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王狂后之帝君有毒》第961章


那天,溅起的鲜红血液,那般滚烫,我永远都记得,那样红艳刺目的颜色,我冲进母亲的房间,亲眼看到父亲一剑挖出了母亲的心脏,那鲜红的心脏在父亲的手心中还砰砰跳动着,鲜艳,新鲜,美丽,鲜活,真真实实的被父亲呵护的握在手心里。
而母亲,瞪着一双惊恐和不敢置信的眼睛,轰然倒下,鲜血晕染了那上好的地毯,晕染了我最为纯粹干净的世界,从此留给我一片鲜红的颜色。
那一天,父亲杀死母亲夺取了她的心脏后,招呼着我坐在了他的身边,温柔的犹如往常一样宠爱的抚摸着我的头,跟我说了很多很多。
说了他和母亲的过往,说了那些年少单纯的美好爱情,说了他有多爱母亲,可是母亲背叛了他,母亲爱上了别人,他对母亲那么好,明明他们从前是那么的相爱,却抵不过时间的消磨,抵不过长年累月的习惯,因为在一起太久而消磨了彼此的新鲜感和爱意。
父亲不能接受,所以他没有在沉默中选择死亡,而是选择了彻底爆发,彻底的黑化了自己。
那一天,我亲眼看着父亲将那颗心脏一点一点的小心翼翼极尽呵护的吃入腹中,耳边父亲温柔的话语犹如魔咒一般,伴随了我整个童年,甚至还会伴随我的一生。
“宝儿,你记住,这世间没有什么是永恒的,想要永远的得到一个人的爱和陪伴,唯有将她吃入腹中,与自己的骨血相融,那么才能永永远远真真正正的在一起。”
“宝儿,若是想要得到一个人的心,让她心里有你,若是付出没用,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吃了她的心,让那颗心永远存在自己的身体里,这样别人就再也夺不走了,它就会永远属于你一个人的……”
“宝儿,父亲爱你的母亲,很爱很爱,爱到疯狂,如今我再次得到了你母亲的心,也要和她的人永远在一起了……”
然后,我被父亲亲手丢弃在了涟城,那个地方离徽桑城隔了两座城,对于五岁的我来说太过遥远,根本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于是我走丢了,从此再也没有见过父亲,脑海里关于父亲和母亲的,也只有那一片鲜红的颜色和那些深情宠爱的‘交代’。
而在我长大后再次去了一趟徽桑城才知道,那天父亲见我丢下回到城主府后,就遣散了府里所有的下人,然后一把火烧了整座城主府,抱着母亲的尸体一起共赴黄泉了。
后来我被一对村民夫妇收养了,可是因为日日夜夜梦到那一片血腥和那些父亲温柔的叮嘱,让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念头和想法,一种冲动慢慢滋生到最后无法压制。
我开始对家里养的鸡鸭下手,我挖出它们的心脏,那一刻会让我有一种极致的满足感,一种非常安全的感觉。
可是没多久就被那对村民夫妇发现了,他们看向我的眼神就好似看待怪物一般,那般惊恐害怕,那般厌恶嫌弃,于是我被他们丢了。
那时候我已经八岁了,被丢弃后就过上了乞讨的生活,虽然还有对于父母的记忆,还知道徽桑城,可是我去不了,也不想去。
在养父母家生活了三年,让我有了一种归属感,我爱这对夫妇,他们在发现我挖心之前,对我很好,以为他们已经三十多岁了却没有孩子,所以一直将我当成亲生的一样疼爱。
虽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可是他们对我的关怀和照顾却是真心实意的,所以我爱他们,我不想离他们太远。
那个时候的我天真的以为他们只是被突然看到的血腥画面吓到了,等平静一段时间一定不会怪他的,因为他们是真心的爱我,对我好。
可是结果证明我错了,父亲的话是对的,这世间,真正想要一辈子的留住一份爱,一个人,一颗心,唯有吃了那个人的心,这样她的心里除了我一个,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了,再也不会关心除我之外的人,也不会抛下我了。
十岁那年,我发现养母怀孕了,她和养父是那般激动,见到他时是那般的警惕戒备,恐惧又嫌恶,他们让他滚,说他是怪物,让他永远不要再回来了。
于是我走了,也正式打开了属于我人生思想的大门。
当天晚上,我趁着养父母熟睡时,去了厨房拿了一把锋利的杀猪刀,轻轻的潜入了他们的房间,动手杀了他们,然后吃掉了他们的心脏。
那一刻,心中满满的幸福和满足感,让我觉得异常的安心,那种感觉,是五岁之后再也没有体会过的。
于是我更加坚定的相信了父亲的话,这世间,真正要留住一分情,一个人,那就要吃入腹里,才算是真正的属于自己,永远都不会消失离开……
之后我又过了三年颠沛流离的生活,直到在涟城相邻的临城被凤七找到,他问我想不想跟他走,从此虽然辛苦,虽然会有死亡,可是只要自己努力,就能衣食无忧,甚至一步步走上强者之路,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欺负我。
于是我同意了,我跟着凤七走了,不是因为什么衣食无忧,甚至人上人的强者,而是我厌倦了一个人,既然有人愿意收留我,那么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这个人不会抛弃我,不会无视我。
原本我以为凤七带着我离开,我今后要跟着的人就是凤七,却没想到,我真正的主人,家人,朋友,不是凤七,而是另一个人。
那个地方名为无名居,里面有着很多和我年纪相仿的孩子,他们全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当我站在他们其中,我就已经知道,这里是专门收养孤儿来做事情的,很有可能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事。
可是我不在意,这样多好啊,这么多人陪着我,我不会再孤单了,而我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还是我自己取的。
雾琊,乌鸦的谐音,多么晦气阴森的动物,代表了死亡,是的,我的存在就代表了死亡,只是乌鸦这两个字太难听了,也不好看,所以我取了谐音,名为雾琊。
直到看到那个人,那个小小的几乎只比自己大一岁的小女孩,我就改变了主意,这里确实很好,可是更好的是这个自称是自己主子的小女孩。
她是那样强大,小小的身子骨却能撑起半边天,她的眼睛是那样的漂亮,闪亮亮的有着迷人的华光,她的笑容是那样的肆意邪气,带着让他暖心的如烈焰般的明媚温暖。
在那一刻,我站在众多孩子中,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定,我要让她眼里只看到我一个,我要成为她手里的骄傲!
这些我都一一做到了,我成为了所有训练的学员里最有天赋,实力最强的存在,也成功的吸引了她的注意,可是为什么,我这么优秀,这么努力,她的眼里除了我,还能看到其他人。
那些人分走了太多属于我的注意,不仅如此,她来无名居的次数少之又少,除了最初陪着他们训练的那两三个月,几乎没再出现过无名居。
这让我渐渐的开始咆躁起来,压下去的嗜血气息再次上涌,可是我不敢再冲动,上一次冲动就失去了养父母的疼爱,这一次,我不能冲动,否则她一定会把我赶走的。
我不能走,也不愿意离开。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里的人都很厉害,她更厉害,我根本无法用同样的办法留住她,占据她的整颗心,让那颗心只属于自己,因为我打不过她,若是贸然出手,只会失去一切。
所以我忍着,拼命的忍着,直到后来出去执行任务,才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发泄口,当我看到那些人的心脏在我的手里被捏爆时,我烦躁的心终于慢慢平复了下来。
后来才知道,原来她不是她,真正的她叫季君月,是那样的美丽贵气,更加强大到让我触不可及,需要仰望的地步。
那一刻,我害怕了,这样强大的她与我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我怕我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靠近她,离她再近一些,反而只会越来越远。
所以我拼了命的训练,拼了命的修炼提升实力,为的就是成为所有人中最优秀的,只要她不打算丢弃异兵团所有人,那么我一定要成为那个跟在她身边为她效力的属下,成为她手里最锋利的一把刀。
可是为何在我这么努力的时候,她的身边居然出现了一个可以与她并肩而立的人,那个男人是那样的清绝美丽,可是我却在他身上嗅到了一股黑暗腐烂的味道,那是早已身处地狱完全从内里腐烂的味道。
他和我是同一类人,甚至,他比我更可怕,更疯狂,更变态……
这让我心中升腾起的疯狂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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