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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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作法是有点特别——男人互相握手,女人亲吻着彼此的脸颊,然而,我认为这种身体接触文亦没有实质意义。不管是弯腰、点头或飞快—吻,都徒具形式。只是握握手或贴贴颊,能有何新奇的发现?
反之,我的问候就诚挚多了,而且真情流露。在接近的同时,我奋力接着尾巴。原本羞涩的人,这么—来,就敞开心靡了。接着,我再进行更进一步的接触——闻闻客人身上的气味。由于身高之便,我不用像其他小狗一样跳上跳下的,犹如毛茸茸的摇摇球。
我的口鼻贴进他们的鼠蹊。女士惊惶尖叫,男士则认为则是“野性难驯”。不是说:“公的毕竟是公的”,就是自忖:“它会咬人吗?”说实在的,有时我确想大咬—口,特别是他们叫我“贼狗”,或是把酒泼在我头上时。但是,我还是努力克制自己,想着“君子报仇,三年不晚”。
我可不是—直都是这么好欺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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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调查大约要几秒钟的时间。如果嗅觉敏锐、又了解种族差异的话,就可有不少所获。今晚,我走了几圈之后,发现这些人大概来自好几个国家。有趣的是,他们个人的气味正好与各国人种的刻板印象相吻合。
首先是杰若米,标准的英国人。身上有股霉湿的味道,加上—点雪莉酒味和斜纹软呢的气昧。此外、我闻得出,他已经用了去头皮屑洗发精,可惜效果不彰。尽管那天晚上相当暖和,他还是穿着厚厚的长裤,让我想起秋天和胡乱放枪的悲苦往事。他叫我“亲爱的仔仔”,在我走到下一个人的时候,似乎有点难过。
莱儿和吉姆,村里的古董经纪人。和平常一样,兴奋激动。就像所有的爱国者,身上有着一股浓烈的味道:“刺鼻的香水加上午餐的后遗症——罪魁祸首当然是大蒜,加上帮凶——鲥鱼和胡椒;还有茴香和甘草酒的余味,想必是早餐喝的酒。这种奇异的组合,使得我朝着他们的白色平底凉鞋大打喷嚏。
从纽约来的姊妹花琳达和艾瑞卡,闻起来就像美国人。她们让我想起刚洗好的衬衫(从前,我闲来无事,曾拿主人的衣服当玩具)。嗯,还有一点漱口水的味道。我很少粘着美国人,正是这种清洁的气味教我好生难受。此外,我想,他们可能认为我会威胁到他们的健康。
最后,是可敬的安格斯,主人的好友,来自西边的苏格兰高地。我真希望有一天能亲眼看到他穿着短裙、腰系毛皮袋。今晚,他穿着陈旧的、硬梆梆的棉布衣,和从前一样,身上有着山羊、威士忌、猎犬和雪茄的味道。
这就是今晚的角色。他们是否会和过去—样,展开唇枪舌战,吵得脸红脖子粗?希望如此、他们愈激动,手就愈不管用,食物就会落入我的地盘了。
最后,大家叽哩呱啦了一个小时后,女主人吹起号角——开饭了,请就座。本来,我—边解决好心人留给我的干酪薄片,以维持地板清洁,—边想着:“一种米养百味人。”既然用餐时刻已到,还是快快加入,我正期待我生命中第一个澳洲朋友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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