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这二百九十年》第106章


呜呼,一代名将就此谢幕!
和李靖相同,李世勣也是早年以战功扬名,后入朝辅佐君王。二人在为官与处世的哲学方面也颇为一致:坚决不做出头鸟,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只求一生平安。
只是李世勣比李靖更加通晓人情世故,善于揣摩主上的心理,且行事更为谨慎。被贬时,他二话不说,立即奉命上任。李治时期,他从不公开对政务发表意见。但是当李治私下试探他时,他却毫不含糊,旗帜鲜明地站在了皇帝一边。在随后的一系列战争中,无论是后方统筹还是前线坐镇,他都表现神勇。更难能可贵的是,完成任务后,他立刻老老实实地回到家里,从不居功自傲。
这么能干、忠心又谦逊的人才,如何能不重用?
可是,李世勣真的是这样地表里如一吗?
要说这李世勣,确实是重情义。自打他跟随李密投降了李渊父子,此后不管是自己被俘还是被人以亲人的性命相要挟,他都一心一意地跟着老李家,从未产生过动摇。
他姐姐生病。身为尚书仆射,他亲自为姐姐熬粥,以至于胡子被风吹起的火苗烧到。姐姐十分过意不去,劝他:“家中有这么多仆人,何必如此辛苦?”李世勣的回答却让姐姐当场落下泪来:“并非家里无人。只是姐姐年事已高,我也已年迈,二人都已土埋半截,就算是想经常给姐姐煮饭,又能再煮上几次呢?”
应该说,李世勣人品确实不错,但也仅限于道德品质。至于官场表现,那完全另当别论。
且不说李世民逝世前与他的那段勾心斗角,就是在玄武门之变前后那段风云变幻的时期,李世勣和李靖也是践行发扬明哲保身的原则,绝不接近任何一方,每日除了上下班外绝不在工作岗位多逗留半分钟,也从不和人议论时事。
高宗时期,他越发地小心谨慎。作为前辈,他还很乐意提携优秀的年轻官员,只是他的教导大都无关业务。
渭南县尉刘延祐二十岁不到就进士及第,在首都特别行政区同级官员中排名第一,可谓前程似锦。李世勣也很看好他,曾劝他说:“你年纪轻轻便有如此盛名,以后更要加强自我约束,不要总想着爬到别人头上去。”
瞧这话说的,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李世勣是在妒忌,于是便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实上,了解他的人都知道,李世勣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其实这正是中国人奉行了若干年的中庸之道:不落人后,不超人前。与同事相处,最好就是大家都差不多,一旦比别人先进许多,即使是自己辛苦努力的回报,也会有人(而且是不少说风凉话,猜测你是通过非正当途径得到的“超额利润”。于是先进者会被孤立和疏远,不再被原先的群体所认同和接纳。
这还算好的,若再有人妒心大发,串通起来诬告一把,即使不家破人亡,也势必会不得安宁。在一人专制的皇权制度下,这种例子实在是太多太多。
为了能有个圆满的下场,以李世勣为代表的聪明人索性装傻充愣当哑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反正我老老实实干活,别找我麻烦就成。
但是人就免不了嫉妒,对于比自己牛叉许多的人难免会产生酸溜溜的感觉。强人自有他的道理,或许是天生脑袋好使,或许是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又或许是上面有人。发现了差距,不管服不服气,事实得承认,竞争要良性。更何况,优秀的人也不是全方面优秀,落后者也并非一无是处。人们如果能够认清方向并踏实努力,即使不能超越追赶的目标,也一定能大大超越原来的自己。
可惜,国人往往更擅长红眼,所以才有了平庸者逍遥快活,出头者如履薄冰的奇怪境况,也才有了“揣摩上意”+“多磕头、少说话”=“大官”的奥妙公式。
除小心做人外,李世勣还十分注重对族人的教导。病重后的一天,他感觉精神和身体状态都好了许多,于是便吩咐弟弟李世弼召集家人聚餐,酒足饭饱之际,他向全家老小发表了最后一次公开讲话:
我自知病情已无力回天。今日设宴,便是与尔等作别(已经有人开始哭泣)。
尔等不用悲伤流泪。今天的话,尔等当仔细听好,务必牢记于心。
我一生为官,亲眼看到房玄龄、杜如晦等人操劳一生,刚刚站稳脚跟,就遇上不肖之子房遗爱和杜荷之类,败坏门庭不说,还几乎导致全家灭门!
(转向弟弟李世弼)今天我把子孙都托付到你的手上,你要仔细观察。有胆敢胡思乱想,或结交品行不端之辈的,一律先打死后再奏报皇上!不要让我在九泉之下被后人讥笑!
我死后,棺材用粗布装饰的普通马车装运,寿衣即平常衣物即行,棺材中可放入一套朝服。若泉下有知,我当穿着朝服去见先帝。随葬品只要五六匹木马、几顶幔帐和十个木偶就好,其他一概不要。我的小妾们,愿意留下来抚养孩子的就留,其他的想改嫁、想回家都可以。
以上尔等务必记好,不许违背。否则,便如同把我开棺戮尸一样不孝!
说完这些,无论家人再怎么哭泣、询问,李世勣再也不发一言,直至逝世。
如此安排,不可谓不小心,不可谓不谨慎。然而一个人能约束好自己已属不易,又怎能管好一大家子呢?多年之后,李家还是惨遭了灭门,不过那已经是武则天时期的事了。
高句丽之战,虽然大唐获胜,但过程却不是一帆风顺的,一种奇怪的现象始终如影随形着——普通士兵和下级军官接连逃亡。
李治无法理解,一般只有吃了败仗的部队才会因丧失斗志、害怕死亡而逃走,明明打赢了怎么还要跑呢?莫非是贪生怕死?
不解归不解,对这等影响恶劣的行为当然不能听之任之。于是,一道言辞凌厉的诏书随即发出:限所有逃兵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回部队自首。自首者可享受坦白从宽的待遇。逾期不归者,一律从严处理——斩首!自首后再次逃跑者,同样斩首!犯者家人一律剥夺人身自由,男子为奴,女子为婢!
可即便如此,军中逃亡现象还是屡禁不绝。好在战争还是以胜利而告终,皆大欢喜的结局,也就无人再去深究此事了。
可太子李弘还是注意到了这一点,并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此事进行了深度调研。
总章元年(公元668年),李治接到了太子李弘的奏章。
奏章没有废话,直截了当地指明了问题所在。核心思想是这样的:
当初东方战事吃紧时,父皇收到前方报告,称士兵中有逃亡者。但事实并非贪生怕死那么简单。逃亡者中,有些是因为突染疾病,无法应征入伍,病愈后又担心受罚而逃离家园;有些是在作战或外出作业时被俘;有些是过海时溺水而亡;还有些则是因同一作战单位的战友突然失踪,害怕连坐而集体逃亡。
大敌当前,人事部门根本不可能彻查此事,于是便简单地把失踪人口都算成了逃兵,致使不少无辜家人受到了牵连,实在有些令人悲哀。
希望父皇能够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操作方式更加人性化些,免去家人连坐的刑罚。
读完奏章后李治笑了。儿子不仅详细分析了问题的前因后果,更充分展示了皇位接班人认真踏实的作风与宽厚仁爱的性格。十六岁的李弘比起当年的自己,还真是应了那句话:一代更比一代强啊!
于是,原先那道严厉的诏书被撤销。
在这件事情上,李弘宽以待人,肯定是值得褒奖的。但透过现象,我们需要看到后面所隐藏的问题。
前面介绍过,唐初实行的是府兵制。成为府兵者全家编入军府;国家实行均田制,分田到户,训练务农两不误;自备武器服装,根据命令参加军事行动。
但是,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唐初地广人稀,原先的地主在动荡中下落不明,有大量无主田地可供分配。随着社会安定和经济的发展,人口迅速增加,而可供分配的田地却基本没有变化,自然的,人均占有土地的数量便不断下降。
均田制下,每家每户都会有属于自己支配的土地。而伴随政治稳定而来的就是商业的发展。原本大家的生活来源都是种地收粮食,彼此间相差不大。可后来开始出现贫富悬殊,加上携带资本拥入的外地商人和富人们开始大量购进土地,两极分化凸显。
坦率地说,这是一种社会的不公平,但也是财产私有制条件下的必然结果——你愿买我愿卖,哪家的王法能禁止?
若是普通农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府兵不一样。他们的职业亦农亦军,武器、服装和坐骑都要自己准备。现在可好,穷府兵的收入根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