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界第一狗仔》第226章


“好好好,那我拜托苗苗传个话,可好?”唐晋说着伸出手,掌心多了一枚玉坠,“给,拿去挂在你新得的佩剑上吧。”
少女不接,弯腰低头说:“老祖,你能不死吗?”
唐晋失笑:“这也不是我说了算的。我倒想飞升仙界,永生不死,可惜,没那个本事。”
少女难过起来,沉默片刻,问:“那除了传话,还有别的要苗苗去做的事吗?”
“有,好好陪着夫人,她一直很想养一个像你这样的女儿。”
“我知道。”少女重重点头,又说,“我还知道,你们都很想念她那个无缘抚养的女儿。”
唐晋眼睛又望向夕阳,他将玉坠放在茶几上,伸手抚向胸前,那里有一张蚕丝帕,叠的整整齐齐,正好覆盖在他心口。
“是啊,我很想念她。”唐晋最后说道,“苗苗,回去吧,替我跟夫人说一声‘保重’。”
少女拾起玉坠,一步三回头的去了,厅中再没有人声,唐晋就那么看着夕阳一点点沉入地面之下,他的意识最终也和人一样沉入无边黑暗,再也没有清醒过来。
天亮之后,宅中奴仆进去确认主人已逝,便照他临终吩咐,将他原样收敛入棺中,盖好棺盖,随这间厅堂一起沉入地底,再加上封印禁制,让他带着那张片刻不肯离身的蚕丝帕一起长眠。
中州之主唐辰天得知消息赶来时,眼前只有一片平地和一块小小石碑,见石碑上面写着“唐晋死后闲居之地”,一时竟不知该叹还是该笑。
为主人办理好后事的亲信奴仆迎上前道:“主君,公子说他什么都没带走,唯一带着的一块蚕丝帕,上面也只有一篇他追忆美人的文章。叫‘昔有佳人’……”
“不用说了。”唐辰天摆摆手,“我只是来看看他。”他站在石碑前默立片刻,最后伸手轻轻捶了一记碑顶,才转身离去。
“昔有佳人
“我曾和天下第一美人两次同行,时间加起来长达数月,甚至曾把她请到自己家中暂居做客,陪她吃遍中州城内美食,但如今想来,才发觉我直面她惊人美貌的时间少之又少。
“第一次相见是在镜河渡舟上,她易容成男子,带了一只灰鹦鹉,鹦鹉顽皮,钻出她的袖子,将她皓腕玉手展露人前,我不由注目,引起了她的注意。我那时候真是狡猾啊,随口就跟鹦鹉聊了起来,真是要感谢那只名叫青龙的鹦鹉,若非它健谈,也许我和第一美人的第一次同行便不会那么轻易成行。
“但我显然不是被一只鹦鹉吸引了注意力的,她那双手,我这样阅美无数的人,只要见过一次,就绝不会忘记。我第一次见她,是在归雁城三公子的结丹大典上,她跟在姐姐身后,粉衫绿裙,广袖上朵朵桃花,长裙边翩翩蝶舞,彷佛整个仙笈界的春光胜景都集于她一身,让人一见就再也移不开目光。尤其一双玉手,洁白莹润,纤细修长,端着杯子的时候,简直让人要羡慕起那杯子的好运。
“可惜她有这等美貌,却轻易不肯示人,总要一再易容,叫人认不出她来,才觉安心。不仅如此,她还费尽心思,另取化名,手创《仙笈界八卦报》,靠才华、勇敢和智慧来赢取天下人的赞誉。
“与她常常掩藏起来的美貌相比,《仙笈界八卦报》就像她的另一张面容,时而俏皮可爱,时而活泼促狭,时而义愤填膺,时而真假难辨,真是每每想来,都如人在眼前一般。这样千张面孔的美人,谁人能忘怀?
“惜乎美人已平地飞升,再无相见之日,仙笈界之钟灵毓秀似乎也被带走一半,再不曾出过如此倾国倾城之佳人。
“行文至此,回头读去,只觉满篇浅陋之言,尚不能描摹心中佳人于万中之一,晋惭愧之极。
“昔有佳人,燕家十一,仙子之姿,回归仙位,空遗我心,眷念至今。”
邱雁君将写着唐晋名字的绢帕小心折好,放入盒子,和她存档的那些《仙笈界八卦报》放在一起。关柜门之前,她忍不住又看了一眼盒子,心中颇觉惭愧,她何德何能,当得唐晋这番厚爱?
“发什么呆?神女说了,只给我们一个时辰去见萧演。”窗外时季鸿叫她。
邱雁君赶紧关好柜门,出木屋,和时季鸿携手离开玲珑宝地,去那竖了个牌子就自称是“五色谷”的平原求见萧演。
作者有话要说: 我写了“慎入”了啊!怕虐的还进来,不怪我!
(苗苗就是秋澄馨和唐永恺的女儿,前文写过唐辰天和尹千柳没生孩子,选了唐永恺做继承人)
PS:今天去看了医生,医生说就是家里太热太干了,眼睛干,没大事,大家放心吧~~
☆、番外之碧水
碧水神女送邱雁君和时季鸿与柏域盛汇合、进了沙河城; 就自己去逛了。
好些年没到下界来,这人世的喧哗市井却亘古不变似的; 充满了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她真是要被邱雁君那小丫头带坏了; 最近脑子里总是冒出一些莫名其妙、她往常根本不用的词句。
难道很久很久的以前; 她真跟那个画风奇特的小丫头有什么渊源?碧水却是真的想不起来了,她在飞升成仙之前就曾因故损伤过记忆; 更不用提飞升不久就赶上的那场仙魔大战; 她几次死里逃生,甚至被魔王俘获,为了做卧底取信于魔王; 碧水神女还不惜跳下忘河; 洗去了自己八成记忆。
想想那时候,还真是年轻气盛; 什么都敢做。碧水神女回忆起往事,不由唇角勾起,露出一抹笑意来。
不过她那时又哪里有别的选择。魔涨道消、魔王大举进攻仙界,她一个刚证得金仙的,落到魔王手里; 不做卧底,难道真的入魔?她可做不到。
天未必有道; 但只要人心中有道,则道必永存世间。
这是她哪怕到死、哪怕灰飞烟灭、意识全无,也一直坚持的信念。而她之所以后来选择追随神皇青霄,正是因为他们心中始终追寻和坚持的道极为相近——既已证得金仙; 更要以不死不灭之身,维护三千界生灵,尽自己最大努力减少伤亡,存续道统!
在这一点上,紫微和赤炎也有一样的信念。他们四人,包括在最后决战中死去的几位伙伴,都认为魔与道,就像这世间的阴阳二气,缺一不可。彼此之间可能互有消长,但谁也不可能彻底将谁灭绝,哪一方都不该纵容野心家的出现,引发震动三千界的大战。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像现在一样,和平共处,互不干涉。
毕竟无论仙界还是魔界,生存的基础都在三千界之上,万一三千界因大战而连锁崩塌、生灵涂炭,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大家一起玩儿完。
但这种想法,无论是代表道一方的仙界,还是魔界,都不肯接受。所以青霄后来就不管那些老资格的金仙说什么——虽然他们被魔王追杀的根本没剩几个——独自拉起了一面大旗,他们齐心合力将魔王打回魔界,并最终建造成了现在的仙界。
青霄做了神皇,却并不怎么管事,他说这叫“无为而治”,三千界各有其机缘因果,只要闲着没事干的金仙不去打扰,小世界们自会好好运转。神皇履新后,真正主动张罗着做的事只有一件,就是给他们分封神号。
他给紫微的神号定了“天君”的时候,紫微是不太敢接受的,他觉得“天”字太大,他顶不住,神皇却说:“有什么顶不住的?你出去看看,谁不是天天顶着天在外面走,谁没顶住了?只要你自己不把这个‘天’字看得太重,就没什么顶不住的。”
神女觉得青霄这通胡说八道很有道理,就心安理得接受了“神女”这个尊号,虽然后来有人误会过她是神皇之女……。
现在想起这事,碧水仍是又气又笑,就青霄那种心中除了“大道”之外再无其他的人——不,他不能说是人了,他跟紫微一样,都在残酷血战的磨砺中、在岁月长河的洗涤下,丧失了作为人的情感——他心中记挂着三千界内难以计数的生灵,却唯独不可能把某个人看在眼中,还和她生孩子。
碧水想到此处,嘴角笑意消失不见,一阵莫名叹息从心底涌起,眼前的一切都变得索然无味。她站住脚,运起仙法感应了一下此界魔道之气的平衡,大概有数之后,便转身,想回去邱雁君他们落脚之地,却不料刚转过来,就看见紫微天君站在身后不远处。
“你来这儿干什么?”碧水神女蹙眉问道。
紫微天君上前两步,道:“我……我怕那两个小的不听话。”
“不听话又能怎样?还能翻出我的手掌心?”碧水神女不悦的回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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