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山空传》第334章


植患啊?br /> 我们就这么在空气中挥舞着手,意淫出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最终以松子说我发球速度过快为由,而狠狠甩掉了手上的“拍子”,赌气不玩了。
我回到家乡山城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了。大毛带着傻姑娘来给我接风。王承乾先生已经仙去,我却是在回去之后才得知。而大毛的儿子也已经开始上中学,大毛并未教过他任何关于我们行里的手艺,因为大毛觉得,孩子还是要念书好,学不学手艺不要紧,心里装着敬畏就行。我问大毛那你的手艺后继无人的话,那岂不是太可惜了吗?大毛说来日方长,等孩子大一些了之后,他自己会想法子到民间去找一个好苗子,收做徒弟,就好像当初王承乾先生收下他为徒一样。
十多年不见,傻姑娘已经完全不记得我是谁,虽然容颜开始有些衰老,但由于先天的乐天派,以至于她看上去比同龄的女人快乐得多。在她的世界里,除了糖果之外,还有自己的儿子。即便是个傻瓜,也有护犊之情,或许傻姑娘只是习惯了和大毛一起生活,并没有真正理解到“丈夫”这两个字的含义,甚至她对大毛的那种喜欢和爱,都未必和我们理解的“爱”意义一致,但是她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就如爱吃糖一样的爱。
看着大毛经营好了自己的生活,我也很是欣慰,大毛在接风之后给了我一把钥匙,说在我走的这些年里,随着土地改革建设的兴起,以前的老房子渐渐变得有些影响市容,所以政府正在想法子准备拆迁,但是由于很多人不肯放弃自己家的老房子。所以迟迟不走。大毛担心我家长期没有人住,会被人强行破门,于是就自作主张替我换了一把锁。
大毛还告诉我,如果真的拆迁了,我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因为当初我师父过世的时候,把房子就转让到了我的名下,而现在那块地皮。据说是整个城市最值钱的地段之一。
于是我继续在老房子里住着,离开了十多年,却没有丝毫陌生感,我甚至在老房子里住的时候,还梦见了我师父好几次。我周围的邻居很多都在这些年里已经搬走或是去世了,留下的一些老街坊看我重新回了家,就好像见到亲人一样开心,于是当我重新打开门做生意。就此决定,将来不走了,我就留在这里,直到做不动了为止。
我算是非常幸运的一批师傅,我们在一场浩劫当中幸存了下来,又因为一些令人惊奇的经历而被人当做一个传奇。回到山城后仅仅两年多,我就在这个行业里变成了名气最大的一位,许多人上门拜访。并非真的求事,而只是为了看看活的。和所有的行业一样,我们这个行业,也存在着商业竞争,在竞争当中有人不断压低自己的价码,而我却一直居高不下,即便如此,前来找我求事的人依旧络绎不绝。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人们对我的传闻也越来越离奇,有时候甚至离奇到我自己听到后,都会忍不住想笑的地步。
人们的接受度越来越高的时候,就迎来了我们这个行业最为黄金的一段时期,我开始不仅仅局限于和老百姓做生意,我甚至还和一些企业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打起了交道。由于办事得力,且干净利落。几乎从未失手,我直到五十多岁的时候,才真正意义上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了起来。手里的钱多了,存银行生利息,却不知道这笔钱该留给谁来替我花。于是取出了自己所有的存款,在老房子附近买了一套大房子,可以看到涛涛长江的那种。不仅如此,我还给自己买了一台车。并在买了车之后,才在五十多岁高龄的时候,托人托关系去学习了开车。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暗暗对自己保证过,将来有钱了,我也要买一辆牛车;将来有钱了,我也要买一台拖拉机等等之类的话,可是世界在这短短的二十年间,变化得太快太快,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如今却真实地在我的生活里。那个年代最流行的的车无非就是那老三样,我觉得太俗,而且满大街都是同样的车,显得我过于随大流,于是在大家都开着捷达、富康、桑塔纳的时候,我却买了一台黑色的奥迪100。
以至于我有时候开车出去兜风,会有警察同志远远看见我的车就朝着我敬礼,因为当年能开这种车的,基本上都是大官,谁能想到,里头坐着的,竟然是一个老道士,一个只是不想让自己虚度光阴的老道士,一个有着这样特殊人生的人。
而真正让我感到束手无策的,却并非所谓时代的潮流,而是那些突然涌入我生活的新鲜东西。
第四十九章 。不叹此生 (大结局)
这些新的挑战,则来自于日新月异的生活。若是说汽车,房屋,电话这些东西在我年幼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有了,只是那个时候大家比较穷,大部分人都玩不起而已,而今日子过好了,人们开始有多余的钱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这其实只是生活水平的提升,但是有一些我小时候就从来没见过甚至不曾相信未来会出现的东西,却在这些年里头,不断地涌现了出来。
例如一种叫做传呼机的东西,据说这东西的出现,减少了人与人之间互访彼此的障碍,或许你来我家找我玩,我不一定在家,那么你这一趟就算是白走了。又或者你给我写信,我没有回复。或者直接没有收到,那么你这封信,就算是浪费了。起码你浪费了写下这封信的时间,可是传呼机,却能够用最简单的音符,来告诉你谁谁谁正在给你打电话,你需要给他回复这个电话过去。
就好像我说的那样,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障碍。
又例如一种被称作电脑的东西,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就是一堆数字,什么三八六,四八六,五八六,最初听到它们的时候,我还以为门前的公交车又多开了几条线路。很难相信人们终于有一天可以把智慧用这样的方式,装进一个小小的看上去还没电视机大的屏幕当中。
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我相对还算富裕,而且我的这个职业所挣得的收入是不用上税的。而我越是随着岁数的增加,就越是喜欢去研究这些新奇的东西,可当我真正把它买回家的时候,怎么将其打开点亮,却困扰了我整整半天。当初买电脑的时候是因为看了一篇报纸,说很快人类技术就能够进入智能时代,人和机器可以进行人机对话,我心想那可就好玩了,我一个人在家也没个伴儿,有个机器陪我说说话也是好的。
可是当我好不容易点亮了电脑,无论我对着显示屏的任何一个方向跟它说话,它却从来没有理会过我。于是那台只能插入软盘的电脑,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成了我家里的一个摆设,但我还是时不时点亮它,然后握着鼠标在屏幕上晃来晃去,起码还能动,这也算是个发现吧,我一直这么宽慰我自己。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刻意多去跟一些年轻人接触,他们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度比我这个上了岁数的人要容易得多,尽管有时候他们好心地教我,我学起来也非常困难。我算是一个不肯轻易服输的人,我心想我才几岁大的时候就跟着先生学四书五经,难道说这洋货,还能比咱们老祖宗留下的那些晦涩字句还难研究吗?我如果连个电脑都学不会,那我这几十年岁月风风雨雨的,岂不是在这件事上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话?
于是我一方面请教年轻人,一方面自己钻书店去买书来看,那群被我请教的年轻人当中,其中一个就是大毛的儿子。他是一个很喜欢笑而且非常尊敬长辈的人,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他。尽管大多数时候当我邀请他来我家教我用电脑的时候,一般都是他在噼里啪啦地弄,而我只能在边上半张着嘴巴似懂非懂的看,但还是觉得有意思,尤其是当他在我电脑里玩一种看上去像是游戏的东西,里边有小人,有枪炮,还有房子,几帮子人就在那儿不吭声不出气地互殴着,就为了争个胜负。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大毛的儿子,说你玩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推了推自己鼻子上的眼镜,然后告诉我,这叫《红色警戒》。
在诸多好心年轻人的帮助之下,我渐渐学会了打开“我的电脑”,学会了放音乐,学会了打字。但是由于我没有学过汉语拼音,所以我为了学习打字,还专门去街上斥巨资报名参加了一种名叫“五笔字输入法”的培训学习班,我成了我们那一期培训班里,岁数最大的人。
日子非常简单地过着,我却从未荒废我的手艺,值得庆幸的是,我在那一段日子里戒掉了抽了几十年的香烟,因为抽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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