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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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的那位住百万庄的老兵领袖对此有个总结。他说,周生于低贱,而又不甘于低贱。那么,他能怎么办呢?拼杀吗?一把刀子一腔血,你一个市井流氓,能逞强一时,你撞得破这个社会吗?社会,天高地厚啊。暴力不是出路,那么,他想翻身摆脱低贱,只能走结交、巴结、附庸这一条路。
中山公园血战之后,四横竖与周就渐行渐远了。但四横竖知道,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忙于结交和应酬,他结交了太多的血统高贵者。那时,他很得意,他认为自己已经受到了尊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他认为这些结交给他带来了高尚等级的朋友。可以把刀子交给朋友,但他交给的,是朋友吗?
那位“领袖”说,其实还有第三条路,就是忍耐,相信社会一定会进步。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不是已经没有了干部子弟和平民子弟的界限了吗?我们现在不是正在建设和谐社会吗?对此,四横竖无话可说。社会发生了巨变,旧的等级界限的确消失了。但是,新的不平等和等级会不会重新被制造出来呢?
我们的青年时代是在文革中渡过的,那是一场企图消灭社会不平等、给人民以民主的革命。但其荒唐的结果,却证明了发动者的善良愿望不仅无智,甚至是荒谬的。但无论如何,争取平等、正义,成为了我们这一代人最初的历史。尽管这段历史并不光彩。
一直以来,不断有人要求我把下面这些问题讲清楚:到底什么是“玩主”?历史上,究竟有没有一场“玩主运动”?为什么这场运动会发生在北京,而且仅仅发生在北京?那位在一九六六年盛夏,在那间潮湿闷热的、半地下的平安里小酒馆里亲笔记下那份《北京流失生守则》,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历史上北京第一份黑道成文法的先生在去世前,同意把那张记录着玩主四项守则的“黄草纸”交给四横竖保存,他提出的唯一条件就是“把这段事儿,给小辈儿们说说,说清楚”。
把“这段事儿”说清楚,不仅仅是这位先生一个人的嘱托,我想,也是许许多多过来人,包括那些死于非命、来不及嘱托的人的心愿。作为那段历史的亲历者,这应该是我的责任。一九九二年我动笔写作“天字系列小说”的时候,动机就是要完成这个任务,给活着的、死去的人一个交待。但在那套书里,因为掺入了太多的情感因素和主观批判意识,并没能把事儿说清楚。特别是小说里有太多的抱怨,抱怨那个时代,抱怨历史,抱怨命运,这就不仅没能把事儿说清楚,反而搅了浑水儿,使人看不到希望。如果“小辈儿”们从中看不到希望,那么我说它干什么呀?传达黑暗、残暴和血腥吗?我想,这绝非老一代“玩主”所愿。老一代玩主,他们是怀揣着“英雄”的情结去投入搏杀的,英雄,不就是要妄图改变历史的惯性轨迹、不屈服于命运、以一己之力还社会以公正吗?这里面,在残酷血腥中,还应该包含着希望。
借“北京玩主吧”拉拉杂杂地写了几条贴子,想要回馈读者,并把想说清楚的事情说一说。但过于琐碎,有些非常重要的问题,还来不及涉及。比如,北京社会的“流氓”以及流氓的性格这个问题,就非常重要。因为“流氓”与我们后来所称之为“玩主”或者“玩主”的并不是同一群人。周长利有一些流氓习性,但他在骨子里仍然是个正常世界的普通人,在天性和修炼上,他还不是一个流氓,否则,他就不会死!我在二OO三年出版的小说《地魂》中,想给“流氓无赖”一个定义,但始终找不准,无奈之下我只能写下了这样的话:无赖,就是天才。实际上,周长利活着的时候,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他说,你要是能玩得过流氓,你就了得了。
我曾经饶有兴趣地看着周长利是怎么和流氓“玩”的。他够狠,可以不计后果地下黑手直接要对手的命,但他没有长性,没有那份穷追不舍的耐力,更没有流氓的思维和逻辑。所以,他不是天才。
人的一生中,总会碰上几个真正的流氓的,特别是在中国。把他们“玩”了,在战胜流氓的过程中战胜自己,你就“了得了”。把这个事情说清楚,我想,也是把历史说清楚的一个重要部分。
关于流氓;讲几个例子。
四横竖上山下乡期间,在生产队赶马车,常年在山西、内蒙间拉脚。在内蒙丰镇地界的一家车马大店里,结识了一位方圆百里内最有名的流氓。他姓傅,自称与傅作义将军同宗,曾经是傅部(晋绥屯垦兵团)的一个兵痞,操一口纯正的北京音。老傅双眼瞎,一天到晚瞪着两只血窟窿眼窝,半卧半坐在车马大店的那盘可睡上百人的五丈大炕上,别管哪挂车下店,做了什么吃食,先得给他闹上一碗,别管他吃还是不吃,反正这个礼数你不能不尽到了。据说,他那双瞎眼,是和另一个地痞争地盘,你一只眼睛我一只眼睛,自己把眼珠子抠下来的。老傅以店为家,自此,这个车马店太平安生,从不丢东西。一个大院子,每天停宿几十辆大车,别管车上拉的什么,不用遮盖,一根草都丢不了。这都是听说,说说我亲眼看见的一件事儿。一次我住店,第二天早晨,有一挂车上的全套绳具被人割走了,人们乱哄哄地瞎猜,说是半夜里走的一挂凉城(内蒙一个县)车上人干的。凉城离丰镇有上百里。那天上午,我看着老傅拄着根棍子往凉城方向去了。后来很长时间没再见到他,大约过了小半年,他又回到了车马大店里,还穿了一身新衣裳。他瞎目乎眼地找到了那个车把式家,就住在人家里,又吃又喝,还在人家炕上拉屎。半夜,隔着一炕的孩子和车把式,从人身上爬过去睡人家老婆。睡了一次,还不干,反而更得了理,说人家看不起他,没跟他亲嘴儿。又来了二次,逼着人家亲嘴,亲他那双血窟窿眼睛……。后来车把式借钱赔了全套新绳具,他才走。临走,说隔上一阵子,憋得慌了,还来呀。车马店的店掌柜给四横竖送了两条“白兰”烟,求四横竖劝劝老傅,这事儿就算啦。那天,四横竖和老傅盘腿对坐,就问了他一个问题:那套绳具,到底是不是凉城那位车把式偷的?老傅说,那我管不着!我说是他,就是他!
后来我常常想,这个老傅,到底算不算一个流氓呢?我觉得他还不是,因为他的行为和思维,都符合正常的逻辑。他要保一方平安,把自己舍出去了。他与一般人不同的是,别人舍不得自己。另外,他也比常人对社会人情有更精准的把握。你偷了我的东西,我就睡你老婆,怎么啦?你还敢满大街叫唤去不成?老子算准了,这两样,哪样你都张不开嘴!公安局?笑话!他吃饱了撑的,把我抓进去管饭?再说,他们凭什么抓我呀?就因为我睡了你老婆?谁看见了?要不,两边都脱了裤子,当众做个见证?你愿意不愿意?我无所谓!(这都是老傅对四横竖讲的语言。真是言传身教呀,可惜四横竖天资不够,这套功夫,始终没能学会)。
一九八二年,四横竖在河南见过另外一位。那时,农村刚实行承包制度,河南某县农民承包鱼塘,从鱼苗开始,村里人就偷鱼,甚至是公然抢,大白天的下一网,恨不得把塘里的鱼全网走。告到公安,公安来人又吃又喝,还要鱼,但除了在村里喊几嗓子,也没办法。几个承包户无奈之下,就花钱请了个“护塘的”。四横竖见了这个人,劳改回来的,约三十岁,又矮又瘦。一天又丢了鱼,护塘的扛着根火药枪来了,对着鱼塘左近的人家就往窗户里放枪。后来他把一个大姑娘从家里拖到当街上,把姑娘的裤子扒了,用鼻子凑到人家私处,“闻着就有鱼腥味儿”。然后,他满街吆喝,让村人们都出来闻一闻,说是找到了证据。村里人围了好多,看热闹。其实,那个姑娘家就是偷鱼的,从塘里网了鱼,沥沥拉拉地直接提回家,水印子,渔网和鱼,都明明白白地在那儿呢。他还用找什么证据呀?他要的,就是那种不讲理所造成的“威慑力”。
自此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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