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门术师》第259章


伍丽娟尴尬的笑了起来,说道:“是这样的了,哥哥你别介意,虽然简单了点,不过肉很好吃的哦。”
凌先点点头,吃了几口又觉得不太对劲,这饭好硬啊……
“我家的米是这样的,哥哥你是不是不喜欢吃?要不我带你去外面吃吧?”
伍丽娟放下碗筷,凌先连忙扒了几口,说道:“不会不会,我就喜欢吃硬饭,哪有人喜欢吃软饭的对不对?挺好吃的。”
伍丽娟笑了下,三个人边吃边聊了起来,凌先试了试那肉,果然是挺香的,于是胃口大开,一连吃了三碗饭,伍丽娟简单的吃了下就饱了,然后坐在旁边玩手机。
凌先知道她是想等自己吃完,然后去洗碗筷,于是他加快了速度,伍丽娟抬起头笑道:“哥哥,慢慢吃,还有饭呢。”
这时伍丽莺说道:“姐姐,你什么时候给我买个手机啊?”
伍丽娟说道:“过段时间吧,等姐发了工资,不过姐可警告你,该学习就学习,不能老是玩手机。”
“知道了。”
伍丽莺低下头,又扒了几口,然后说道:“我吃饱了,哥哥你慢慢吃,我去写作业了。”
凌先嗯了一声,将剩下的饭吃完,又去舀了一碗汤,这才觉得肚子特别饱,忍不住打了个饱嗝。
“哥哥,我来洗碗,你先去客厅做一下。”
伍丽娟接过他手里的碗,凌先点点头,犹豫了下,问道:“丽娟,你妈妈的身体是不是不太好?有没有生过大病?”
伍丽娟愣了下,点点头道:“是的,去年她生了一场肺炎,后来住院的时候,医生开错了药,导致她急性肾衰竭,后来在医院里做了场手术,躺了一个月才慢慢好的……”
凌先心道果然,这厨房对妇女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他更加坚定了决心,要替伍丽娟弄一套好的房子。
吃完饭后,凌先走到客厅里,伍丽娟的父母让他坐下来喝茶,他走到沙发的时候,忽然看到窗外有一条小路,这小路很直很长,正对着这间房子,不过在到达房子的时候,又拐了个弯离开。
他心里心道,这个房子又犯了个暗箭煞,明枪易挡,暗箭难防,看来伍丽娟的父亲,应该经常遭到小人的暗算,做生意什么的更没有成功率了。
坐下后,凌先与他们聊了起来,基本上他都是跟伍丽娟的妈妈聊着,她爸爸比较少话,只是时不时的附和几句。
过了一会儿,伍丽娟从厨房里走出来,凌先与她聊了几句,便说要离开了,伍丽娟一家挽留了几句,然后把凌先送到了门外。
伍丽娟则下楼,将凌先送到了楼下,走出小区的时候,凌先对伍丽娟说道:“丽娟,你们家这房子,接连犯了好几个风水大忌,恐怕不适合久居,尤其是厨房,更是面临很大的危险,所以我打算送一套房子给你……”
伍丽娟吓了一跳,瞪大眼睛道:“哥哥,你不是在给我开玩笑吧?送我一套房子?”
凌先点点头,认真的道:“我没开玩笑,一套房子不算什么,你是我妹妹,我送你也无可厚非,这几天你拿着身份证,跟我去看看房子,然后我帮你选个风水好点的……”
伍丽娟连忙摇头道:“谢谢哥哥,不过我还是想自食其力,以后我会用自己的工资买房子的。”
凌先故作不悦的道:“瞧你说的,我送套房子给自己的房子,难道不好吗?如果你实在不愿意,这样吧,我帮你买下来,然后这房子的钱,你用以后的工资慢慢还,什么时候还都没关系,还不起也无妨,你觉得怎么样?”
伍丽娟抿嘴,低头想了下,然后才抬起头,感动的道:“谢谢你哥哥,我一定会努力还你的……”
凌先拍拍她的肩膀,笑道:“傻丫头,跟自己的哥哥客气什么,快回去吧,对了,你妹妹挺可爱的,我也没什么见面礼送她,你等会儿。”
说着凌先就跑了出去,然后到了附近的一家爱疯体验店,买了一个爱疯手机,伍丽娟跟了过来,很快就猜到他的用意,正要拒绝,凌先已经把手机塞到她手里了,严厉的说道:“不许拒绝,这是我送给莺莺的,快回去吧,我先走了哈。”
说着他逃也似的跑了,让伍丽娟又是好笑又是感动,望着凌先的背影怔怔发呆,半晌才自言自语道:“莺莺这手机,比我用的还好,不能让她养成奢侈的性格,我看这个爱疯给我用好了,我这个国产机给她……”
凌先心里想着伍丽娟的事情,既然要给伍丽娟弄套房子,那自然是买风和小区的,因为他家就在风和小区,如果伍丽娟住在这里,那岂不是可以经常串门?
而且风和小区也是个挺不错的小区,那里就在市中心,离丰州大学也近,以后不管是做什么,伍丽娟都会很方便。
既然是风和小区,那里曾经是海天集团的产业,买房子的事情,还得找陈海天说一声,毕竟他虽然是最大的股东,但集团的具体的管理,还是陈海天在负责。
陈海天的为人和本事他都是非常认可的,只要跟他说一声,他再去跟风和小区的营销人员说一声,那就很简单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陈家阿公
想到这里,他决定去一趟陈家,毕竟有好久没去陈家了,也不知道陈家老爷子现在身体如何,陈君宜好像也去工作了。
凌先叫了一辆的士,的士很快就载着他来到了陈家别墅,到了门口下车,凌先按响了别墅的门铃,过了一会儿,陈伯就从里面出来了,看到凌先时,陈伯脸上露出喜色,说道:“小先啊,快请进,老爷子这几天还在念叨呢,说你好一段时间没来了。”
凌先笑着跟他打了招呼,两个人一同走了进去,陈伯说道:“你进去吧,老爷子在练书法呢,我就不进去了。”
凌先点点头,走进了客厅里,果然看到陈楚瑜在那里练习书法,凌先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眼,发现他虽然白发多了,皱纹也深了,不过身子骨倒还不错。
“阿公,近来身子骨可还硬朗?”
凌先一进来就笑声开口,陈楚瑜快速的写了几笔,然后将毛笔放下来,笑呵呵的走过来,说道:“小先啊,你小子好一段时间没来看老头子咯,你再不来啊,老头子哪天进了棺材,就再也见不到你了……”
凌先连忙摆手道:“阿公可别这种话,您的身子骨还壮着呢,肯定是长命百岁的,让我看看您写的是什么。”
凌先走到桌子旁,只见上面写的是一手宋词《念奴娇·赤壁怀古》,这是北宋大词人苏轼写的千古名词,整首诗非常的有气势,大开大合,读起来犹如长江滚滚迎面而来,又如大河滔滔奔流而去,任何人读了都觉得心境开阔,被其气势所感染。
而陈楚瑜的草书也写得很好,犹如行云流水一般,一点凝涩感都没有,与这宋词配合起来,倒是一副难得的佳作。
“好词,好书法,阿公,你这书法作品能不能送给我啊?我要回去挂着,日夜欣赏……”
凌先有些喜爱的摸了下纸张,陈楚瑜哈哈大笑道:“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吧,话说你小子的书法也很厉害,改天也写一副给我吧。”
凌先想了下,说道:“不用改天了,现在就写给您,不过没有印章,那我就写在白纸上,当做纯粹的字迹吧。”
凌先看到桌子上还有一堆白纸,这白纸的质量看上去挺好的,他便拿起了毛笔,想了下,在白纸上写上了一首诗,一手李白的千古名诗。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一首《将进酒》书写完毕,凌先长长的出了口气,只觉得心中同样豪气万千,心胸开阔,他将毛笔搁下来,然后对陈楚瑜说道:“阿公,这幅字就送给你了,可别嫌弃我写的不好啊。”
陈楚瑜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字迹,同样是草书,他自己写的更多沉稳厚重,凌先写的则是带着飘逸洒脱,完全符合各自的性格特点,如果说他陈楚瑜写的字,带着厚重的地气,那么凌先的字,则是带着飘逸的仙气。
“好字啊,那我就笑纳了,我这幅念奴娇你也拿去吧。”
陈楚瑜哈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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