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鬼谈》第15章


那个人,以前说过喜欢他,现在却总是让他难过。
当真是可恨,可更恨自己,如今这般局面不正是自己所一手造成的吗?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姜瑛之母曾与姜家老爷相识相知,可无奈襄王有意,神女无情,这神女心中所慕亦有他人,一朝嫁作他人妇后,生下一之有名瑛,不料天妒红颜,一朝香消玉殒,留一子存于世,后被姜府老爷养做亲子,改姓姜。
此子相貌甚肖其母,细眉杏目,挺梁薄唇,肤色雪白,身姿纤长,雌雄莫辩。
那姜府老爷原是想将他做儿子养的,时不时见之缅怀故人一番,未存什么龌蹉不堪的心思。
谁知这被含在嘴里养的心肝有朝一日竟与自己的儿子姜鹤一来二去渐生情意,被撞破后,自家养的孽障竟玩了一手离家出走,带着心肝私奔了事。
气得姜老爷一口心头血溅在帘子上,以前心爱的女人被抢走,如今一手养大的宝贝也要跟人跑,还是跟自己的儿子跑,如何能忍?
什么人伦,什么礼义廉耻,什么纲常?想要的只能自己去拿,若是这都拿不到,还要什么人伦?
欲,情,人伦,义理,子,父,求不得,舍不得。
魔怔了。
抛下一切私奔的终究还是被逮了回来,家法伺候,祠堂之内,姜府的大少爷被打得血肉模糊,半死不活,差点一命呜呼。
虎毒尚不食子,要不是只这一道亲生血脉,这姜府老爷,怕是真要打杀了这孽障。
而姜瑛被压在一具躯体之下,那覆在他身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姜老爷,他喊了十载的爹,那双曾教他写字作画的手,此刻正毫不留情地抚摸着他身上的每一处肌肤,含着赤果果的欲望,一寸一寸的往下,滚烫滚烫,撕咬,掠夺,不复温柔,尽是疯狂的占有与侵略。
衣裳被撕扯地干干净净,与身上之人紧紧贴合在一起,泪水毫不顾忌地滑落,沾湿了一方枕巾,纤长笔直的双腿被高高地抬起,下半身完完全全地□□出来,身子像是被一把灼热的利刃活活劈成了两半,而后一次次激烈的撞动与律动,越来越深,越来越快,数百道或急或缓、或轻或重的进出,喘息声与水声不绝于耳,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麝香气息。
姜瑛像是五感尽失,不想听,不想去想,一切都是假的,都是噩梦,可是,疼痛确是实实在在的,他想成个死人,好可惜,他不是。
这还不是最绝望的,当房门大破的时候,他看见了姜鹤眼中的惊愕、悲愤、自我厌弃与血红。
十数载的养育之恩,他姜瑛却是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之辈,要搅得人家父子相残斗得你死我活吗?
他闭上了眼,纤长的双腿自发缠上了身上的疯子的腰,渐渐地箍紧,下身紧紧相联,手臂主动绕上去,放开紧咬的牙关,□□求欢声一泻而出。
自愿的总比被强迫的结局要好,他害怕,害怕自己的大哥会心性泯灭,亲手要了斩杀其父,犯下天诛地灭永世不可超生的罪孽,往后沉入世人谴责的深潭,陷入自我厌弃的沼泽不可自拔。
脏,真脏!
看罢这等丑陋之态,这样,他就会心如死灰了吧。
日后,他依旧还是姜府的大少爷,还是他的大哥。
这等的腌臜事情与他再也五关。
入秋了,天气渐凉,姜瑛披了一件外衫立在荷花池前,塘里的荷花荷叶早已枯萎,一片残色。
都过去三年了,还有人记得当初吗?
秋风入喉,姜瑛止不住大咳起来,帕子上染上一层颜色寡淡的血,是大限将至的征兆。
然而他对着帕子释然地笑了笑,如今,死也可以瞑目了。
他亲眼见着姜鹤自我放逐、自我堕落了三年,而今,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那以前的情种,做了三年的花间浪子,如今总算是可以幸福了。
那女子,叫出云,细眉杏目,生得好,命更好。
大哥,下辈子,你不许再娶别人了。
转身回房,清癯的背影甚萧索,远处阁楼上有人一直目送他回去。
数月后,姜府二少爷病重,举城皆摆手道无力回天。
当夜,姜府之中窜起了冲天火焰,惊醒了一众家丁,着火处不是别处,却是姜二少爷的院子。
院子偏僻,待众人皆手忙脚乱惶惶赶去时,烈火大起,浓烟阵阵,而里间禁闭,院门紧锁,手忙脚乱抢救一番,到底是火势如龙甚是逼人,待至天色微明,徒眼只见一片残垣灰烬。
只余两具焦尸,紧紧相拥,分也分不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姜家老爷见此情景,老泪纵横,当场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那其中一具焦尸正是病入膏肓的姜府二少爷,而另一具已烧得面目全非,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但其手指上有一枚玉扳指,经出云辨认,正是大少爷之物。
一夜之间痛丧二子,姜老爷醒转过来时,老眼昏浊,遭受刺激太大,一夜头发竟乎全白,喃喃道:“吾儿,吾儿……”
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年丧子,三大悲事之一。
因两具焦尸无法分离,姜府老爷便特地重金请棺材铺老板做了一口合棺,将两个儿子葬在了一起。
石碑上刻有【姜氏长子姜鹤/姜氏次子姜瑛】之墓,墓旁刻有一排小字,尽云此兄弟二人如何恭敬友爱,有情有义,生同生,死同死,兄弟之情,可表于天地,感人肺腑。
生不能同枕,娶卿为妻,死后能同穴而葬,得此殊荣,再无所求。
☆、戏莺
书上记载,花虫鸟兽之中,莺甚痴心不改。所失钟情后,从此春花风秋霜,只为一人候。
说不上是褒是贬,世人总喜欢将自己的一些臆想强加在一些所谓的存在之上,是谓意象。
当真是可笑!
之所以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也不是全无由头。这几百年间,物转星移,沧海桑田,我流转于世间红尘,换了一副又一副的皮囊,到最后,连自己最初的名字也不曾记得,自以为见惯风月情浓逢场作戏,一夜笙歌过后,烟火渐凉,谁还记得昨夜醉后的痴话。
如你所料,我是妖,本身是一只夜莺,这恐怕也是唯一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化的印记。
幻化成凡人总有个不好的弊端,凡人有生老病死之痛,一世太过匆匆,也因于此,每过二十年,我总得假死一次,后再重新以另一个身份沉溺其间。
都说了,我是一只夜莺,得了一副好嗓子,走的也是优伶的行当。我又不是人,管他什么偏见。这世上的人本就奇怪的很,明明一掷千金只为戏子一笑,却又偏偏瞧不上这些不上道的下九流,岂不是自相矛盾
“笙吟,小祖宗啊,可算是找到了,来来,赶紧装扮一番,咱妙音楼的贵人到了。”
说话的是楼里的老妈妈,平素惯会算计逢迎,眼光老道毒辣,最是一只老狐狸,谄媚样,刻薄脸,瞬间转幻毫无压力。我瞧着,她倒是应该去演个变脸的把戏,准保赚他个钵盆瓢满。
贵客
来妙音楼的哪一个不是恩客也不见她如此大费周章,非得死乞白赖求了我去应承
那老婆子也说不出那人的身份来历,只道华服贵饰,非富即贵。
起妆描眉,束发留缨,挑了件樱草色的织锦深衣,不显寡淡即可。
妙音楼里流光溢彩,脂粉气甚浓烈,新来的琴师是个人才,一曲已尽余音缭绕,只不过红尘情爱之中求得不过是个附庸风雅罢了,甚是可惜。
我推开那扇一码三箭式样的木门,里面窗户大开着,清风吹拂镂花的丝幕,一轮明月洒在地上,还真有几分意境,只那两根红蜡烛实在煞风景得很。
那对面的公子显然以前没来过这样的地方,一张苏绣帕子给他揉了又揉,都快绞出个洞来,涨红了脸好个天真!
“不知公子想要听些什么”
照着平素的流程,我踏着步子询问了一句。
“我、我、我第一次来,不、不知道,随意就好,随意就好!”他结结巴巴断断续续总算是把一句话说齐整后,重重吁了一口气,而后抬起头来瞧了我一眼,怔了一会应该觉得盯着看不合适,重又低下了头。
以往那些人见了我,一双眼中能放出半厢的光,妖物就是占了副皮囊的光,免不了有勾魂摄魄之力。如今碰上这么个含羞内敛的主,以往那些招数倒是不顶用的。
我给他唱了一支竹枝词。
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亦有情。
一曲终了,那公子跟着呢喃一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亦有情。”
声音轻柔似羽,举手投足间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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