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请看到真爱粉举起的小肉手-拾年录》拾年录-第17章


“嗯。祝你生日快乐!”祝玖之又低下头开始工作,但是内心却一直想着今天是辛晚的生日,感觉哪怕是作为上司都应该表示些心意。中午他特意出去了一趟,去了珠宝店,给辛晚买了一条铂金手链。今晚是最佳的时机。
辛晚皮肤这么白,戴在手上一定很好看,只是她太瘦了些。祝玖之这样想道。
晚上下班的时候,辛晚背着包抱着大熊准备离开,祝玖之叫住了她:“你背着大熊坐地铁不行吧?还是我送你一程好了……”
辛晚摇摇头:“祝哥,不用每次都麻烦你,我自己抱着就可以了,顶多回去晚一点,实在不行也可以打车。”
“现在打车出事的还挺多,你一个小姑娘单身一人,还是我送你好了。再说你今天生日,我也没有礼物送你,这就算是生日礼物了。”祝玖之非常认真地看着辛晚,说道。
“那好吧。”辛晚答应了下来。
结果上了车以后,祝玖之并没有往辛晚家里方向去,反而往市中心开去。辛晚有些疑惑,犹豫再三还是开了口:“祝哥,你怎么往市中心开啊?”
“因为想要请你吃饭啊,饭店订好了。我怕我说请客你不去,所以只能骗你了。”祝玖之笑得一脸灿烂。
“今天你生日,想要点什么点吧,反正我请客。”祝玖之和辛晚坐在酒店的包厢里,他接过服务员手里的菜单,递给辛晚。
辛晚出乎意料地点了几个祝玖之喜欢吃的菜,点完了对他说道:“祝哥,你点吧。”
祝玖之粲然一笑,接过她手中的菜单,点了很多她喜欢吃的菜。
辛晚忙喊住一直对服务员报菜名的祝玖之,说道:“祝哥,你点这么多我吃不完多浪费啊。”
“我有分寸,等会儿没吃完的打包,我带你去个地方。”祝玖之又点了几个菜,然后就把菜单还给了服务员,对辛晚说道:“南桥下面有些流浪猫流浪狗,我平时吃剩下的饭菜经常会给它们带去,等会儿你陪我一起去喂它们吧?”
“好啊,祝哥。”祝玖之以前经常会在微博上放一些猫狗的照片,辛晚以为他特别喜欢动物,没想到原来是一直在给它们喂食。男神果然非常有爱心啊。
到南桥的时候天色已晚,路灯映照着的桥下有几只流浪的小狗和小猫蜷缩着睡在一起,旁边有很多的旧衣服,也放了几个箱子,箱子里面都铺满了旧的棉絮。辛晚转身问祝玖之:“祝哥,这些也都是你带来的吗?”
“有些,还有些是附近的喜欢动物的居民送来的。”
大红色的小箱子里睡着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看起来刚出生没多久,身上还是皱巴巴的,蜷成一团躺在里面,睁着黑黢黢的眼睛看着辛晚,不时发出几声微弱的叫声。
辛晚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被融化了。
☆、十年遇见你,只为这一刻。
第二十八章
“喵呜~喵呜~”
辛晚小心翼翼地把它从箱子里抱起来,她轻轻地抚摸着小猫柔软的毛发。路灯的光落在她的身上,把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而她,则是笑得开怀,眼里柔情似水,恍若江南三月的春风,拂过祝玖之的心头,让他有些心痒难耐。
他看见辛晚放下那只猫,仿佛着了魔似的,他走上前,抱住了她,鼻翼间充斥着她身上淡淡的绿茶的香味。
辛晚有些怔了,手不知该如何是好,还是保持着刚放下猫那时的姿势。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抱着,良久,祝玖之才松开了手,然后有些不知所措地往后退了几步。他看见辛晚还处在呆滞的状态,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事实上,辛晚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祝玖之算是知道了,冲动是魔鬼这句话的意思。
他深情地望着她,说道:“生日快乐。”
他掏出口袋里的手链,戴在了她的手腕上。辛晚的眼里只剩下了祝玖之的身影,她已经忘却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为她戴上了手链。
夜风徐徐,她听见风里的他柔声说道:“我喜欢你,晚晚,和我在一起吧。”
这感情来的太快,来的太激烈,来的太突然。好像是积蓄了很久很久的力量,一下子在今天全部释放出来。那可能就是,人人都说的勇气。他不想等待,只想跟着自己的心走。辛晚的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叫嚣着“答应他”“答应他”“答应他”。
可是她却有些害怕。
她害怕这样的感情太过脆弱,因为来的太突然,所以也会去的太突然。她害怕她不能陪他走到生命的尽头,先他一步而去……因为她太卑微,太不起眼,而他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男神,这样的不对等,是否真的能走到一起?
所以最后,沉默的她说:“再让我考虑考虑。”
“辛晚,我知道你会害怕,因为你一直缺乏安全感。我知道你的病情,这些我都了解,我不介意。你可能以为我认识你是在你进公司后,可是我还有一个微博叫久而久之。很抱歉,我骗了你。因为觉得你很乐观很坚强,所以开始慢慢靠近你。工作是你凭借实力得到的,后来我一直把你当朋友,可是愈靠近你,就愈喜欢你。辛晚,我会给你足够的安全感,我想证明给你看——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照顾你好吗?”
辛晚的脑海中闪现出无数个片段,他第一次在她微博下面留言,到后来渐渐相识为她提供工作机会,然后一直鼓励她要战胜病魔,这些她都记得。后来她来到他的世界,在现实中和他相处,一直把他的位置摆的很高,因为在她心里他高不可攀。工作中她开始渐渐熟悉另一个他,礼貌、温柔、体贴、善解人意,对待周围的人和事物都抱着极大的善意。她发现自己的情感慢慢变质……只是她从未敢相信,他也喜欢上了她。喜欢上后半辈子可能都要吃药度过,身体里埋着一个□□的她。
她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哽咽着对祝玖之说:“可是我配不上你啊,我甚至不知道我今后是否能怀孕生子,我的病可能会再复发,这些你都不介意吗?”
他坚定的声音回响在辛晚的耳边,他掷地有声地说:“不介意。”
“可是我介意啊,祝玖之。这样的我,怎么能接受这么好的你?”她心里所有的不安,在此刻将她击败,在他面前,她无论多么坚强,也将溃不成军。
祝玖之鼓足了勇气,踏上前,将她拥入怀中,双手紧紧环住她的身体。他的肩膀被温热的液体浸湿,炙热的眼泪仿佛要将他的皮肤灼伤。他抱了很久,一直紧紧地抱着。然后他放开手,辛晚蹲在了地上,他也弯下腰,轻轻地给她拭去眼角的泪珠。
她听见他轻柔地说:“辛晚,我不害怕。在我眼里的你,开朗乐观,对待生活永远是积极向上的态度,不会轻易被挫折打败。你也很可爱,有时候还有些孩子气,有些较真。你拉二胡的样子很好看,我一直记在心里。我不觉得你配不上我,反而觉得你什么都好。你在我眼里无法和他人作比较,我们也没有什么般配不般配,十年前的我也是一无所有,只身来到北京闯荡事业。你比我小十岁,正好,那些弯路我都替你走过。我比你大十岁,你怎么不觉得我配不上你?辛晚,爱情里没有配与不配,我觉得你样样都好,那就好了。”
他徐徐引诱道:“辛晚,和我在一起好不好?我爱你。”
他缓缓地对她伸出手,辛晚有些迟疑,犹豫地慢慢把手伸出来,终于,握住了祝玖之的手。祝玖之将她拉了起来,她起身,泪眼汪汪地望着他。
祝玖之的吻来的突然,如同羽毛般落在辛晚的额头上,然后缓缓向下,他吻去了她眼角的泪水,最后停留在她唇上。熟悉的气息包围了她的身体,他的吻非常轻柔,像是落叶轻轻扫过,他浅浅地吻着她,然后更加深入地探索。唇齿相依间,她被他吻得全身发麻,脑袋晕乎乎的,渐渐忘记了周遭,条件反射般地回吻着他。
微风送来清凉,路灯下两人的身影交织。
十年,你有没有这样一个十年?
一直追随着一个人的脚步,一直以他为荣,一直期盼着能和他有些交集。
十年后的她,终于做到了。儿时和玩伴说的“我长大了要嫁给祝玖之”“祝玖之是我男友”的玩笑在今天成了真。
他在读大学的时候,她还在读小学。等他功成名就,她才刚刚步入社会。
他替她走了很多弯路,让她在未来不必磕磕绊绊,他可以为她挡着路途的风风雨雨,这十年,是值得的。
而她的十年,梦想有一个,去北京。去北京,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