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神荒芜》第337章


有个绳索,不要说上山了,下山都困难。”
唐海笑了笑,不好意思的说:“大姐说得是,小兄弟没有考虑清楚。”
突然,只见山顶上的白坨坨动了动,站了起来。
他,正是韩冰。
只见韩冰扭了扭脖子,用手摸着脑门,心中茫然不解。
我在哪里?
我是谁?到底是韩冰还是扶苏?
哦,对了,大难不死就只是平民韩冰。
这里是什么地方?还是上郡吗?
……
无数个疑问充斥韩冰心中,明晃晃的太阳刺得他的双目生疼。
可是,他却麻木的盯着太阳看,只见十六束彩光从太阳中射出来,美轮美奂。
韩冰看着身下有一千多丈高的深渊,轻点脚尖,径直下山去了。
唐氏兄妹遥望着韩冰的行迹,吃惊的说:“小兄弟,你看到了吗?那是仙人。”
唐海饶有所思,淡淡道:“大姐,难道那是武都的得道仙人?”
“嗯,就是。我们快点想办法下去,才好告诉村里人,山上一直住着仙人。”
……
唐海挠了挠自己脑袋上的那圈白发,笑着说:“我们爬着下去就是了。”
他的白发围着脑门一圈,就像地球的赤道,难怪村里人从小就戏称他为“地球娃”

于是,唐氏兄妹花了十二天时间,才从山洞回到了云盖村。此次,他们不仅带回了仙人的消息,还给村里带回了数种罕见的药草。深雪层下才有的七步香和狂颠草。
唐海还在山洞躲难的时候抓了数只雪蜂和鬼蛾蝇。
当两人刚回到金花场口,就见刘彩仁迎了上来:“唐大姐,你们没回来,还不晓得,昨晚上二郎庙出幺蛾子了。”
唐兰笑着说:“鬼的幺蛾子,今儿我们在莹华山却真看到仙人了。”
“秦家生了个女娃娃,庙子里的妖风还抢菩萨的香火。”刘彩仁神经兮兮的凑到唐兰的耳畔,低声说。
唐海背着药草和网兜里抓的雪蜂没搭理两人,直接回屋去了。
“你看小兄弟都走了,我也要回去了,不说了哈。不要说些鬼啊神的,吓得人要命。”唐兰莞尔一笑,转身离开。
话说韩冰下山后,来到了一处山坳处,还好他前世在军营生活过,此时并不觉得无力生存,直接劈断一些竹子,搭建了一处住所来。
既能避雨,又能栖身。
整个工程也花了他不到一天的功夫。
他曾练过简单的内家功夫,一天不吃不喝,也无妨。对于韩冰来说,只要有干净的水源便能活下去。
就这时,一身穿蓝布粗衣的长辫子女人从高低走了下来。
她一见就有种让人亲近的感觉,一脸福相。
“大姐,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韩冰见有人来,忙走上前去,尽管一身米白色长袍有着血迹又有着污垢。
女人微微一笑,淡淡道:“这里是王云庙,请问您什么时候来的此?为何我都不知道呢?”
女人话语淡然,并无为难之意。
“大姐,我也是才从山的那边过来。见此处有一汪泉水,便在此砍竹建屋,还请多担待。”韩冰抱拳一礼,他明显感觉到此女定是这土生土长之人。要想在此活命,就得依靠她。
女人笑了笑,道:“若我大儿子没在饥荒中饿死,都比你大了哦。往后你还是叫我王嬢嬢,若住这里有什么需要,就去龙门山下的大祠堂找我。我叫王清秀。”
韩冰又是一拱手,看着五十开外的女人点头称是。
而王清秀却背着背篓,笑着离开。
她身上的衣着样式,韩冰并未见过——不管是秦朝的扶苏也好,还是修灵世界的韩冰,都未遇到过穿简约中山服样式上衣的女子来。
王清秀离开后,并未多言。她曾就是这王云庙的放牛女娃,对整个龙门山了如指掌。
三十年前由乡长做媒,保长押礼,从山顶下嫁到绵竹古城墙内的太极宫。
说起她的婆家,她也道不清,只知道丈夫是粮油系统的工作人员,又去地主家催过押。生了三男二女,大的闹饥荒时饿死了,最小的喜欢水,打水漂儿掉河里冲跑了。
她心地善良,见韩冰落魄至此,故意留下了自己的名讳,就怕他无法生活时,还可来找他们夫妻二人帮忙。
韩冰转身继续上山砍竹子编制床——原本没有砍刀,偏巧这王云庙的凹荡处就有一把腐朽了的烂弯刀。
他的一双玉手,在来到这世界后也粗糙不堪——人一生的遭遇很多,大起大落那是常事。没有谁可以一生锦衣玉食。记得唐朝时的一位公主和亲蒙古,却在和亲大使的亲眼见证下,被乱马糟蹋直至死亡。
生在皇家的无奈谁人知,所以父母总是害怕儿女远嫁,所遇非人,一生受辱。
王清秀背着背篼下了山,采了些折耳根和蕨类植物就回了大祠堂。
所谓大祠堂,便是这广济乡最早的祠堂,守祠堂的人世世代代都得守护古蜀国断代的真相,为求国泰民安付出终身——不为金钱利益,只为天下太平,国泰民安。
韩冰来这世界的这年,正是蒲氏家族从太极宫搬来大祠堂的第十六个年头。
王清秀回到家中,就将今儿遇到韩冰的事儿对老伴讲了一通。
老伴走到六尺高的神龛前,从高抽柜里拿出柱香,点燃后插入香炉内。他那厚得如同啤酒瓶底的眼镜泛着彩色的光晕,看着那灰色的香火寥寥升腾,直接消失在头顶的小青瓦中。
各位书友,读者群:288959491
第四百一十五章 渼儿海滨
三年后
绿竹悠悠,花香萦绕,蜂蝶飞舞,阳光和煦。
好一个惬意的午后!
秦渼儿踩着凳子,独自一人趴在自家窗户旁,瞧着外面的各处风景。
西方,那连绵起伏的龙门山脉苍翠巍峨,仙雾缭绕,如沉睡的苍龙卧在广褒的田野上。
今日阳光袭来,透过白雾,只见龙门山上几点金光,耀得她睁不开眼。
她眨了眨眸子,瞪大眼睛细细的数了数。
“一,二,三,四,五,六,七。”
正好,是七点金光。
咦,怎么像书上画着的北斗七星?
她瞪大了瞳孔,好奇的看向靠近村入口的那点金光,才发现,那耀眼的光芒,正是从二郎庙的金色琉璃瓦上反射出来的。
她恍然大悟:原来,这龙门山上,不只二郎庙一座庙宇呀。
二郎庙下,一条宽阔的河流伴着黄泥路,蜿蜒盘旋的进入金花,直至莹华山的雪山深处。
它们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镶金嵌玉的腰带,缠绕着山峦,又像一把玉刀,将绵竹什邡曼妙的劈开。
田间小道上飞奔的几个孩童,让秦渼儿心中不是滋味:凭什么说我是不祥之身,就不跟我玩耍呢?
她耷拉下眼皮,长叹口气。
就这时,她的余光却看到了老书架上一本泛黄的书来……
她莞尔一笑,收拾心扉,从书架上拿起那本老书,可一瞬之间,却望到了书架上的那面小镜子里,映照着的一个人影:头发稀少泛黄,白皙的脸庞圆溜溜,煞是可爱。而她的圆眼睛,像兔子的眼镜一样,深邃迷人。白色的娃娃衫,有着精致的蕾丝荷叶边,甚至还点缀着数颗珍珠。
啧啧,母亲为自己缝制的这衣服真好看,在这小山村中也算得上是前卫的时尚单品。前几日,哥哥上学去了,就没了玩伴。
突然,镜子中的影子哭丧着脸,缓慢而夸张的闭合着嘴巴:“渼儿,你好可怜,没人同你玩耍。你就是个可怜虫,只能在这栋村中最高的小楼中,与书相伴,与花草聊天,与动物为伍,还有同镜子中的自己吵架罢了!”
秦渼儿咬着下嘴皮,冷笑一声:我相信,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有一个人,为我而存在!或者另一个地球,总有跟自己脾气性格一样,且能交心的人吧。
想到此,她孤傲的望着手中泛黄的老书……
她心中如此笃定认为,正源于此时手中捧着的这本不知来历的老书。
这本书没有书名,牛皮纸的封面泛着陈旧的痕迹。
秦渼儿第一次拿出这书时铺满了灰尘,
那时候她就三岁左右,还不认识几个汉字。可她打开书的时候,就被其上的象形文吸引。
其实,那是小篆!
为了看懂这些符号的意思,她捧着老书,跑到隔壁大院,央求教幼儿园的小孃读给自己听。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