个屁用!就算有用,这会子想要铐住梅老板那也得先把栅栏打开了,人进去铐。
队长没接,皱了皱眉。
“队长,用这个!”
他这手一缩回来,大家伙都松了一口气。旁边的小同志掐尖讨巧,提前拿了一个手铐。
队长把手缩回来,扭头朝老同志看了一眼。
至于梅永发究竟是怎么回事?那只要制住了对方,总能想法办搞清楚。
先捆起来,是一个万无一失的上上之策。
队长虽然不好承认“迷信”,但当了这么多年警察哪能没眼力界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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