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逃亡》第235章


画舫也一定安然无恙。有骠骑将军做保镖,哪个不开眼的贼子敢来抢劫?”
既然指名道姓了,黎小石不好再装作没看见。
他看着快船上那些尸体,笑道:“刚才我就在想,岸上的人行事作风凌厉,现在一看是你,倒也难怪了!”
偃炆听着他的话,绵里带针,夹枪带棒,心中有些不爽,冷笑道:“凭你一句恐吓,以为他们会放在心上?今日你放走他们,明日这一带商船渔船,不知多少又要遭殃。若不是干脆结果了这些人,如何制止劫掠?”
黎小石叹一口气:“以暴制暴,亏你还是个朝廷命官。他们只不过要抢些金银财物,虽然犯法,也不至于该死吧?”
偃炆指着那个落水摇撸手的尸体,此刻已经浮起在水面。“那他呢?谁不是爹生娘养的?贼寇不该死,他就该死了?”
二人针锋相对,一时争不出高下。一旁的范蠡和西施十分尴尬,连忙招呼着将偃炆请上岸,摆下酒席,谢她相助之情。
偃炆一拂衣袖,回头便走。“不去!有人不欢迎,我不会涎着脸皮去的。”
范蠡赶紧拦住她,眼睛却求助地望向黎小石。“贤弟,偃将军也是一番好意,虽说行事果决干脆一些,也是为咱们好,为沿岸百姓好。你帮我劝劝!”
黎小石挨不住他的面子,犹豫一下,低低说了一句:“上船吧。”
西施连忙笑眯眯地一同来请偃炆,硬将她拉上了画舫。
酒过三巡,气氛才有些松懈。
范蠡问道:“偃将军此行是有公务在身?还是恰巧路过此地?”
偃炆酒杯一顿,下意识地偷偷瞟了一眼黎小石。自有巢国回来之后,她回越王宫转达了有巢王愿意臣服的意向以及进贡之物,便急匆匆追赶黎小石而来,终于在三江镇赶上了画舫。
可是看着黎小石冷漠的神情,她也不愿显得自己还割舍不断,便随口道:“从有巢回来,暂时没有要紧公务,听说三江镇南北货物云集,想来买些胭脂膏粉。”
“胭脂膏粉?”范蠡一时有些错愕,眼前这位将军,一出手便杀死了好几个匪寇,竟会买这些东西?
“怎么,难道范大人认为在下不是女人?不能使这些物件?”偃炆道。
此话一出,范蠡和西施都笑了。
黎小石看着岸上那些便装打扮的弓箭手,想来应该是偃炆的亲兵。“原来买胭脂膏粉,也要带这么多人随行,将军果然气势不凡。”
偃炆瞟了他一眼,笑道:“现如今世风日下,经常有商人缺斤少两。这种事要是让我遇上,我就招呼身后的人,冲上去砸了铺子,杀了老板!因为我一向残忍,不是吗?”
范蠡和西施笑得更欢。
黎小石翻了个白眼,论伶牙俐齿,他不是个中好手。再说跟女人吵架,即使吵赢了又有什么意思?闷了一口酒,不去理会偃炆。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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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九十八章 师父出山
因为忙着给死去的摇撸手料理后事,范蠡略微坐了坐就离席,西施是个聪明人,不便打扰偃炆和黎小石,便也找个借口回去下船舱休息。
只剩下偃炆和黎小石二人,反而一时找不到话说。
黎小石给自己斟了一杯酒,稍微留出一些,不敢倒满,这样举杯才不会洒出。可是他的手不听使唤,还是有几滴酒水溅落在衣襟。
偃炆眼角盯着他的手,道:“我这次来,的确不是为了买胭脂膏粉。我请了师父出山,替你瞧瞧手。”
黎小石一愣,道:“一路上,少伯兄也给我找过许多大夫,都没有办法。”
偃炆嗤笑一声:“那些寻常的赤脚医生,怎能与师父相提并论?你只管跟我走便是。”
黎小石还想要推脱:“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也不是什么大毛病,怎么敢劳烦你师父。”
偃炆斜眼瞟着他,嘴角挂着不屑:“怎么,你是舍不得下船舱里那人?”
西施?黎小石连连摆手:“不不。这一路来,我越看越觉得她与少伯兄非常般配,二人你弹琴我唱歌,你作画我配诗,真的是神仙眷侣。”
偃炆笑了:“那就对了。西施入吴王宫之前,经过范蠡的专门教导培训,二人在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上面,当然会有共同语言。既然如此,你不觉得自己再待下去,实在太讨人厌了吗?”
黎小石无语,心里也确实早就在想这个问题。别人让其他人讨厌,连他自己都有点讨厌这个当电灯泡的自己了。
而且画舫小小的地方,他既要与西施保持距离,又要不过分疏远,实在比较困难,不如一个人自由自在。
他虽然早已萌生去意,一来范蠡热情挽留,二来西施也不舍得他走,真正让人难办。偃炆的到来,倒是一个很好的理由。“好吧,我跟你走。”
偃炆得意一笑,她就知道,黎小石逃不出手掌心。
此人辞行的时候,范蠡和西施的不舍出于真心,但坊间关于偃炆和黎小石的桃花流言,二人也听过不少,自然不能强拆鸳鸯。
黎小石和偃炆上岸骑马而行,连日来都在莽莽森林之中穿行。
东海之滨多山丘林地,终年潮湿多雾,往往走个几天都不见村庄人影。黎小石心里感叹,谁能想到几千年后,这里竟成了经济繁华,人口密集的都市。现在挡在面前,连路径都找不出的茂密树林,到那个时候,早就成了稀有资源。
二人一路风餐露宿,五日后在一座山峰前停下。
“此峰名叫仙人峰,师父便隐居在这里。”偃炆望着云雾缭绕的山峰,再往上便要下马了。
果然像是个仙人居住的地方啊!黎小石叹一声,大约道行高深的人,都会选择住在这种人迹罕至,仙气缥缈的地方。
二人披荆斩棘一路上山,好几个时辰才走到半山腰。
渐渐地,他觉得有些不对劲。山林里到处散落各种野兽的白骨,有些粗大,看起来像是野猪,也有些细小看着像是兔子。
这种原始森林里,难保没有猛兽出没。黎小石提高了警觉,细细辨识周围的各种声音,却听一种尖细的叫声,若有若无,不知道是什么动物发出。
他和偃炆二人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见到一棵极其巨大的垂柳,那树干大约五六人才能合围,无数柳枝垂落在地面,密如女子的秀发。
尖细叫声正是从柳枝之上传出,此刻听来更清晰了一些。
“师父!您今日心情大好呀!歌声如此动听!”偃炆对那密密的柳枝一拜。
黎小石一听,不禁打了个寒噤,这尖细刺耳的声音居然是歌声?
柳枝拨开,一个满头蓬发的老婆子,从里面探出头来。
只见她面色漆黑,显得双目眼白特别惨淡,眸子特别黑亮有神。嘴唇沾满血迹,嘴边留有一些毛发,手中举着一只剥了皮的动物腿脚。
这副尊荣,偃炆本想拍上几句马屁,实在也是无从下口。勉强笑了一笑:“师父,您还是那么喜欢生啃野猪蹄。”
从掉落在树下的头颅来看,那动物确实是一只小型野猪,除了头脚,其余都被吃光了。
黎小石额头冷汗直流,这才是真正的茹毛饮血!她就是那个高人?
老婆子见到偃炆,笑道:“乖徒儿,给为师送吃的来了?”
偃炆笑道:“这山上的珍禽野兽,都被您老人家吃了个遍,徒儿猜无论带什么,您都不会稀罕的。但是好酒嘛,您这里就不一定有啦!”
从背上的包袱里取出一个小小酒坛,一掀开盖子,顿时酒香四溢。黎小石知道,这是会稽城中最出名的酒铺子里珍藏的二十年陈酿花雕,又名女儿红。
老婆子鼻子一抽,手中野猪蹄子一丢,大叫道:“好酒!”随后一咕噜从树上翻身滚落下来。
这一下,倒叫黎小石看得目瞪口呆。要知道老婆子所处的树丫子离地面少说有二十米高,她人老身子重,这一瞬间下落,竟身影轻捷如同一只纸鸢,双腿稳稳落地,又不见一丝摇晃,足见轻功了得。
老婆子一边笑一边朝二人走来:“还是徒儿懂我心意!我移到这山上来住,不就是为了这里野味又多又鲜美!可偏偏去镇上沽酒太不方便。”
她接过偃炆的酒坛子,突然笑意一凝,眉头皱起来:“就这么一点?徒儿你是不是太抠了!”
偃炆笑道:“马匹栓在山下,还驼着好几箱呢!”
老婆子重新眉开眼笑,这一颦一笑之间,切换迅速又自然,真像一个老顽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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