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张居正》第46章


所以开始的时候,明代基本上继承了唐代了两税法,以田地为基本衡量单位,从赋税与徭役两个方面来确定老百姓的纳税义务。可后来执行起来就走样了,再随着官僚腐败日益严重,苛捐杂税就开始恶性膨胀,就开始“猛于虎”了。
张居正上台之后,大力推行万历新政,表面上他主要精力都在考成法上,但其实他最关心的还是经济方面的问题。
他曾经在反复提到过赋税和徭役的问题,认为“惟是黎元穷困,赋重差繁,邦本之虞,日夕为念。”(《张太岳集书牍六答藩伯吴小江》)也就是赋税沉重、徭役繁多,这就是“邦本之虞”,也就是国家最根本的危险所在,所以他才“日夕为念”,就是说心里一刻也放不下。
那么怎么来解决这个经济问题呢?
我们都知道张居正是个干起事来雷厉风行的人,可《明史》上总结他的性格特点的时候却说他“深毅渊重”,就是说他很稳当,甚至有点老谋深算。我觉得他在经济改革上就尤其体现出了稳重的性格。
一方面,经济问题张居正并不是非常拿手的。要知道他一进入官场就在翰林院,然后到国子监,那都是教育系统,后来虽然任过礼部的右侍郎,那也只是一个过渡,一是时间很短,二是根本也接触不到经济工作。再后来他就进内阁了。所以从工作经历上说,他根本就没接触过经济工作。
缺少了必要的经济工作实践,也就使张居正不敢贸然在经济领域做出大动作来。
另一方面,一条鞭法的改革也面临着重重阻力。我们说一条鞭法早就被某些地方官试行过了,可朝廷对于这些地方官的努力一概都不认可。
比如嘉靖到隆庆年间,在试行一条鞭法上比较有名的海瑞和浙江巡抚庞尚鹏都先后被罢了职。主管经济工作的户部尚书葛守礼尤其反对一条鞭法,他是经济改革上反动派的领袖。进入万历朝之后,葛守礼又迁任都察院左都御史,那就是监察系统的最高长官,张居正还要靠他的威望来驾驭言官系统,所以也不想在一条鞭法上与葛守礼产生正面的激烈冲突。所以他一上台执政,对于一条鞭法,也不说好,也不说坏,他要看,看这个一条鞭法到底具有怎样的利弊得失。
当然,他这个看,并不是干看,观察一条鞭法的同时,他也没闲着。张居正认为要推行一条鞭法必须要先清丈田亩,也就是要先把大地主阶级手中隐藏的大量的土地呆、坏帐搞清楚。不管要不要推行一条鞭法,这个工作都应该是必须要做的。所以,他在推行考成法的同时,就要求各级官吏开展清丈田亩的工作。
当然,光清丈田亩也已经是极其艰难的了,因为这动到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
张居正自一上台起,就大力抓清丈田亩的工作。尤其是到后来,他越来越认识到这是所有经济工作的基础,所以他对各地的官员都强调说:“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张太岳集 书牍十二 答山东巡抚何来山》)也就是说张居正充分认识到清丈田亩的艰难,所以要用强权来保障这项工作的施行,他现在大权在握,务必要趁这个有利的政治时机把这项工作完成,而他死后,继任者会面临一个什么样的政治情况,那就难说了。
这也说明了张居正对自己死后政治局势的担忧,所以不论再难,他也要把这项经济改革的基础工作给完成掉。
到了万历八年,清丈工作终于取得了全面的成就,全国范围内从大地主阶级手中清算出多余的土地多达三百万顷。
这三百万顷是个什么概念呢?它大概相当于半个荷兰,而它产出的粮食在当时几乎可以养活整个欧洲。
推行
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张居正仔细研究了一条鞭法。到了万历三年,一个机会来了。经济改革上反对派的领袖都察院左都御史葛守礼退休离职了。这一下领导层内一个最大的阻力也就去除了。张居正着手开始在清丈田亩的同时,决定在某些地区再次试点一条鞭法。
我们前面说过,万历朝之前,在地方上试行一条鞭法最为有名的海瑞和庞尚鹏。那么用谁来开展试点工作呢?张居正权衡再三,决定不用海瑞,用庞尚鹏。
为什么呢?
其实原因我们在张居正的用人之道里说过的,就是张居正要用循吏,不用所谓的清官,用稳重的人,不用太极端的人。相比较于庞尚鹏,海瑞为人太极端了些,张居正不愿把如此重大的经济工作的试点交给海瑞来做,回头看,还是有道理的。
于是万历三年,张居正重用启用已经被停职的庞尚鹏,选择福建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再次试行一条鞭法。
至于为什么选择福建作为试点地区,张居正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自倭寇横行以来,福建、浙江一带就是“重灾区”。经过倭乱之后,这些地方的治理情况尤其不如人意,而地主的土地兼并也尤其严重。反过来,问题暴露得越突出,也越好下手做针对性的治理,所谓以猛药治恶疾,道理就在这儿。
庞尚鹏上任之后,果然不负张居正的厚望,在福建地区把一条鞭法推行得非常成功,当年福建地区的财政状况就得到了根本的扭转,老百姓也不再流离失所,也能够安定下来休养生息了。
虽然福建地区的试点很成功,但张居正还是不敢大意,他只是逐步扩大的试点范围。在福建试点成功之后,张居正又安排官员在浙江与江西两地推行一条鞭法。由于这两个地方与福建毗邻,这样这两个地区也试点成功之后,就和福建形成了一个经济特区。
在闽浙赣经济特区的一条鞭法获得明显成功之后,张居正还是不敢大意。因为葛守礼等人当初一意反对一条鞭法,认为不能将此作为全国性的赋税政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认为它适合于南方的农业生产情况,但并不适合于北方。所以在闽浙赣的成功并不能代表它就能成为一项国策。
张居正只得小心地由南向北逐片划出试点的经济特区。
继闽浙赣之后,又把两湖地区划入试点范围,因为这是张居正的老家,所以试点的阻力也小得多。
然后又向北,把山东地区划入试点范围。这是标准意义的北方地区了,果然,一开始就遭到了巨大的阻力,头一年的经济情况也很糟糕。
张居正没有贸然下一个结论,而是在调查之后,发现症结是在山东的官员们身上,他们完全是站在当地势家大族的立场上对一条鞭法进行自觉抵制,这样执行起来自然就不如人意了。
张居正当机立断,运用考成法的强权手段狠狠打击当地反对派官员的嚣张气焰,然后给山东地方长官反复沟通,强调经济改革的重要性与意义所在。
他在给山东巡抚李世达信中甚至说:“条编之法,近旨已尽事理,……仆今不难破家沉族,以殉公家之务,而一时士大夫乃不为之分谤任怨,以图共济,亦将奈之何哉!计独有力竭而死已矣。以公知已,敢布区区。”(《张居正集》卷2《书犊九·答总宪李渐庵言释递条编任怨》)
这也就是给李世达看自己的决心,那意思是我张居正为了施行一条鞭法,有不惜“破家沉族”“力竭而死”的决心和勇气,你们地方官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这说明到了这个时候,张居正已经明确了一条鞭法是解决经济问题的根本之道,所以他才把它看作是一种生死抉择。
张居正的决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李世达横下心来在山东再次施行一条鞭法,终于大获成功。这证明了一条鞭法不仅适用于南方,也一样适用于北方。
在漫长的经济特区的试点过程中,张居正也一天天老去了,等这些经济特区都完全试点成功了,这时候已经到了万历八年,也就是离张居正去世只有两年时间了。
张居正在沉稳地试行了多年之后,终于在万历九年,也就是他临去世前一年,决定将一条鞭法在全国推行。
至此,一条鞭法终于成了明王朝经济政策的根本,明代最具有经济学意义的赋税改革彻底推行开来。
经济学意义
我们为什么称它是明代最具有经济学意义的赋税改革呢?这就要说到一条鞭法的好处了。
我个人理解一条鞭法最大的好处主要在三个方面:
第一,因为一条鞭法是与清丈田亩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自然使得大地主阶级侵吞的大量土地公之于众,这部分土地从偷税田亩变成纳税田亩,尤其是重点的纳税田亩,这就有效地扼制了土地兼并的情况。
第二,一条鞭法不仅把各种赋税合编成一个,也把徭役合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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