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之第五真祖》第1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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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他们做领队,自己做小兵?难道他们流的血比自己多?难道他们身上,有着比自己更加荣耀的伤痕吗?
世上士兵千千万,可这些士兵与众不同的一点是——他们的心中,有一股傲气。
这是属于将军的傲气,这是属于当世名将的自豪!他们身上的伤痕,加起来都能比得上肋骨的数量了——这支队伍里,但凡是参军两年后的士兵,皆是如此。
他们有理由自满,他们有资格自豪!这些伤痕,并非是苦痛而是荣耀,是骄傲!一名士兵,用自己身上一道伤痕保卫了一名大人物的生命,一名士兵,用一道永生铭记的刀疤,守卫了祖国大好河山的版图!
这,有什么理由不够骄傲,这,难道还不够自豪!?即使是至尊之人,即使权拥一切的教皇陛下,昔日也在他们的面前低下高贵的头!
第三中队,是永恒的荣耀,若非要论个特别的话,他们,就是圣光城中唯一的特例!不为别的,只因为他们是国之利刃,他们守卫不计其数的疆土,甚至,只有他们,才能够拍胸脯保证你教皇是死是活!
这是第三中队有史以来的荣耀,这是不灭的辉光!
“这次回去了,我给你们设计一个队徽吧。”
毫无来由地,德古拉斯开口许诺。山顶尖峰,咫尺之遥。
“啊哈?队长你还会画画呢?”杰米可是真不知道,这位队长给他们的惊喜实在太多了,以至于日后他们都不相信,还有什么是他不能的。
而距离那谜一般的顶峰还有几十米远的时候,他们看到,他们终于听到一个令所有人不禁抖一抖的声音,一个黑影。
龙,巨龙!
虽说自问天不怕地不怕,可在场的小兵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传说中的生物呢,说不怕是假的。
“请下令!队长,就是死,我也要剥下这大家伙两片鳞来。”
顶天立地男儿汉,就没有惧怕的时候!
可是。
“不,我只是来确认一下,并不是要你们去送死。况且,今天来只是确认情况而已。”德古拉斯摇摇头,平静地说。
士兵们傻眼了,“不是吧老大?!咱费了这么大劲爬上来,就是为了看这大家伙一眼?”
“不是看它一眼,而是确认是不是它。”德古拉斯笑着说:
“好了任务完成!孩子们,回营地,今晚吃肉!”说着,他从身后拎出一头巨鹿。看的士兵们目瞪口呆,好一阵子没反应过来。
随后,他命令士兵们在不惊动巨龙的前提下,在龙巢四周捡了一些红色的晶状物体,要他们带在身上。
总之,的路按照德古拉斯的安排,平安无事地度过了。经过了上山时的教训,这一次,他彻底避开了所有的魔兽出没地点。就算无法避开的,也利用特殊的方法避免了冲突,要一群士兵们潜行过去。
士兵们并不知晓,那红色的晶体,其实正是巨龙的粪便。托这玩意儿的福,时才没有魔兽来找他们的麻烦。
当他们从这座凶险无比的山上下来,已经是黄昏时分。金色的夕阳洒在大地的美好,火红映于荆齿上,而士兵们的脸上洋溢着生的喜悦。他们都笑着,大声赞颂生命的美好,骑在马上,歌唱这今日新学的歌谣——这是德古拉斯今天时哼唱的,虽然不知道歌词的意思,光是曲调都使人心宜气爽,感受到生活的美好,不觉,仿佛看到鸟儿歌唱、花儿芬芳。
巨鹿也不再让队长拿着了,几名士兵砍下一根不粗不细的树干,将其绑在上面,由两个士兵扛着走。有杜兰·凯奇发放的牛肉干充饥,士兵们倒不怎么饥饿了,可想起这么大一头巨鹿,晚上回兵营里烤一烤,那即将四溢的香味,就不由得快要流出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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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欢喜一时愁
不管怎么说,第三的士兵们总还是没给自己人丢脸。流口水什么的,倒还不至于,毕竟烤肉跟人又没有仇,他们经常都在吃。而此刻馋虫,大概是饿了的原因。
天色昏暗,当他们回到兵营,基本已经开始入夜了。德古拉斯指挥士兵们搭建篝火堆,虽然本来托肉干的福,士兵们就没有挨饿,今夜,一头巨鹿足以让兄弟们吃个饱了。他大喊一声:
“尽情喝,尽情吃!今夜,没有乱七八糟的规矩!”
本来还有点拘束的士兵们一听这话,立即欢呼起来。没有了军规束缚,这一营的士兵,都是热血男儿,谁还没两口酒的喜好?他们纷纷提议,把埋在兵营里的几坛酒挖出来,今夜来个不醉不归!
德古拉斯笑着默认了,毕竟,连巨龙都亲眼见过了,两坛酒算什么?明天,就算这些小子再怎么醉,也不能耽误了训练!
“嘿嘿……”他的背后,仿佛闪烁着恶魔的光影。
不得不说,这鹫羽山上的巨鹿,味道还真不一般,以往都是拿军费买来的鹿肉,味道与这真正的野生鹿肉完全不同!况且这还是魔力充沛的鹫羽山中产物,味道更是不一般,那细腻的肉丝本来就适口,加上散发着清香味的肉本来的味道,不加调料,干啃都好香!一口肉,一口酒,士兵们都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甚至抛却了一切的烦恼。
结果这一喝不要紧,士兵们喝红了眼睛,一直闹到大天亮……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在大地,德古拉斯按时吹响了起床号——就连号兵,都已经喝大了,结果,只能落得他一个队长,亲自去吹号。
号声响起,士兵们依旧红着双眼,嬉笑打闹个不停。德古拉斯一看没办法,只得一个水系魔法用在士兵们头顶。“哗”的一声,冰冷的净水将士兵们淋了个浑身一激灵。这下,没醒的也清醒了,他们看到了队长震怒的脸。
“你们这些混蛋,酒这个东西就这么好?看看天!已经早晨了!给我穿上铠甲,开始训练!”此刻,他俨然就是一个严厉的中队长。士兵们反正醒也醒了,只得乖乖地各自穿上铠甲,列队,训练。因为酒劲儿的关系,有一些士兵动作明显慢了,反正也已经混熟了,德古拉斯上去就是两脚。当然作为士兵,他们没法说什么——士兵可跟学生不一样,学生付给老师金钱,他们是顾客,是上帝;可士兵呢?士兵是下属,是小卒,只是将军的一颗棋子而已。就算今天被队长打破头,打断了骨头,他们也只能忍了。来到这座兵营里,德古拉斯还是第一次这样打人,怎么说呢,还有点爽?
士兵们当然也有这个心理准备,毕竟昨晚,队长破天荒地地允许喝酒!?这可是有史以来,任何一位领队都不允许的事情,恐怕要是被外界知道了,队长还会承受不知怎么样的质问呢。
士兵们虽然表面上看是一群“刺儿头”,可实际上,心思细腻的多一些,而且都是懂得为他人着想的那一种。德古拉斯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所以才会那么喜欢这一群小兵的。
这群士兵,就是他心中,那所谓“纯粹的士兵”——在他的认知里,将相走卒,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士兵。“万人大军,将军只一位,士兵千千万,若士兵不服,则群起攻之,将必折。”曾几何时,这话,是他说的。
幼年时有人教育他血族之王的绝对权利,而他则认为民众,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点,他还被很多人判定为“无能”,差一点,民意战胜血脉,就让他从王位之巅滚落。血族的民意战胜血脉,是血族之王所不能容忍,才让他逃过一劫,没有在年幼弱小的时候,被居心叵测之辈除掉。
世人都以为王子,是这天底下最光鲜亮丽的职业,每天只需要吃喝玩乐,到了合适的时候,还可以掌管一族的命运,可谁人又知晓?刺杀,从未离他远去,甚至——对他来说早已成为家常便饭。
小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各式各样的暗杀者。有人族的,也有血族的。对于这些暗杀者,身为王子的凯撒族长子往往是不屑一顾。想杀自己的多了,难不成还一个个地去关注?要是那样的话,整天到晚,不是什么也干不了了吗?
因此果断选择无视。大多数时候,那些人的血,甚至沾不到他的衣角。血族之王拉帝兹也是大费苦心,为了保护这位家族长子,不惜分派最精锐的部队,常驻于他的身边。不得不说是一位悲情的王子。
正是这种悲戚的宿命,造就了这样一位优秀的王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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