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的大明》第257章


是让爪哇殖民地当局堵心的事儿。
荷兰殖民者只敢对清廷弃民杀来杀去,又不想真和中国开仗,要是不让吴应熊的兵船停靠,不是说明殖民地当局想和中国翻脸?
吴应熊见荷兰人不敢轻举妄动,料到他们其实是纸老虎,他决定带人上岸,深入虎穴摸清敌情,便带了四百黑旗军上岸。
那些站得笔直的荷兰洋兵,虽然也背着洋枪,但终究不知道黑旗军的来历,指挥官迈泽维尔中尉下定了决心,将这重大的决定让个总督大人操心!
荷兰王国东爪哇省总督杜克别,穿着一身白色礼服,佩着绶带宝星,在总督府踱步,走来走去,他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本来打算在殖民地捞足了钱就退休,刚刚听说荷兰的特使在东万律被华人干掉了,正气得暴跳如雷,这时听说这黑旗军还上岸了,摸不着头脑,难道这帮黑旗军真的是清朝的军队?他们的武器怎么全部都是英式的先进武器?他思来想去,决定还是谨慎一点,毕竟现在黑旗军还没和荷兰军队开战。他决定先会会吴应熊,探听一下黑旗军的来历以及下南洋的真实目的。于是,荷兰总督便派人去请吴应熊到总督府一叙。
在泗水街,一个荷兰军官带人拦住吴应熊,缓缓的敬了一个礼,道:“我们总督大人已经在官邸设宴,希望能和您谈一下。”
吴应熊决定先礼后兵,深入虎穴,便带着数百黑旗军赴会,他们全副武装,武器都是当时最先进的。
泗水街道,有着殖民地港口城市的特征。到处是各种肤色的人物,穿着白色夏季制服的各国水手,都歪戴着帽子,在街头横冲直撞。白人或者混血的警察,穿着短裤,打着白色绑腿巡逻。到处都是打着赤膊的华人。当地的华人男子,腰里面多半都配一把刀子,防身用的,估计当地的治安并不好。
但是周围街道,满满的都是华人的店铺,街上还有几处华人学校,教授国学,这让吴应熊感觉很亲切。他还看见一些穿着唐装,系着练功布带的华人年轻人,好奇望着在路上行进的黑旗军。
黑旗军这个侧面的广告打得很高端,满城的人都对这支军队很好奇,他们脚步整齐敲击地面的声音,表现得训练有素,连最无精打采的白人巡官都躺在阳椅上推高了椰木壳遮阳帽望着这群黄皮肤的青年。
吴应熊敢带人进城,是有配有数十门大炮的先进军舰做后盾,还有全副武装的先进火枪,这个年头的正义,的确就是只在大炮和火枪的射程之内。而且他料到荷兰国弱,殖民者也比较胆小,不敢惹事。
“是中国人!是我们的兵!”街道上有些华人店铺,不少人探出个脑袋出来欢呼。
城里的白人、混血、土著的警察们也都懵逼了,很是郁闷,这里怎么突然跑出来了一支耀武扬威的华人队伍?
吴应熊看着那些欢呼雀跃的华人青年,微笑着向他们拱手抱拳行礼,仿佛是进城解放他们的。
一路行来,人人都是满头大汗。吴应熊带着黑旗军到了总督府前,多年养尊处优已经挺着发福肚子的老贵族眼睛直了,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军容整齐,武器先进,战斗精神也很饱满,完全不像华人的武装。
一进总督府,吴应熊就看到好大一片草坪。土著花匠正在浇水,椰林点缀在草坪四周。穿着白色上衣,打着赤脚的土著仆人也背着手儿,弯着腰等候。吴应熊注意到,这么大一个总督宅邸。服侍的下人,竟然全部都是当地土著,一个华人都没有!可见华人在当地不怎么受重视。满座的宾客当中,洋人还是多数,只有寥寥几个穿着长衫,佩戴着殖民地当局颁发的绶星。
不一会,杜克别礼貌在向吴应熊介绍今天前来的客人。无非都是殖民地当局的法官,高级警官,税务官员,港务官员……等到介绍到那几个华人,都是泗水当地的绅董。
吴应熊上前跟这些华商攀谈,询问他们的生意怎么样。他们当着洋大人的面,很是拘谨。
吴应熊大致猜到,他们的处境应该不会太好。
宴会开始后,银制的餐盘打开,当地闻名的牛奶沙爹,欧洲式的冷鸡胸肉,荷兰烤猪手,酸菜香肠……都满满当当的送上,一杯杯香槟,起泡酒,威士忌,白兰地,都满杯送到嘉宾的手上。
荷兰王国东爪哇省总督杜克别以欢迎清朝特使的礼节问候吴应熊,还问他们什么时候离开。
吴应熊哈哈大笑,说:“我们听说当地华人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啊,什么时候他们和白人一样了,我们就离开!”
杜克别听了这句话,脸色顿时变了,感觉这黑旗军是来南洋挑事的!
荷兰东爪哇省总督杜克别对吴应熊的直白有点生气,不过荷兰虽不是强国,但也以文明人自居,仍然僵笑着对吴应熊有一句没一句试探着。
吴应熊也不客气,道:“我们华人,不惹事,也绝不怕事!”
杜克别听吴应熊说“不惹事”,提议大家举杯。
那一场宴会,大家客客气气散了。其实荷兰人已经暗自心怀鬼胎。宴会一结束,杜克别就派人给兰芳国总长刘阿生下了最后的通牒:交出杀害荷兰特使的凶手,否则就兵戎相见。
黑旗军的出现,使荷兰人感到了危机,所以他们一改过去徐徐图之的策略,准备加速对兰芳国的侵占,或者让兰芳国和黑旗军开战。挑拨华人内战,坐山观虎斗,然后渔翁得利,是荷兰人屡试不爽的殖民策略。杜克别这一次也想这么做。
第114章 给我狠狠轰
刘阿生想让自己的儿子刘亮官继续当兰芳的首领,加上对荷兰人软弱,屡次发生华人被荷兰殖民者杀害而不管的事,在兰芳国实际上已经不怎么得人心。
吴应熊到婆罗洲后,对兰芳国有了新的认识:很多现代历史学者认为兰芳国有共和国的一些特征,就认为兰芳是共和国,这就好比说鸭子和鱼一样会游泳,鸭子就是鱼一样。其实这是不对的,就好比满清初期,可汗和诸王也是平等议政,但这绝对不叫民主,只能说是原始的议事。一般在公司或国家建立初期会有这种原始的过渡议事方式,但是后期一般会朝着集权或家族企业方向发展。
吴应熊派在兰芳国的卧底回报,兰芳国其实更像一个类似天地会的组织。当年罗芳伯乡试不第,到了东万律,罗芳伯最先建立的,也就是兰芳会,一个以保护华人社团为业的组织,主要的对手就是天地会。经过多次交手,天地会灭亡,兰芳会反而发展壮大。
罗芳伯和他的手下,协助当地苏丹首领平了土著人的叛乱,得到了苏丹的嘉奖,将东万律划归罗芳伯管辖。这块地方有10多万人及南北几十公里的金矿带,于是兰芳会才成立了巨大的经济实体—兰芳公司。
公司成立后,罗芳伯一个个收拾了当地四分五裂的各种华人团体、商会、村寨,消灭了所有对手。这时的兰芳公司已经摆脱了先前的帮会性质,成立了自卫武装军队。
1776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建立了自治政府。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当时,大家推荐罗芳伯为国王,罗芳伯不同意以王相称,任总长19年。
吴应熊对兰芳总长的继承制度也进行了了解。罗芳伯病故后,总长由江戍伯继任其位。实际上兰芳国的历史中,前八九任总长都是一种介乎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也类似帮会话事人的选择,谁有威望,谁有能力就谁当总长,一直到刘阿生的爹坏了规矩,把总长之位传给他。
刘阿生再想传给他的儿子,就是第三代了。一般的家族公司都撑不过三代。
不过,让吴应熊觉得兰芳公司更像一个大帮会而不像国家的主要原因,是兰芳国的司法方面,其法律根本就不是为了保障民权的,而是以天地会纲领为基础的,让人讽刺的是兰芳公司在与天地会进行了艰苦的军事斗争之后,吞并了天地会,所以天地会比较系统完整的纲领也被兰芳吸收,进而修订为普及易行的法规,就是类似不得作奸犯科和掳略之类。而且,罗芳国的矿产公司也是公司所有,底层的民众和矿工还是过得不好,他们相当于给矿主或煤老板打工的,过得惨兮兮的。
这也让吴应熊明白了,为什么历史上拥有百万人口,战时可以全民皆兵的兰芳国,却被远道而来的欧洲二流小国荷兰出兵几千人给灭掉,就像清朝被几千英法军队攻进北京城一样,根本原因绝对不是武器太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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