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目称霸世界》第139章


仆人敢用这种样子对待他,已经从侧面反映出其主人的态度。这是他之前在泰伦斯身边从没有遇见过的。纵使一开始泰伦斯讨厌他讨厌地要命,但在这种地方却从没有让兰瑟受到过一点苛待。
兰瑟由此想到亲密的恋人,便立刻被思念所击中。他已经习惯了每天一睁眼最先看到的是泰伦斯的容颜,而现在这样糟糕的早晨,已经让他的每一根头发都因为缺乏营养而黯淡无光。
因为提防着安格斯的缘故,兰瑟并没有粗线条地在他面前提起泰伦斯的名字,而是迂回地从一些仆人中探知。
但是阿尔德雷特府邸似乎在三年前重新换了一批仆人,他们对于泰伦斯其人全部三缄其口,不论怎么旁敲侧击都避而不谈。
兰瑟的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事实上,在没有看到泰伦斯所信任的管家——亚当‘史密斯身影的时候,兰瑟就已经深感不对。
后来,他终于在少有人去的偏僻花圃里,看到了熟悉的仆人身影——这位老仆人曾作为泰伦斯的园丁为他在温室花园里工作,后来泰伦斯成为国王后念他年老体衰,就将他留在了府邸里接待游客,颐养天年。
而在安格斯的手下,园丁则被打发到偏僻的地方无人问津,但就算这样,比起其他的旧仆全被赶离阿尔德雷特府邸的处境也要好上许多。
正是从这位园丁的口中,兰瑟得知了泰伦斯的消息。
早在三年前,泰伦斯就被女王判罪流放戴克厄戴斯,而造成这一切的元凶正是从中获利的安格斯本人。
而兰瑟作为被安格斯带进阿尔德雷特府的走狗,也受到了园丁愤怒的辱骂攻击。泰伦斯·阿尔德雷特明明是个温柔和善的好孩子,他忍受着父亲背叛母亲的证据找上门来,甚至还安排安格斯这个私生子入住府邸——他已经表现出了自己的善意,可这群家伙却仍不满意,直至把泰伦斯逼上绝境。
兰瑟已经听不到园丁的大声叫骂,惨白着脸色身体摇摇欲坠。他想起泰伦斯曾告诉他的,关于重生的秘密。他想,他已经知道自己到底身处何方了。
一想到泰伦斯曾在戴克尔戴斯遭受的痛苦,兰瑟便觉得自己的内心同样受到煎熬。纵使在这个时空,他与泰伦斯的生命并不相连,但兰瑟却觉得自己的灵魂在一下一下受着鞭挞。
他顾不上许多,连夜骑着快马赶往戴克尔戴斯。
安格斯很快知道了兰瑟突然离开的消息。他在沉默了一会之后,突然舒出了一口气:“走就走了吧,他是个热爱冒险的人,我注定不可能留住他。”
这当然是在部下面下故作受伤的说法。兰瑟究竟是否喜爱冒险安格斯也许并不了解,他却为这个男人的离开松了口气。对方投诸在他身上的灼热视线,安格斯一清二楚,却压根不想回应。他是一个充满野心,想要登至顶峰的人,怎么能容忍和男人纠缠的绯闻加诸在身。
但兰瑟的实在太过强大,安格斯不愿意失去这个助力,所以才不得不委屈自己对待兰瑟亲密有加。而现在,他已经摧毁了泰伦斯,得到了属于他的爵位,又有了女王的宠爱,兰瑟便显得不再那么重要。
一个用不上却会给他带来麻烦的人,走掉当然很好,否则以后他也要想法设法地除掉他。
兰瑟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来到犯罪之都。
以前他虽然也曾和泰伦斯蛰伏在此,却是在城外的矿山中,这是他第一次踏入这个可怕的城市。
到处都是垃圾,到处都是灰烬,到处都是衣不蔽体、骨瘦如柴的人。
兰瑟皱紧眉头,再次感到了心脏的刺痛。他到处询问泰伦斯的下落都一无所获,中间却遇到了三四个看他衣着整齐而想抢劫的恶棍。
金发骑士心中的怒火与焦躁已经越积越多,最后终于无法忍耐地将一个再次前来挑衅的男人一剑割掉了脑袋。
大概是这一击震慑住了这群犯罪之都的老滑头们,当兰瑟带着一身未干的血迹又找了一个驼背的男人询问时,对方倒豆子一般把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您、您说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鬼——不不不,小先生吧?您来晚啦,他上个月已经因为重病死掉啦——您知道的,我们这种鬼地方,谁染了病,除了死就没有别的活路了。您看,我不是个坏透了的家伙,可是就是我有心想救他身上也没有药啊。那小鬼——不不,小先生还是我帮忙葬的呢。”
听到驼背男人的话,兰瑟的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来晚一步,难道连泰伦斯的面都见不到了吗?
兰瑟握紧了手里的佩剑,指甲深深陷入手掌。他将剑横在男人的脖子上,厉声说道:“你把他埋在哪里了,带我去!”
驼背男人只好苦着脸,将兰瑟带到了城外一个废弃的矿山上,为了防止尸体在城里放置引发瘟疫,他们都会把死掉的人抬到这里埋起来。
男人在矿山上四处转了转,终于指着一块大石头的方便说道:“就是这里了。”
兰瑟一言不发走过去,用佩剑开始挖土。他那充满煞气的背影叫驼背男人感到胆寒。
因为是草草埋葬,不一会土里就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已经腐坏露出指骨的手掌。
兰瑟把佩剑扔到一边,怕破坏了泰伦斯的身体,用手一点一点把土拨开,泰伦斯消瘦的、根本不像是一个十五岁少年高度的身躯露了出来。
因为北地寒冷,再加上是深秋,因此尸体腐坏的并不是特别厉害,还算完整的另一半脸上能够依稀看出泰伦斯曾经的样子。
兰瑟颤抖着手将泰伦斯抱进怀里,亲吻他的额头——这幅景象太有冲击力,以至于让带路的驼背男人吓了一跳,他嘴里嘟哝着“疯了、疯了”,连滚带爬地从山上跑了下去。
他的身后,兰瑟抱紧泰伦斯冰冷的躯壳,终于嚎啕大哭。
他不明白这个世界的自己是怎么了,为什么能够帮助安格斯把泰伦斯害到这个地步。就算他对泰伦斯毫无感情,可这明明还是个柔弱的、还没有成年的孩子啊!
其后两年,兰瑟回到沙宁派尔的首都,在安格斯一次外出前往王宫的路上,他拿着长剑将安格斯拦腰斩成两半。
当时在场的人们都说那个凶手就像是一只恶鬼,在将公爵大人杀死之后,甚至没有逃跑,而是带着怀中的骷髅头漫步在染血的长街之上。
当治安团的人赶来抓捕他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在和公爵伤口相同的位置,凶手的腰上也有一道锋利的划痕,彼时他已经失血过去,无力前行,跪倒在地上,手里还紧紧捧着一颗头颅。
*
兰瑟任由鲜血侵染自己的全身。他曾为了泰伦斯严于克己,努力做一个合格的骑士,可他既然已经在泰伦斯的身上犯下无法饶恕的罪孽,那么又何必再去计较手中更多的鲜血。
就让这鲜血将他的灵魂都掩盖,也许就可以遮住那些生命中最为黑暗的存在。
但是当兰瑟以为自己会在死亡中彻底沉睡的时候,他却再次睁开了眼睛。
这一回,他仍然跟在安格斯的身边,而安格斯和泰伦斯已经势同水火,即将走向你死我活的终局。
这是泰伦斯的第二世。
兰瑟好几次跟着安格斯在半路上遇见泰伦斯,那个熟悉的黑发青年用他从来不熟悉的仇恨的阴郁的眼神看着两个人,然后面无表情的转身离开。
有多少次,兰瑟想要开口叫住他,却又生生的忍耐下来。
也许——也许,当这一世过去,他就会再一次回到他爱着的、同样也爱着他的那个泰伦斯的身边?
他已经太思念那个会微笑着看他,会和他争吵,会带着他四处无聊地闲晃,当厌倦了冗杂的政事就会偷偷摸摸和他一起逃出王宫疯玩的泰伦斯。
他想念他到灵魂都快要被撕裂。
时间滚滚向前,终于到了泰伦斯即将登上王位的那一天,兰瑟和一群牧师一起,跟着安格斯浩浩荡荡地前往王宫。
他知道他们要去干什么,可他却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
看着泰伦斯死,然后等待着回到原来的时间点?
或者——
当兰瑟看到泰伦斯立于王座之上,独自一人面对着下面千百人的敌视时,所有的思考都在他的脑海中化作一团稠密的白雾。
当他意识到脸上溅上了温热的液体时,他已经拿着长剑将挡在前面的牧师一一斩杀,并在最后将手中的利刃送进安格斯的后心。
他怎么会眼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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