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不如的穿越女》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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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还要试验,是因为大魔王已经发现,并不是科学就一定适用,比如有人曾经发表过这样的见解:“男尊女卑没什么,女人不打仗,平均寿命长,相比男人的“尊”其实自有优势,刚强易折,盲目追求平等是蠢。”
“女人寿命长”是现代科学证明的。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适用吗?不适用。
因为很多女人,根本活不到天然老死,因为男尊女卑的缘故,一部分出生的时候就被溺死。还有一部分一直吃剩饭、被虐待……在古代,因为生孩子而死亡也十分常见,有个墓志这样记载一个富裕的北宋官宦小姐的一生——她生了四个孩子。全部夭折,她自己在生最后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死的时候不过二十多岁——这个白富美还没活到当时的平均寿命。
女性平均寿命超过男性,还是近代的事情了。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经历了几十年战争后,男性比女性多两千万!
这就是“自有优势”!
刚强易折,不够强则可能落地即死,根本没有“柔弱者长生”的机会……
连现代科学,在古代环境下都不一定适用,公元前的科技武技,在实践前更得好好试验了,否则,真是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比如,罗怡就曾经跟许多人一样,以为拉几个流民,发几支长枪,训练一下步法,就能组成“瑞士枪阵”,结果可想而知——训练对瑞士方阵来说固然重要,可是随便找几支长枪,练出赤卫队的可能性都比练出瑞士枪阵的可能性大。
因为,瑞士枪阵所用的长枪,是长达20英尺(六米)的变态货色,也许有人对“六米”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这么说吧,现在一层楼的楼高,也就三米不到,所以,一支瑞士长枪竖起来,很有可能会把三楼阳台上晒的衣服挑下来,枪头为防劈砍还包裹了一米长的铁皮,根本不是两三米长的红缨枪那种就比士兵高一点,就枪尖是铁头的轻巧货色……就是身强力壮的蒙古族pla,要想拿着这种变态武器走路,也不是一天能做到的,更何况瑞士长枪的用法,也非常有讲究,对敌的时候,不是像狮心理查对付阿拉伯轻骑兵那样,将长矛尾驻地,矛尖上挑对敌,而是相反,士兵双手举长枪,长枪尾在最高位置,枪尖向下对敌,此外,通常所说的“瑞士方阵”,其实是由三个小方阵组成的,他们的惯用战术,就是当敌人攻击“品”字形瑞士方阵的第一个小方阵时,另外两个方阵从侧翼运动向前,包围对手,这需要各方阵很高的配合,一个方阵“遇敌如风”或是“友军有难不动如山”,就得不到胜利。
所以,训练一个瑞士方阵,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也难怪现代的梵蒂冈教皇卫队,拿的还是瑞士兵早期用的长戟而不是长枪(也有可能是那种变态武器实在太长,拿了不方便在城市里活动,一不小心就会把朱丽叶阳台上的花盆打将下来或是长枪不利近身肉搏,不能像戟兵那样方便与刺客搏斗的考虑)。瑞士人使用长枪,也不是因为“便宜、省铁”,他们早期刚做佣兵的时候更穷,连铠甲和头盔都置办不起,是有名的无甲兵,然而用的长戟,是斧头加矛尖,用的铁并不少,后期改用长枪的时候,部分瑞士人已经宽裕到可以配备头盔与胸甲甚至当时被认为最好的、很多骑士都买不起的米兰甲了,可见,“便宜、省铁”不是瑞士人用长枪的理由,之所以改用长枪,是长枪比长戟长一倍,更能对付重骑兵长枪的缘故。
而罗怡在观摩过后,也发现它在对敌的时候有很大的限制,首先机动力不足(相对轻骑兵而言)不能胜任侦察、断敌人粮道等工作,其次就是远程不够,跟马其顿方阵一样,需要骑兵与远程兵种的配合,否则就会被动挨打,当然,这种刺猬阵的杀伤力还是挺大的,也难怪兵书称瑞士人为最好的佣兵(虽然也有兵书说,意大利人认为他们“最好”是因为他们从不逃跑)不过要是指望光靠他们去横扫啥,那是想多了,他们自己还需要其他兵种配合呢,肆虐意大利的雇佣骑兵,最后还是被法国骑兵横扫的。
第389我要当皇帝
其实不光是瑞士枪阵,世界上哪一支有名的强军是由单一兵种组成的呢?侦察、遮蔽、掩护、突击、攻坚、占领、断后……诸兵种各有擅长,平原、山区、水泽……各兵种自有用武之地,便是蒙古铁骑,后面也跟着他们俘虏和招募的工匠组成的工程兵队伍,否则不能一再击破城池。偏偏有一些人,不知有意无意,在各大论坛上散布“骑兵无用论”,理由是马匹太贵、马匹太娇气、马匹吃得多、马打仗会死——好像人打仗就不会死似的——若按着他们的理论,天底下最适合冷兵器战争的是女人,因为价格便宜,吃得又少,耐力又强……
幸而罗怡穿越之前不大看军事帖,也就被那个“三米长的瑞士长枪”骗了一回,所以对建立骑兵还是很上心,早早地就预备好了马种,并吸收了匈奴人的经验,让小孩子从骑羊开始练习骑射,再从中挑选好苗子组成轻骑兵。这些人因为是从小训练的缘故,纪律性远高于一般征召而来的士兵,所以在大魔王的指挥下,能打出游牧民族经典的“诈败”风筝战术,倘若是一般的纽斯特里亚贵族骑士,能约束他们听从命令,不提前冒进也不见敌马上逃跑就——算了,这种高难度的事情,连有乌尔里希公爵加持的前前任正统国王都没有办到过,还是别难为穿越大魔王了,倘若他们能这么有纪律,就那几百个远道而来的北方人早就教他们给赶下大海去了,卡拉曼人来也未必能讨得了什么好。也就没穿越大魔王什么事儿了。
也不光是纽斯特里亚一国的贵族骑士如此无法无天,近的科洛姆纳国。好些贵族已经不听王命、自立小朝廷久矣,远的帝国大贵族和皇帝不对付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不对付到什么地步呢?永恒之城的教皇有了麻烦。照例要皇帝派兵弹压,随后教皇给皇帝加封,以示皇帝威权,现下纽斯特里亚自称前任教皇在手这么大的事儿,永恒之城的那位三催四请,急得眼睛冒火,这忙皇帝着实该帮,偏生他双手两脚都在和自家的贵族骑士干架,实在抽不出手来揍纽斯特里亚大魔王这群反了天的。也就嘴上支援了几炮,逼得永恒之城的那位无奈,和真理教结盟的主意都拿了。
既然教皇都能和真理教结盟了,那么皇帝在被手下的贵族们给按得四脚朝天的时候,也难免灵机一动——
“什么!我要做皇帝?”
罗怡大魔王乍听这道喜讯,喜欢得两眼翻白,嘴巴张得能塞下十个饺子,要不是接书信的时候还坐在椅子上,椅子又是先前特特请木匠固定在地上(以免手下们打架的时候抡起来当凶器)怕是一个后仰当场就躺地上了。
乖乖龙地咚!区区一个国土不怎样大、民众不怎样多的纽斯特里亚王国。都让她忙得昼夜颠倒,如今凭空一顶皇冠飞来,这还不把她压扁啊!
“是的陛下!”“没错陛下!”“千真万确陛下!”一众朝臣争先恐后向她贺喜,恭维她马上又要金光闪闪地升上一级。成为这片大陆上的最高统治者——暂时还是名义上的——不过他们个个都拍胸脯保证,很快就会变成现实意义上的——当然,他们自己也可以都跟着升级的升级。发财的发财——在这种关系到他们自己利益的时候,他们都是要多积极又多积极。要多勤快有多勤快的——在王子公主失踪案时的那些官僚作风,此刻一点儿都看不见。就像统统换了个人似的。
“可是他的儿子应该不像他说得那么甘心放弃皇位吧!”大魔王徒劳地挣扎道,“也许只是口头上说的,当事人并不知晓,毕竟这可是皇位呀!他又是正统继承人,现在却给我这样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他怎么肯呢?也许只是老子的外交技俩,实际上并不是那么一回事。”
“陛下,您有所不知,”总主教侃侃而谈,他深知通往皇帝宝座的路也同样通往永恒之城,女王不肯相信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陷阱她总该相信,“皇帝已经吃了好几次败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现在将皇位献给您,他的儿子还能做瓦肯亚人的国王,要是没有我们的援军,他和他的儿子能在修道院里终老也是神明亲自护佑了。”
“总主教说的话是确实的,”老雅各布在旁边保证道,“他丢失了大片国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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