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大神棍》第229章


好在老嬴不光有权力的欲望,还有脑子。打又打不过,只好认怂。赔笑道:“先生神仙中人,自然不在乎。可对我等凡人而言,这天界的垃圾,他也绝对足以定朕帝国的兴衰啊!就像我等凡人随手一抬,也能灭蝼蚁一国。朕这心里……还是有些不安呐!”
钱谦觉得智力真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眼界才是最重要的。破除封建迷信,迫在眉睫啊!“想多了,砸不砸死是一回事,难道你扔个石头砸蚂蚁之前,还得特意学学蚂蚁的文字,然后刻上他们是怎么死的吗?”
呼噜呼噜。老嬴快速地摇头,他可是皇帝,日理万鸡,每天光批阅的奏章就得上百斤,哪还有空跟蝼蚁玩什么游戏。
“可朕……”雄主的特点之一就是意志坚定,不管对错,不管是谁,很难劝动他。而且执行力强,钱谦也是刚才抽空问了一把太监,发现老嬴已经把黄金火骑兵全员召集起来,随时准备出征了。
“得得,我知道你,我也没打算劝动你,给你看这玩意就为让你安心。”钱谦赶紧抬手打断老嬴,回想起上次有系统开挂说服他还得费吃奶的劲的场景,他就一脸黑线,“征胡这事儿我替你干了,蒙恬做副帅,我当主帅。”
“有先生相助,必扫平胡虏!”老嬴“嗖”地翻身跳起来,跟打了鸡血似的,就差在大殿上嗷嗷叫唤了。
想想也是,妈的钱谦一个人就能打十万军队,再配上十万大军,征服世界都够了。
“我提醒你啊,你日子可快到了,到时候老实儿的退位。”一看他情绪这么高涨,钱先生就忍不住要泼冷水,没完没了可不行。
“放心,放心。”老嬴也蛋疼,你以为朕容易啊!每天批几百斤奏章,晚上两三点钟睡不了觉,眼睛都要累近视了。睡不了多久五点钟又要早朝,朕又不是蝙蝠侠!这老不睡觉谁顶得住。
“诶,那个谁,你不是那谁吗?”老嬴转回头,看到大殿上突然多了俩人,大个子还看上去挺眼熟。
盖聂有种想捂脸的冲动,这丫的算是彻底让姓钱的忽悠瘸了。要按照之前老嬴记仇的尿性,看见老子第一件事应该先拔剑砍过来才对,你看看现在,怎么感觉都痴呆了?
上前两步,拱手道:“陛下,盖聂在此。”
“噢,你啊。”老嬴想来了,“吃了吗?一块填吧两口?”
盖聂难以置信的目光看着钱谦,妈的皇帝让你掉包了?我且不说他一老陕西怎么莫名奇妙一股北京味儿,就说他始皇帝嬴政是会留人一起吃饭的人?
盖聂其实真是没见识了,老嬴现在一心想着修仙,皇位都能让了,留人吃饭有什么大不了的。至于口音那更是跟着钱谦学的,他认为学习神仙的一举一动,有助于更快地成仙。
“哟,你儿子?”听说钱谦要出马扫平外患的老嬴兴致勃勃,一脸笑么滋儿,瞥见天明,还顺口问了一句盖聂,“可以啊小盖,这出去没多少日子还娶了亲嘛!”
盖聂一脸黑线,“你儿子!”
“说话就说话,咋还骂人呢?”老嬴不高兴了,“吵吵巴火的跟谁俩呢,害想造反咋的?”
盖聂痛苦地捂住了额头,东北话还出来了,姓钱的你到底哪儿人!?
“禀父皇,这是荆轲的儿子荆天明,从小……在宫里长大的。”扶苏捡着能说的,隐晦地说了说。
“哟,是他,长这么大啦?”老嬴看着天明就高兴,似乎能从他那张长得跟荆轲一模一样的脸上看出自己女神骊姬的长相一样,眉开眼笑直乐呵,伸着手走过去,“儿贼!来爸爸抱抱!”
“呯!”
“咚!”
“哐!”
一阵地动山摇山崩地裂的拆房子响动过后,鼻青脸肿的老嬴躺在地上直哼哼,瘦削的身形看上去圆润了很多,满面寒霜的威严脸色也被打成了猪头。
这就是传说中的打你个狮子滚绣球啊!扶苏看着老爹躺地上,毫无孝心地在心中想,长了见识了。
“哎哟……造反啦!护驾啊!”老嬴在地上气若游丝,声音都穿不出这个大殿,他现在无比后悔为什么要把这个大殿造的这么大。
“害死我父母,还叫我儿子?”天明转身就走,不满地咕哝声从外面的黑夜中传来,“要不是看我师父和大叔,早打死你了。”
………………………………
第297章 荆轲刺秦王,两条毛腿……
翌日。
“先生啊,下次带危险人物过来前,能不能先提醒朕穿点护甲什么的?”
一夜过去,老嬴依旧鼻青脸肿地顶着个猪头,天明下手多狠啊,没个一星期好不了。
“你看朕,今天还怎么上朝?”
“扶苏不替你去了吗?”钱谦毫不在意这种事情,“先让他熟悉熟悉业务也好。”
“你们这叫谋朝篡位!”老嬴咬着牙吃了一口京酱肉丝,转而又乐得他眉开眼笑:只吃过白水煮肉的大秦土包子就这么惨,家常菜就糊弄了。
“无所谓,反正历史上你也是要被儿子伙同太监弄死的。”钱谦小声咕哝,他眼中怀疑秦始皇巡游途中病死属于瞎胡扯淡,肯定是胡亥在他吃的“仙丹”里面下了毒。
毕竟水银这个东西,人直接吞服下去是不会被毒死的,会被完整地再拉出来。既然排除了吃徐福给炼的“仙丹”致死的可能,那肯定是下了毒,不然年富力强的始皇帝没有突然就病到死的道理。
“你说啥?”老嬴没听清,他光顾着吃糖醋排骨了,眼睛还盯着白斩鸡。没办法,当皇帝的人就是喜欢这么多吃多占,他的一生可以用八个字来形容,“额滴(我的),额滴,全是额滴!”
所以说后来把六国都给吞了。
“没啥,”钱谦没理他,这也是个吃货,直接下手抓着红焖猪蹄吃,还心想幸亏没拿出小龙虾来,不然老嬴今天就得把自己撑死,“我说,天明那孩子你不准动啊,我就这俩徒弟。”
“你放心,他跟我亲儿子一样,本来发通缉令也就是打算把他抓回来打几下屁股。”老嬴满嘴红烧肉含混不清道:“诶,你知道当年荆轲来刺杀的事儿吗?”
“知道。”钱谦喝了一口雪碧,艰难地咽下了快涨破口腔的一口烤羊腿,说道:“荆轲刺秦王,两条毛腿……咳咳,等一下,你想说什么?”
他看着老嬴的目光突然充满了惊恐,妈的这货不会真是个基佬吧?想想真有可能啊,有谁喜当爹当的还这么愉快的?就算有,也绝对不可能是皇帝,何况是始皇帝。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老嬴跟荆轲才是真爱,所以老嬴才会照顾骊姬,才会拿天明当亲儿子。
卧槽,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
老嬴打了个寒战,“想什么呢!朕不是那个意思!”
他们这个年代基佬风可是很盛行的,龙阳之癖这个词语的发源人龙阳君死了才几年呐?忘啦?还有当年他小时候那个嫪毐,还喜欢玩嬲,因此领悟程度丝毫不下于后世腐女遍地的时代,瞬间就懂了钱谦的意思。
“我懂,我懂,我不会歧视你们这类人的。”钱谦忙着对付其他肉类去了,反正老嬴也打不过他,就这么着呗,不被近身的话,也没什么了不起。
“老子是说,当年荆轲本来能杀死朕,然而看见老婆孩子在我这过的还不错,就放弃了这事儿,主动让盖聂杀死了他,还托我俩照顾他孩子。”
老嬴恨得肉也不吃了,也不自称朕了,咬着牙一字一句地瞪着钱谦说道。
“噢,这么回事儿啊。”钱谦可算懂了秦时明月的千古之谜:荆轲的五步之剑号称绝杀,绝无失手的可能,此乃官方设定,天下第一杀手不是吹逼吹出来的。况且他一个登峰造极的强者,怎么也不会杀不了老嬴这种不会武功的人。
“况且我也真心很喜欢小丽,可谁知……唉。”老嬴喝了一口五粮液,摇头叹息,也不知道是叹息丽姬的死,还是感叹肉全被钱谦抢光了。
“噗……”反而是钱先生险些一口喷出来,妈的什么鬼称呼,小丽这么土的名字是怎么混进皇宫内院的?好比说纵然一个妹子长得很好看,可一张嘴“你好,我叫王钢蛋”,你还有上她的欲忘吗?
不过想想这群土包子的文化程度和审美能力,钱谦也只能勉强接受了这个设定。
老嬴最后举起一杯酒,冲着钱谦道:“先生出征在即,此宴此酒,为先生壮行!望先生旗开得胜!”
“你还敢说,这桌都是老子带的菜,还亲自下的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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