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重生生活》第22章


………………………………
第二十六章 良心会痛
一篇《杯中窥人》震惊了所有评委!
大家纷纷咋舌,能在这年纪写出这么深刻的文章,这才华还有的说?不少人目光流转,估计心中已经有了如何把这个天才少年拉到自己门下的打算。
白宁远怀疑的看着王秋实,小声道:“这个林雨翔不会是安排的吧?”
王秋实翻个白眼,道:“你觉得可能吗?”
大赛一结束,王秋实和白宁远打了声招呼,就悄悄地溜走了,他本来就是来走个过场,如果要他去参与评奖,简直是开玩笑。一路回到家,王秋实准备写新书了。
《寻秦记》的全部稿件都已经交给报社,在市面的反响不错,追的人越来越多。
坐在窗台前,看着书桌上的一卷白纸,王秋实准备动笔,心中却升起一种心烦意乱的感觉,回想当初作为一个穿越者,来到这个平行世界,当他发现自己穷到了只能喝白水吃馒头的地步,于是便一心赚钱,解决温饱,并适应这个世界的潮流,开始改编《寻秦记》,一本书完成,结果并不差,整本书下来他能从报社和花雨杂志社拿到共计二十万出头的稿费。
然而完成《寻秦记》后,王秋实心中就有了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仔细回想这近一个月,自己改编寻秦记,到京城邂逅了一次诗会,然后撺掇着举办了新概念大赛,很有种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劲儿头,只是这种多面开花的人生,真的是自己要的吗?
专一!
自己一定要专一!
王秋实心想:自己想要的是平平淡淡的生活,安安静静的写小说!
这种困扰还只是其一,其二提到写小说,王秋实心里又有一点不舒服,或许是强迫症,当改编版的《寻秦记》慢慢完成后,看着前世的一部经典作品在自己手中变得面目前非,成为披着武侠壳子的言情小说,他的心里就有一种莫大的负罪感,尤其是书到后期,这种感觉就越来越强烈。
这已经不是《寻秦记》了!
可能是不忍这么经典的作品毁掉,也可能就是自己的良心作祟,王秋实觉得,如果自己在改编武侠的这条道路上走下去,一定会后悔的。
前世的武侠小说都是经典,为了赚钱,就把它们改编成赚取读者泪水,浪费读者纸巾的言情小说,实在是对武侠小说最大的亵渎,不仅如此,武侠中的最精髓的侠义精神、傲骨风范也荡然无存,丧失了武侠的真谛。
想到这一步,王秋实就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心中也开始反问自己。
前世的经典,在这个世界自然也是经典,何必改编?
自己把武侠改编的面目全非,良心不会痛吗?
虽然说这个世界没有武侠小说的先例,武侠小说的前行会有一些阻碍,但是这些真是是问题吗?武侠没有先锋,那自己就是武侠小说的先锋!作为一个穿越者,自己要做的应该是写出每一部经典武侠,让这个世界领略武侠的魅力,直到有一天,武侠小说成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或许前途艰难,王秋实心中却是升腾起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这也是他第一次面对这个新世界,有了最准确的目的追求和自我认知。
想通这些,王秋实心中一阵莫名的平静安定,心病也消失的干干净净。
当然,这个过程并不简单。
对于一个穿越者来说,能摆脱赚钱的困扰,寻到自己的方向是真的不容易。
古龙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曾经说道:“忽然想通了”,这五个字说来简单,做到可真不容易。我佛如来在菩提树下得道,就因为他忽然想通了。达摩祖师面壁十八年,才总算“忽然想通了”。无论什么事,你只要能“忽然想通了”,你就不会有烦恼,但达到这地步之前,你一定已不知道有过多少烦恼。
冥冥中似乎有神在看,想通这两个问题,王秋实的思路也豁然开朗,脑海中翻过前世无数的武侠小说,他决定新书就定为古龙的《三少爷的剑》,这是古龙步入成熟期后最成功的武侠小说之一,江湖纷争、恩怨情仇、武功、内力、剑法、醇酒、美人等各种元素在这部小说里都有最基本的体现,可以说普通人接触武侠的最合适的初级启蒙书。
在王秋实看来,这也是一部最有江湖气质的武侠!
书中人物多而不乱,各有各的特色。
翠云峰,绿水湖,神剑山庄的三少爷,天上地下,古往今来,永远只有这一个谢晓峰!
燕十三喜欢黑色,崇拜黑色。黑色所象征的,是悲伤、不祥和死亡,黑色也同样象征著孤独、骄傲和高贵。它们象征的意思,正是一个剑客的生命。
大老板,作为市井中的帮派大佬,胸有城府,稳如泰山。
竹叶青,作为青衣军师,他是一种酒,更是一条毒蛇。
娃娃,有双大大的眼睛,还有双纤巧的手,她的头发乌黑柔软如丝缎,态度高贵而温柔,看来就像是一位真的公主。
慕容秋荻,一个江湖上最可怕可怜又可恶的女人。
谢小弟,谢晓峰的私生子,心中满怀苦恨,一根筋,不惜命的懵懂热血青年。
铁开诚:红旗镖局的少镖头,燕十三的剑法传人。
简传学,一个压抑欲望的世习儒风的谦谦君子、道德好人。
……
可惜的是,前世《三少爷的剑》被拍成电影后,成为年度最烂的电影之一,瞬间拉低了许多没有读过原著的人的评价,造成了最大的的败笔。
脑海中勾勒出大概的剧情和人物,如同第一次,王秋实在叶乐乐的房间转了转,找到一个杯子,又下楼挖了一抔土,摆在桌上,插上香烟,诚心正意的拜了三拜。
烟气袅袅。
白纸铺平,王秋实深吸口气,笔开始刷刷的动起来,一个个的字迹在纸上显现出来。
剑气纵横三万里,一剑光寒十九州。
残秋。木叶萧萧,夕阳满天。
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
因为他太安静。
因为地太冷。
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
速度飞快。
王秋实又开挂了!
………………………………
第二十七章 指明方向
《三少爷的剑》的字数只有三十万,算是中篇武侠。
王秋实专心的写了三天,这才写完,拿着稿子去报社,准备请白宁远她们评价一番。
报社的工作依旧很忙,新概念大赛也基本落尾,选拔出了一等奖三人,二等奖十人,三等奖十五人,入围奖五十人,其他奖项若干,参加复赛的一半参赛者都满载而归,让王秋实有点惊讶的是,林雨翔获得了一等奖,尹夏沫和傅小司都得了二等奖。
三人都签在了报社的旗下,都准备开始写长篇小说,尹夏沫准备写校园题材的言情,傅小司准备扩写幻城。
可以预想,在未来,报社将会出现三个新生代顶梁柱。
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白宁远亲自给王秋实倒了一杯茶水,然后开始看稿子。
王秋实摸着懒洋洋的肥猫,心中颇有点忐忑,他自知这次的这篇武侠小说和上次有着本质不同,作为第一个读者,白宁远是经验丰富的老编辑,如果她提出反对,那意味着连载到报纸上很有可能折戟沉沙,不受读者的欢迎。
当然,这也和报社报纸的定位离不了干系,毕竟报纸是言情报纸,读者都是喜欢言情小说。
果然,翻了几页,白宁远的眉头就紧紧地皱了起来。
当主角三少爷化名的阿吉真正出现时,白宁远放下手里的稿子,一脸沉默,显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根据合理的猜测,王秋实就感觉这件事悬;看到白宁远的脸色,他也明白,这件事果然行不通。
“老王!”
在新概念大赛后,两人的关系熟悉许多,白宁远也开始称呼老王,表示亲近。
“这篇小说,你的定位是什么?”
白宁远似乎斟酌着用词,拐弯抹角的道。
“武侠,这是一种古典通俗小说。”王秋实不介意解释,想了想,害怕白宁远不明白,又补充道:“如果要追究源头的话,清代的《三侠五义》你看过吧,类似于这种……”
一提《三侠五义》,白宁远恍然大悟,道:“侠客义士、江湖情仇、武功技击、机关陷阱!”说完又苦恼的揉着眉头道: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