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心记》第262章


袅寺斫雷樱槌鲅丁R徽笕缤莅愕纳Ф螅僦侄疚锎油恋乩镒瓿觯桓觥⒘礁觥⑷觥⑺母觥⑽甯觥⒘觥⑵吒觥嚼丛蕉嗟娜擞肼砥ゴ铀拿姘矗谛$凼殖只鸢眩樟亮肆焱氛摺?br />
吴义挂着丝狞笑,咬着牙说道:“兄弟们,那个骑白马的,要活的。”
齐奢从来没见过吴义,所以他认不出这个独臂人的脸,但他认出了他脸上的仇恨。冷汗瞬间湿透他全身,他和何无为对望了一眼,他们并肩打过许多仗,但却从未打过,两个人对两百人的战争。
没有奇迹。他们一败涂地。在料理了对方近五六十人后,齐奢堕了马。何无为下马来护主,两个人背靠背地又应付了十来个,何无为就倒下了,被刺成了刺猬,临死前挣扎着用全身覆住了齐奢。齐奢在他托付生死的侍卫的血尸下,束手就擒。
战争的失败者叫做战俘,而战俘的处境,也就是齐奢眼下这般。浑身的血、伤、脏,手脚全上了铁镣,脚上的铁镣扣进地上的一根拴马桩,桩子就直接打实在帐内的地面。帐子不算大,但再容纳两个人却绰绰有余。
他们一前一后地来到,前面的是喜荷,后面的是乔运则。
齐奢的反应激怒了他们,他举起带有划伤的眼皮朝他们一瞥的样子,绝不是个俘虏该有的样子,反而像位帝王,很惊异地在自个的皇宫中见到两个招摇过市的小丑。这一瞥,令喜荷和乔运则更加同仇敌忾。就是这个自大的男人和他下贱的女人,让他们俩双双成为被抛弃者,让嫉妒的毒牙在他们心肺间日夜刺咬,把仇恨的毒液注入了血管,把人变得不疯魔、不成活。
但如同所有最疯狂的疯子,表面上看起来,无论喜荷或乔运则均是这样地聪慧而理智。她在他所搬过的一只矮凳上曼身落座,向地下的齐奢居高一睐,“三爷,没想到吧?”
“没有。”齐奢半靠着马桩,伤痕累累,说话时有血丝自他的齿根渗出;但他的声音却很稳定,带有着近乎于冷漠的平静,“如果我现在在想什么,就是曾有一个人,在他死前告诫我要小心太后您。”
“哦?”喜荷开心地笑起来,巍峨耸立的高椎髻上珍翠曼摇,她轻巧地,将手指于耳下的錾花飞鱼坠绕一绕,“不过在我看来,三爷该小心的却是自己。如果不是你自己先杀死了自己,我纵有天大的本领,也无法动你分毫。”
“诚如太后所言,我已自己杀死了自己,再把一个死人杀死一遍,有必要吗?”
喜荷干笑一声,抱住了两膝,“三爷,你是犯有谋逆大罪之人,万死难辞其咎。死两次,并不过分。”
齐奢沉重地抬动了一下擦痕密布的手腕,铁链子发出“哗啦”一响,似有一件什么巨大的器皿当空破裂。“假如我当真是谋逆之人,皇上今日就不会有单独秉政的机会,甚至在很久前,他就没了命。”
第278章 望吾乡(22)
喜荷不置可否,只把两根又长又尖的金箔护甲高高地翘起在眼皮下,“除了公仇,三爷应该很清楚,你我还有私怨。这个人——”她头也不回,单把手腕轻慢地一翻,意指其背后的乔运则,“他恨你,因为你把他给阉了,叫他当不成男人。我恨你,因为我本可以成为最好的女人——我已经是了,但这女人却又被一点一点、一天一天地杀死,一场长达数年的凌迟,刽子手,就是你。”
齐奢“呸”地往地下吐出口血沫,嘴角偏去肩头上一蹭,压根不屑向乔运则一顾,“不用我阉他,他也不是个男人,从来就不是。至于太后,我只能说,对您,齐奢问心无愧。”
“这么说,三爷并不打算道歉?”
“如果道歉对太后有用的话,太后和我眼下就不会坐在这里。”
“三爷错了,如果你愿意道歉的话,我很乐意原谅你。”
“太后!”乔运则磨牙霍霍,却慑于女主人一个严厉的眼神,凝立当地。
喜荷又转脸向齐奢扫量了半晌,直到确定他确实燃起了一缕希望时,才气定神闲地开口:“解铃还须系铃人。你我之间的罪魁,相信三爷很清楚是谁。只要你点头,我会立刻派身后这个人前去拜访,这个人已向我再三地请求,他说,他会亲手剜出那颗‘朝三暮四的、婊子的心’——你是这么说的吧?”喜荷向乔运则斜斜地瞄上一眼,饱含着嘲讽的笑眼就又投回到齐奢面上,“等那女人血淋淋热乎乎的心脏被送进这帐子的一刻,三爷就可以不用死了,一次也不用。你会跟我回京,还政于皇上。我保证,绝无送交宗人府或圈禁之事,相反,除了权力,三爷要什么,我就给什么,你会以有史以来最为尊贵的亲王之礼,荣耀贵盛过完下半辈子。”
齐奢不置一词地听完,咳嗽两声,又朝地下啐了一口血,“或者?”
“或者——”喜荷把脸变了一变,阴狠尽露,“明天天明等行在山的那班人醒来,你酒醉被烧死在兰泽殿的消息就会传开,而早在那之前,三爷就已毙命于这帐中。叱咤一世、号令天下的摄政亲王,会被一群见钱眼开、连你是谁都不清楚的小人物大卸八块、弃尸荒野,再被土狗从地里刨出来,吃得连骨渣子都不剩。而我,保证有生之年绝不碰你的女人,”她又朝身后一瞥,补充道,“也不会容许其他任何人碰她,她可以安享天年,做你的寡妇。就是说,你们俩永远不可能在一起,但你可以选择,死别的那个,是她,还是你。”
“就是这样?”
“就是这样。”
“我怎么知道,太后会遵守承诺?”
喜荷由凳上起立,齐奢这才注意到,她居然穿着一身九龙四凤的五彩礼服,像来参加一起大祭礼。她对天,竖起了中间三指,语调金锵:“我,当今圣母皇太后詹氏喜荷向皇天后土和列祖列宗起誓,方才对叔父摄政王所许之诺言,我必定谨遵谨行,若有一丝违誓之举,则天地不容,祖宗不佑。”一顿后,她增添了一句话,“我儿齐宏,社稷不保,身死国灭。”
空气中发出了一阵轻微的、古怪的异响,如砝码令一架天平平衡的声音;如渡桥,笔直地伸向彼岸。
喜荷盯进了齐奢的眼,一手扶膝,单腿跪倒在他面前。绮丽的裙面在地面铺展,绽放出巨花。
“现在,该你选了。”
静默。
极其漫长的静默。
宛如入定老僧,齐奢血痕交错的面颊无一丝多余表情,仅只轻轻地,阖起了双目。
通往现实的大门被关闭了,他不用再面对这帐中的人和物,他可以面对任何他想面对的:无垠无涯的仲夏草原,身体倒下去,下头有软的、蓬的、一浪接一浪的草把你接住,你把头一偏,就看到了并卧在身畔的爱人,你们的眸子同样被阳光晒得金亮金亮,亮到好似从没在这世界上见到过任何的丑陋和伤害。她渐渐学会了怎么把鞭子甩得又响又漂亮,一面有板有眼地唱着无比感伤的牧歌,一面老远就拿洁白的牙给你个没心没肺的笑。你的大孩子已经长到你膝盖了,你蹲在他背后,把他一对幼小的手掌攥在手中,对准天空上最彪悍的一只雄鹰,助他拉开第一副男孩子的弓。女孩子,咿咿呀呀地坐在妈妈怀中,艳羡地一根根摸过妈妈秀长的眉和睫,丝毫不知道一个青春的功夫,她就会长出一模一样的、叫所有经过她家门前的小伙子全颠倒得睡不着觉的好眉目。再过上几年,你们会在江南的一处富贵门庭,就着窗外的梅雨和桌上半残的酒菜,品藻英华,顺便笑谈起那一年秋牧走失的一只小羔羊。你们走过了东西南北春夏秋冬,踏遍了名山和大川、重镇和小村。有天你们累了,就拼凑着记忆,选一片最美的水乡做故乡。安定的日子,是日复一日的生活和琐碎。你们大早起就开始看对方不顺眼,没事找事地摔锅打碗,你们斗嘴、斗气,气得活像两只发疯的猫,你们面目可憎地打架,然后在晚上和好,在床尾和好。你年纪越来越大,年轻时的旧伤一到阴天就发作得厉害,她好心送你一根手杖,却被你赌气给扔得远远的。然而你真的连门槛子都跨不过了,她就倚在那儿嗑瓜子,一面看你的笑话,一面重讲着她给你讲的第一个笑话,趁你怄得咬着牙笑时,她再次把那该死的手杖递了过来。这一次,你老老实实地接了。但不公平的是,当她为了再难遮掩的白发而闹脾气时,你就不能挖苦一个字,你得拿出最庄严的态度来跟她起誓,她比家里头刚买来的十二岁的小丫头看起来还要年轻和水灵,真的,嫩得能掐出水。再经过几年,你们就再也不愿换地方了,在陌生人眼中,你会是个一辈子都没离开过这小镇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