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婚》第4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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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的她,是十分的笃定的,大概是太过于笃定,许敬之拽着她的手,有那么一瞬间没有办法收紧。
而霍妤则顺势就将手抽了出来,转身离开了病房。
原来,他们之间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虽然不想要承认,但是,这一切确实发生了。
还是许敬之亲手促成的一切,若是从前,他一定很高兴的吧,可是现在,他还真是高兴不起来了……
手术当天,两个人一直到进手术之前都没有说话,一个是想要说什么,却不知道从何说起,一个是,想要说,但怕说出口又是那样冷漠的话,毕竟许敬之要手术了。
许敬之快要被推进手术室,突然,他伸出手来,霍妤见到,几乎瞬间就领悟了,上前一步将他的手握住。
“怎么了?”
她满眼都是关切。
许敬之弯了下唇角,低声道:“你会等我吗?”
“当然,你会手术成功的。”她沉稳的说着,许敬之却摇了摇头说:“你会等我吗,等我爱上你啊。”
霍妤闪了闪眸光,瞬间就要抽出自己的手,但是许敬之握的很紧,根本容不得她离开。
“你怎么……”
“霍妤,我想了很久,我不知道这个手术会不会有多么的顺利,我不想让自己后悔,我想我是喜欢你的,这么多年的感情已经交织在一起,我想我是没有办法去割舍的,很抱歉,当年会瞒着你,做出这么多的事情,虽然我想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还是会这样,但是,给我一个机会,恩?”
长篇大论从来都不是许敬之的习惯,他从来没有跟霍妤说过这么掏心窝子的话,霍妤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果说许敬之从来没有爱过别人,那么霍妤就是除了许敬之没有再爱过别人了。
她这些年,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
当他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霍妤的大脑突然就一片空白了。
然后就是很长久的沉默,也许在外人看来就几十秒的时间,但是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都是很久很久的时间。
直到医生提醒,霍妤才回过神来,抽出自己的手,闷声道:“你好好做手术吧,不是你说这些我就会给你机会的,我吃了这么多苦头,被你骗了这么久,不可能简简单单的就答应你,你好好给我做手术,活着出来,剩下的帐,我们慢慢算吧。”
许敬之勾了下唇角,这就说明自己还有机会?
如此也是好的。
之后的手术,自然是非常成功的,取出肿瘤,又在医院住了一周,身体完全恢复以后,他们便离开了医院。
住在许敬之在美国的公寓。
也许是早就知道自己会有今天,许敬之在三四年前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很多的房产,财产,都划分到了霍妤的名下。也就是说,即便他出事了,这些财产也会留下来。
住下来几天,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止步不前的状态,这真不是一个好的状态,许敬之不愿意这样,真的,夜长梦多。
所以,就准备了一个惊喜给霍妤,其实他完全不会这些,但是他还是做了,买了鲜花,准备的钻戒,还有烛光晚餐。
但是,霍妤从外头回家的时候,却看到一楼的玻璃窗闪现火光,马上进了别墅,就见餐厅的位置着了火了。
而许敬之茫然的从厨房跑出来,霍妤见到他狼狈的出来,心下一沉,担心带走过去,将灭火器拿出来,许敬之抢过灭火器,将火熄灭。
然后还没有反应,霍妤就将他拽住,看着他担忧的问:“你没事吧?有没有伤到哪里?恩?”
许敬之摇了摇头,下一秒就将霍妤抱在怀中,紧紧的抱着,说:“霍妤,我原本给你准备了烛光晚餐,不过现在看来应该吃不上了,很抱歉,我想要做一个好丈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你干嘛?”
许敬之松开她,从口袋拿出戒指,单膝跪地举在她的眼前,说:“我从来没有跟你求过婚,我知道,你跟着我这么久,很辛苦,过去的事情,是我不好,今后我想要弥补,你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爱你吧,好不好?”
好不好?
好不好?
怎么会不好呢?
霍妤早已经哭成了泪人,她伸出手,哽咽着说:“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久了,许敬之,你这个混蛋,你怎么才跟我说。”
许敬之是疼惜她的,这么多年,她不容易。
颤颤巍巍将戒指给她戴上,霍妤就扶着他起来,扬头看着他,撇着嘴角,委屈又感动。
许敬之则弯了弯唇角,轻声说:“我可以吻你吗?”
霍妤低垂下眼眸,有些不好意思:“哪有亲吻还问的啊……哎……”话还没有说完,许敬之就挑起她的下巴,吻上了她的唇。
第417章 番外之贺妩篇
我是贺妩,也许你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
我十七岁的时候。认识孟培森。十八岁就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了他,整个a市都知道。贺妩那个小狐狸精祸害了孟先生。
其实,哪里是我祸害了他呢。
我一点也不喜欢他,甚至我厌恶他,痛恨他,恨不得他去死。
我从来没有想过。十七岁那一年,会将自己的第一次献给他。那一年,我还没有成年。还只是一个孩子。
但我知道,我经历的是什么。
我从小生在a市最为混乱的一条街道里,这里到处充斥着发廊,足浴馆。洗浴中心,棋牌室。
我母亲,就是混迹在这里的其中一个。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里。看过男客人跟我妈妈做那种见不得人的事情,我的两性启蒙很早。
所以。我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也许,你不愿意听我的故事,但是。这么多年了。我也想说一说。
遇见孟培森的那一年,我在跟孟钊谈恋爱,是的,我早恋了,孟钊是个很帅气的阳光大男孩。
他大了我几岁,也是很小的时候,来这里,认识了我,那时候我才多大啊,他就冲我吹口哨了。
我喜欢他,他高大,阳光,笑的很好看,最重要的是,他跟这街上的混混不一样,他是a市的小太子,是孟培森的弟弟,我知道,他们家很有钱。
我想尽快逃离这条街道,我不愿意再待着这个腐朽的地方,那些男客人,路过的男人,都喜欢趁机来占我便宜,真的,很可恶。
我跟别人不一样,我的同学们都说我是狐狸精臭不要脸的女人生的孩子,所以,我没有朋友。
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帮妈妈买安全套,会接待客人去隐蔽的房间,挑选他们喜欢的姐姐阿姨。
我就坐在门口,听着里面咿咿呀呀,要是警察来了,我很快就能从窗户看见,然后顺着后门,叫他们离开。
扫黄一直都扫的很勤快的。
我从来都承认我这样的身份和人生,所以,我过的很沧桑,很早熟。
遇见孟钊,就好像遇见了人生中第一缕阳光,真的,我当时就不行了,没有办法不接受他。
十七岁的我,跟孟钊谈起恋爱,成为这条街上最引人瞩目的话题,因为我们从来不会避讳,我跟他接吻,拥抱,是,我们就差上。床了。
那天是孟钊的生日,我原本想要给他一个生日惊喜,我没什么钱的,也不喜欢那些幼稚的玩意,所以,我打算把自己扎一个蝴蝶结送给她。
真是一个太好的惊喜了。
我按照约定来到酒店,他的哥哥,也就是孟培森在这里为他举行生日派对,我没有机会参加,只能在房间等他。
这时候,我也知道,我和他的差距,不仅仅是那一条街,我们的整个人生都是不同的。
原本就是两条平行线,却非要交叉。
我洗了澡,看着镜子中十七岁的我,正在发育的身材,我是引以为傲的,因为我,身材很好,前凸后翘,该有的都有,比例很好。
这一点就要感谢我的母亲了,作为婊。子,她有很好的资本,这些也恰好遗传给了我。
我真空穿着睡袍躺在床上,我想等孟钊来的时候,让他亲自掀开我的被子,然后……
可是,太久了,我等了很久,他也没有回来,我越来越困,然后我给自己想办法,不然就睡觉吧,反正孟钊来的时候,就会看到我一丝不挂,接下来怎么做,他应该可以的吧。
过了好久,我感觉到身体有一股火在喷发,我很热,我试图去掀开被子,可是,我却发现,自己的身上正趴着一个人,正埋在我的胸口。
我惊讶的看着,我以为是孟钊,虽然有些羞赧,但还是允许了,我轻声叫他的名字:“孟钊,你慢点。”
男人缓缓抬起头,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神情,邪魅,霸气,嘴角勾着一抹冷笑。
“孟钊?上错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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