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华权臣》第127章


想到自己存在楚国的那些黄金,张培青不由得露出宽慰的笑容。人生呐,果然还是钱靠得住。
楚国一直朝西就是秦国,现在秦国被燕、陈瓜分,等于说他们即将到达的是隶属于陈国的土地。
在路上的时候,张培青他们还认识了另一路前往陈国的人。
他们原本是秦国大尚城的子民,大尚位于秦楚边界,开战的时候是首要战区,原本安宁的地方被战争破坏的不成样子,无以生存的人们只能往富庶点的陈国内地去,毕竟他们现在也算是陈国的子民。
那行人是两户人家,贫穷的庶民几乎都是一夫一妻制。
他们一共六个人,其中一户的男主人和儿子去年死在战争里,只剩下妻子和年幼的女儿以及一个三岁小儿子,另一户人家男女主人都在,但是他们的三个儿子都死在战场上了,两个女儿也只剩下一个,现在和两人相依为命。
他们携带的一丁点食物早就吃完了,路上全是靠着挖树根,吃野菜过活,后来碰上了张培青一行人把东西分予他们吃,几个糠粉馍馍让他们感动的跪地道谢。
人群中的小男孩最喜欢的人是太昭,因为太昭一直抱着剑,路上赶走了很多坏人,简直酷毙了。
不过太昭可一点都不喜欢他,小男孩总是想偷偷摸摸的摸两把他的剑,这让爱剑如命的太昭很不爽,狠狠瞪他几眼之后,将怀中的剑调换到另一边,让他摸不着,再往后落后几步远离他。
小男孩委屈的大哭起来,被他父亲在屁股上甩了一巴掌,骂了一顿,这才抽抽噎噎的不敢哭了。
经历战争四处颠簸的孩子没来及受诸多例如“见到贵族大人必须下跪”之类教育,他们根本没机会见到那样的人。因此孩子们对这一行陌生人并不显得太畏惧,还有个女孩子和张培青搭话。
“我阿母说长的好看的都是贵族,你是吗?”
张培青对这个胆大的小姑娘很感兴趣,在郢都从来没有孩子主动和她搭话,包括哪些胆大的贵族们。
“不是。”她摇头,“为什么贵族就长的好看?”
小姑娘认真沉思,道,“因为贵族大人们都很厉害。”
“那你想当贵族吗?”张培青想伸手摸她的小脑瓜子,但她的头发实在是太脏了,大概有两三个月没洗,厚重的油腻结成块,于是张培青又不动声色收了回来。
小姑娘睁大黑白分明的眼睛,仰头望着她:“我不是贵族,家里的人是贵族,才能当贵族。”
“有的人家里不是贵族,也当上贵族了。”
“你是说张令尹吗?”小姑娘露出甜甜的笑容,“我认识她!”
“呃,你真厉害。”
“那当然。”小姑娘高傲地挺起胸膛,仰着下巴,炫耀道,“不只是我认识她,我阿母他们都认识。虽然阿母不喜欢张令尹,不过我最喜欢就好了,将来我要做和张令尹一样的人!”
大秦因为张培青灭国,换成我我也不喜欢她。
张培青心底叹息。
小姑娘接着道,“阿母说令尹是个很厉害很厉害的名字,我觉得这个名字不好听,怪怪的,你觉得呢?”
张培青忍不住笑出来:“令尹不是名字,是官职,她的真实名字不叫令尹。”
“咦?那她叫什么?”
“她叫……”张培青顿了顿,似乎想起了什么,眸光有些黯淡:“她叫张培青。”
曾经在某个破旧的茅草屋里,住着幸福生活的一家,每天那个依在大树下的男孩子都会亲昵地呼喊一个名字,“德祯……”
“德祯……”
“德祯到哥哥这里。不要怕,我陪着你。”
后来男孩子死了,女孩离开了,母亲也离开了,温馨的房子风吹雨淋后不复存在。
再后来浪迹天涯的女孩遇见了一些可爱的人,他们一起继续快乐,不过没多久,那些人渐渐的再次一个个离开,终于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张培青将手掌放到小姑娘的头发上,轻轻抚摸:“德祯,未来的路还很长,不要怕,我陪着你。”
“德祯是什么?”小姑娘歪着脑袋。
张培青还没有回话,那边的太昭不耐烦地走过来,甩开屁股后面三岁的小尾巴,“先生,那个小孩老摸我的剑,我不喜欢他!先生,我们快点离开这里。”
我们。
没错,是我们。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这里基本上没什么好写的了,而且正好到了预定的全文字数23333
一直以来不怎么能把握住结尾,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个结尾挺不错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要是不好的话你们留言,我修改修改,尽量完美一点。
话说这本书其实写的很累,里面有很多缺点,文笔把握很不好,我会继续加油的,爱你们。
感谢一直以来陪我的人,大庄、花大少、叶子、纨玥、阿土伯是我的小太阳、小么等等可爱的小伙伴们,love u~
【顺便问一句,要番外吗?】
第111章 番外
二十年后。
这是秦念第一次来郢都,以前只在传闻中听说过这个繁华热闹的王都,如今终于能亲眼看一看总裁真霸道。
她惊叹地打量着脚下宽阔的街道、街道上繁多的小摊位、摊位后面鳞次栉比的楼房,以及人们身上华丽上好的料子。
——这就是郢都,大楚的王都!
自从十年前天下一统,楚王自称始皇帝之后,万里江山就改成了楚地,而当初跟着楚王一起开疆拓宇的臣子,则纷纷封王拜相,如今都是数一数二的举世名臣。
比如说卫扶邱,比如说薛纪清,比如说孟回。
听说曾经在扫荡诸国的时候,楚国刻意设置了优待其他国家贤臣谋士的条例,在当时的确吸引了不少人,但还有一些固执的、一心向母国的人,坚决不接受条例,誓死和母国共存亡。
比如说那个时代鼎鼎有名的举世谋臣——百里仲华。
听说韩国灭国之后,韩王被罢黜,封了个小贵族的身份,生活在郢都附近的大营城,而那个名动天下的百里仲华,则一辈子作为下人陪伴在他身边。
至今已经二十年了啊。
秦念真想去看看这些传说中的人,想知道他们长的是不是和自己一样,两个眼睛一个鼻子。父亲常说越是聪明的人越是丑,秦念见过很多丑人,可是他们一点都不聪明。
听说楚国的大王年轻的时候长的特别好看,秦念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潜入王宫,去看看楚王的脸。
——顺便瞅瞅小鲜肉楚太子。听说他比自己大一岁。
秦念是个很普通的庶民,虽然大多时候人们都会误以为她是个高高在上的贵族,这是因为秦念长的很漂亮,而且她的气质也不错,尤其是打扮成男孩的时候。
和邻居的小伙伴们相比,秦念可是最厉害的人,十里八村就她一个孩子会写字,会剑法,还懂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那些都是父亲教给她的,至于母亲……想起那个人她就头疼,秦念着实不明白,为什么才华横溢剑法高超的父亲,偏偏娶了一无是处的母亲,在她看来,母亲除了脸,没有半点优点。
别人家的阿母都忙着给孩子做饭洗衣做衣裳,为什么在她家这些都是父亲干?母亲唯一的用处就是和村口的老大爷一样,悠闲地坐在自家院子里看书喝茶晒太阳。
即便这样,父亲竟然丝毫不指责她,每次自己询问的时候,还宽容地说什么全家的钱都是母亲的,她本该如此之类的话。
笑话!秦念从来没见过母亲出去挣钱,明明扛麻袋都是父亲做的!
十五岁的秦念是个大人了,她要离开这片小地方,到繁华的大城市去看看,见见那些端庄优雅的贵族们,见见王都和楚王。
母亲对此并没有什么异议,挥挥手继续晒太阳去。父亲很担心她,临行前把自己最爱的剑送给了她。
那把剑叫藏锋。母亲说这是和当世第一名剑恪名并排的剑。
她知道恪名剑,那是宗师孤竹无堪大师的剑,反正母亲总是爱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所以秦念根本不相信她。
她扎了发髻,穿上宽大的麻衣,挎上自己的剑,踏上了前往郢都的路。一路上,秦念见过层林尽染、古城炊烟,见过落日余晖和石边的流水。
她认识了很多朋友,大多数都是商人,还有些许流浪剑客,最终秦念独自来到郢都。
楚国统一天下之后废除了先前的诸多钱币,统一用方孔的圆钱,现在秦念兜里就揣着很多卧底王妃,改造渣王爷。她用十枚方孔兄买了一桌子酒菜,边吃边听周围人聊天。
“这两天正秋祭,太子来看我们种的菽穗了,早上刚来,现在还没走呢。好多人都去看了,我好不容易才看见一个衣角,那衣裳真好看!”
“我知道这事儿,高先生他们今天都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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