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第27章


个案件更让人感到意味深长。
因为这个原因,我又不太想把这个案子扔下不写了,留一个无底坑。
但是,也不想造成负面效应。
何去何从,请读者朋友们帮忙一决吧。比如 …… 把女队长换成男的,或者让她就此基本不再出现了,把案件其他的内容写完,大家以为如何?
停两天,看看大家的意见再说。
京城十案之四 龙潭湖碎尸案
引子
这个案子,发案的时间,大约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发现这案子的,是一逃学的小孩儿。
除非是多动症,小孩儿要是不爱念书,那肯定是有别的爱好。比如这个逃学的孩子,他的爱好就是钓鱼。现在要说钓鱼都去养鱼场,钓完了再买,那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 高英培先生说相声,二他爸爸带着鱼竿去鱼市,闹得跟行为艺术似的。现在,可是司空见惯的事儿了。八十年代都是钓野鱼,比如什刹海,颐和园后湖,都算好去处。这孩子听人说龙潭湖公园里头有鱼,于是,溜进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就下了竿子。
这找僻静地方是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呢,鱼也好清静,人多的地方它不去,第二个呢,这中国的公园儿呢,它都有一条规矩 – 禁止垂钓,钓鱼的得躲着管理员。
问题这孩子选的地方太僻静了,人不来,鱼也不来。下了钓钩半天也没见动静,这孩子觉得腻歪了,一边等着鱼,一边开始东看西看地打发时间。这一看,就让他看见点儿新鲜东西 – 在一处岸边水弯处,有个什么东西半沉半浮地在那儿漂着呢。小孩儿眼力好,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蓝色带迷彩的旅行包。
嗯,谁把这东西扔到水里了?那年头大家工资都不高,一个旅行包也不少钱呢。小孩儿不钓鱼了,爬到柳树丫子上拿鱼竿捅捅钩钩,几下子把那个旅行包弄到水浅的地方,拽了上来,感觉还挺沉,里头有东西啊。
换大人看见这种事儿,估计得琢磨琢磨,小孩儿呢?我的感觉是人类和猴子之间的过渡之物,好奇心特强,所以这孩子拽上来旅行包,随手就给拉开了。
拉开了,只看了一眼,这孩子嗷一声撒腿就跑,跑到大路上,见人就抓,用变声期的怪嗓子大喊:“有人杀人啦,有人杀人啦!”
这孩子看来可算是半条好汉 – 好歹没给吓瘫尿裤子,可出来逮谁都抓喊杀人了,看来还是有点儿吓昏,你拉住卖菜的大妈喊杀人了,人家可管不着这段儿啊。
不过,中国人好凑热闹,一听有人喊杀人了,就开始往前凑,不一会儿那孩子周围围了一圈,提笼架鸟的,拿二胡的,提宝剑的,什么人都有,七嘴八舌在那儿打听,但是怎么问那孩子只会那一句:“有人杀人啦。。。”
还好,这一大帮人在那儿嗷嗷叫,不一会儿就把警察同志招来了。警察同志一看这孩子口唇煞白,两眼发直(各位,现在明白逃学和好奇心太强的后果了吧?),心里就往下一沉 – 这不像是个开玩笑的,园子里出大案子了。轰走了提鸟笼子的,赶跑了拎二胡的,警察把小孩儿带到旁边凉亭里,问:谁杀人了,在哪儿呢?
“不知道谁杀的,就看见一堆人肉,在那边一个旅行袋里。”
这回他怎么会说了呢?
一点儿也不奇怪,一来是过了一会儿时间,多少这孩子镇定了点儿,二来,警方说法,这就是警服的天然震慑作用和信任作用。
不过听了这句话,警察同志倒又多了几分怀疑 – 这孩子说一堆人肉?人肉是那么好认出来的吗?别是谁家扔了一堆臭肉,让这孩子认错了吧?
这倒是有些道理,有的碎尸案为了鉴别是不是人肉需要好几天的时间呢。对了,前两天听说南京有一个肉铺子卖的牛肉被电视台认为是猪肉,结果老板咬住了要作基因鉴定,终于证明卖的确实是牛肉。。。。这个鉴定花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看来牛和猪的差别比人微妙多了。
到现场一看,警察就明白了 – 这孩子没撒谎阿。旅行袋口,一只残缺不全的人手,正朝外伸着呢。。。
十分钟之后,崇文分局刑警队队长老宋桌子上的电话响了,告诉他龙潭湖发生一起碎尸案,请速来勘查现场。
一。朝鲜女人的大包
跟老宋问过这起案子,他对报案的情况,比如谁打来的电话,怎么说的,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能记得的都是案情.
后来听另一个警界朋友说起,才理解了其中原因.刑警对于电话响是很烦的,因为准知道是又有案子了,而有案子,就意味着又得熬夜,又是一段非人的生活.警察也是人,对这种生活不会向往.特别是手里已经一堆案子的,那就更烦.一听电话铃响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的警察,是从电视剧里出来的.
找老宋办这个案子,固然是因为在他辖区,但巧的是老宋刚好是当时北京警界破碎尸案最多的一个刑警队长,北京市当时这种恶性案件还不是很多.照老宋的经验,碎尸的案犯其实下意识有一种惧怕暴露的心理,所以一旦找上门去,几乎个个会当场垮掉.所以,碎尸案一旦找到案犯的线索,基本就拿下来了.
当然也有个别顽抗到底的.
有一次老宋碰上一起这样的碎尸案,三角恋爱发展到最高阶段,同学结婚的夫妻俩合伙杀掉另一个老同学,把尸体剁碎成排骨状扔到一片芦苇丛里.嫌疑犯被抓之后,两人都拒不招供,似是有攻守同盟.
老宋仔细看了一宿,然后提审那个女的.――你那口子已经撂了...
那女的琢磨着是警察诈他,不说话.
老宋不理他,拿手拍拍左边臂弯,说:"他承认是他先把人胳膊砍下来的,可人是你杀的,所以,你是主犯."
一句话那女的脸就白了 ―― 都剁成肉块了,警察没道理知道我老公先砍下他一条胳膊阿,这男人要怂,还真TMD怂得快啊!
下面,就是择清楚谁是主犯的问题了。
审完,老宋叫侦察员拿了笔录去给那男的看 – 你老婆已经撂了,别死扛了。。。
合着那男的根本就没供。老宋看了一宿,看的是材料和尸块。看着看着,就让他看出毛病来了。老宋发现受害者左小臂应该是在活着的情况下被砍断的。
我问老宋怎么鉴别出来的,老宋说了个很简单的道理 – 如果是人死以后切割,刀口是平的,生前切割,因为神经反应,皮肤会收缩,形成“缩一线”的特殊现象。他正是在一块尸块上看到了这个现象,所以确定这一刀是生前所砍。
把周围组织的肉块找到,拼起来,发现这一刀基本砍断了死者的左臂。从这个力度,老宋推断砍的人应该是那个男的。于是,本案的突破口就此找到。
所以,老宋接手这个案子,是比较有优势的。
经过检查,旅行袋中共有一百多块碎尸,应该是属于一个老年男性受害者。尸体是用塑料布裹着放进旅行袋的,还没有腐败,说明死亡时间很短。切割尸体的手法拙劣,不像是专业人员所为,具体情况还要通过法医鉴定才能得到更详细的结论。
经过侦察员的反复查看,最后不得不沮丧地得出一个结论 – 包裹尸体的旅行袋和塑料布上,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痕迹和线索。
老宋叹口气,这个案子,看来运气并不是特别的好。
之所以说运气不是特别的好,是因为北京建国以来第一起碎尸案 – 陈克浩刘敬芝杀人案,就是因为案犯在包裹尸体的塑料布上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而暴露。
实际上,在民国期间,也有一起和陈刘杀人案颇为相似的案子。
这起案件,发生在1943年,报上称作“鲜花杀人案”,其时北平已经沦陷六年多了。当时,北京火车站有个姓赵的伪警察在站上巡查,忽然看见旁边有个穿大脚裤的朝鲜女人靠着一个大包坐着。
这人呢,因为生活经历不同,多半性格也会不同,喜欢和讨厌的东西也会不同。这姓赵的巡警,偏偏最讨厌的,就是朝鲜人。其原因赵巡警本是东北人,在老家经常被当时称为“高丽棒子”的二鬼子欺负,因此呆不下去跑到北京投亲当了巡警。所以看见这朝鲜女人,马上决定上去找找碴。
赵巡警拿警棍一指那大包 – 这个是谁的东西?
那朝鲜女人犹豫了一下,点点头,说是我的(当时报纸上的报道还加了一个朝鲜话的前缀,具体是什么萨可是不记得了)。
你的?里面是什么?
哦,红薯。。。衣服。。。小孩子的衣服。。。哦,乱七八糟的东西。
赵巡警拿警棍捅了捅那大包,觉得沉甸甸的,不像衣服,于是下令开包检查。
朝鲜女人不干,说没有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