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为金箍棒》第162章


唐僧往两界山去时,凌越到了双叉岭附近的城镇。
小镇里有贴着虎妖为患的告示,提醒往来客商以及附近百姓不要上山,天黑后不要在街上走动,以防被妖怪抓走。同时,悬赏百两纹银,寻求豪士除妖灭怪。
此地贫瘠,人烟稀少,天地元气稀薄,因此附近没有修真之人的道场,这告示贴了有段时间了,风驰日晒,破烂不堪,都快要被人忘却了。
凌越揭了告示。
有人看见后,便围了上来,很快这件事便传遍了整个小镇。
凌越告诉小镇百姓,除灭三妖,他不求百两纹银的酬谢,只需用这百两纹银盖座大圣庙,庙内立四尊像,并将四尊神像的图纸绘了出来。
凌越出手灭了双叉岭这群低等妖怪,而小镇上在两个月后多了一座大圣庙,庙里供着凌越、大圣、小六和戚落的神像。
双叉岭大火纷纷,浓烟直上云霄,百里可见。
不多时,一团祥云飞来,正是小六。“过了双叉岭和两界山,就是西牛贺洲地界了,我劝你到此为止。”
凌越直视小六道:“你可还认识我?”
“当然,凌越,恭喜你修炼出了人体。”
凌越道:“我却不认识你了。”
六耳猕猴诡秘的笑着:“你不认识我正常,我现在的灵魂是灵明石猴、通臂猿猴和六耳猕猴的融合体,我现在有着混世四猴中三个猴子的特长。我知道你在建大圣庙,我不会阻止你,因为灵明石猴所得的信仰和香火全都是属于我的。”
“你的灵魂内有灵明石猴的魂魄,很好!”说完后,凌越手中便多了金箍棒,一棒向六耳猕猴砸去。
金箍棒从六耳猕猴的身影上一贯而过,四周响起了六耳猕猴的声音。
“我在这儿,这儿也有我!哈哈哈!”
不用看,凌越也能感应到,周围多了几十个六耳猕猴的分体,这正是灵明石猴的本领之一。
凌越冷笑,化出漫天仙火,烧向所有六耳猕猴分体。
六耳猕猴只是大笑两声,然后便消失不见了。
等凌越收回火焰,见双叉岭拔地而起,向自己砸来。这是通臂猿猴的本领之一。
丝剑爆射而出,将双叉岭切成了一块块巨石。巨石纷纷扬扬落下,现出大笑着的六耳猕猴。
丝剑结而成网,向六耳猕猴罩去。
六耳猕猴只顾大笑,浑然不当回事。
丝剑将六耳猕猴切成了碎片,然而当凌越收起丝剑之后,那些碎片又重新整合起来,聚成六耳猕猴的身体,这还是灵明石猴的本领。
凌越顿时间意识到,要对付眼前的六耳猕猴,寻常的手段根本不管用。
河图飞起,现出九曲黄河,笼住了六耳猕猴。
不过,正当凌越心生喜悦的时候,那六耳猕猴消失不见,化成了一根猴毛。九曲黄河外,六耳猕猴哈哈大笑:“你有河图洛书,正面对决,我暂时奈何不了你,不过你要当心了,对你手里的金箍棒,我可是志在必得的。”
收起河图,凌越只看到一团祥云远远飞去,度之快,形如闪电。
两界山前,刘伯钦家,唐僧念经度刘伯钦父亲亡魂,这也算是反驳了之前观音所说小乘佛法不能度人的话。
当夜,凌越飞往北俱芦洲,见到了佑圣真君。
听了凌越的疑问,佑圣真君道:“天下间,也只有道祖的八卦炉能将六耳猕猴灵魂里的三个不同灵魂分开。摩尼中有能将三个灵魂融而为一的人并不稀奇,不过我想,三个灵魂性格不同,特长不同,融合时有利有弊。固然能将优点融为一体,但性格上的缺点也同样会融合在一起。”
凌越记下了这句话。“好,那我们就在火焰山见个分晓!”
唐僧一路西行,晓行夜宿,先收了六耳猕猴,再到鹰愁涧,遇上了白龙马。
此时,凌越先一步到了黑风山。
电视剧中,黑风山的黑熊怪是一个粗鄙的妖怪,其实不然,这黑熊怪样貌并不丑陋,反而有些憨憨的,所住之地,万壑争流,千崖竞秀。鸟啼人不见,花落树犹香。雨过天连青壁润,风来松卷翠屏张。实乃人间仙境。
这黑熊怪的黑风洞与观音的留云下院比邻而居几百年,黑熊怪更是跟观音禅院活了两百七十年的金池长老相交甚笃,再加上黑风洞周围犹如仙境一般的风物,凌越相信,黑风怪绝对是一得道的妖精,其行虽然够不上三好学生的标准,但却比天庭上的很多正规编制的神仙都要好。
君不见,奎木狼下界以后,人肉吃的那叫一个爽,而黑风怪自律颇严,不吃人肉。
原著中,黑风怪本领跟大圣不相上下,最后被观音用金箍儿箍住脑袋,成了珞珈后山的门神。
如此厉害,行还不错的人物,凌越是不会放过的,要么劝他跟自己混,要么直接灭杀,省的资敌,成为以后的大麻烦。
凌越一变为二,分体变作黑熊怪的好友凌虚仙人,本体则变作一粒丹药,用的正是西游中观音和大圣降服黑风怪的一招。
黑熊怪本领不弱,但却没有大圣的火眼金睛,看不出凌越的真假,稀里糊涂的将凌越请进了黑风洞。
丹药下肚,凌越便现出了本相,左手红萝卜,右手大棒,威逼利诱,又让黑熊戴上自己炼制的金箍儿,收复了黑熊怪。
没有黑熊怪的打扰,唐僧师徒行至观音禅院留云下院的时候,事情便简单了很多。
原著中,因为观音用金箍儿箍住了大圣的脑袋,大圣怀恨在心,因而使坏烧了留云下院。凌越倒是想看看,这六耳猕猴会不会烧掉留云下院。
看着留云下院上空百里可见的火焰,凌越终于确定,六耳猕猴的身上确实有大圣的性格。
也许是观音意识到了六耳猕猴性格上的不可控,因此将一个金箍儿给六耳猕猴戴上,这才招致了火烧留云的下场。
数百年的古寺,因为戒不掉的贪婪,被大火焚之一炬。
凌越并没有置身事外,他先一步卷起锦斓袈裟,取走了上面的摩尼珠和定风珠后,将锦斓袈裟重新放了回去。
原著中,这些佛宝可都是被观音不声不响取走的。
不管是看电视,还是看原著,凌越都是喜欢猪八戒的。
师兄弟三人中,大圣能力大,野心大,责任也大,因此最拼命,最忙碌,功劳也是最大。
八戒则是一个直肠子,光明磊落的人,并且性格洒脱,没心没肺,不求上进,随遇而安。做为老公,他一定是体贴的;做为朋友,一定是仗义的;做为徒弟,他也是最合唐僧心意的;做为书中的形象,是最能让读者会心一笑的。
虽然西游路上,老猪偶尔小心眼作,害了大圣几回,不过整个西游路上,大圣捉弄老猪的次数数都数不过来。
每当大圣和老猪有了分歧,唐僧几乎都是义无反顾的帮着老猪。
八戒乃是天蓬元帅下凡,不过按照他的性格,这个元帅的位置明显不是自己争取来的。看看北极四圣中,排行末尾的佑圣真君的城府和能力,再看看八戒,不管是法力还是能力,八戒的地位都不应该在佑圣真君之上。
但八戒确确实实曾是天蓬大元帅,且手里的九齿钉耙重七千二百斤,乃是在老君的八卦炉里打造出来的名。
西游路上,在天竺国玉华州时,九灵元圣的干孙子黄狮精当时看上的兵器可不是大名鼎鼎的金箍棒,而是八戒的九齿钉耙,由此可见这九齿钉耙的不同凡响。
地位高,并且厉害,这些都不是八戒争取来的,除非玉帝跟唐僧一样,对八戒另眼相看。但这是不可能的,做为天庭名义上的主宰,一名法力高深,城府深似海的天道修者,玉帝纵然会喜欢八戒的性格,但也绝对不会把天蓬元帅这么重要的位置交到八戒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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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西游路(2)
在天庭中,势力错综复杂,八戒背后是存在着一个庞大的家族的。?? 八一中文 ≈。=8≈1≠z≠w=。≥八戒这个不学有术的纨绔子弟是被家族中的大人物推选出来当选天蓬元帅的,只不过他的表现太让人失望,因此玉帝和家族才找了个由头,将他贬下界历练一番。
不过,任谁也没想到,八戒到了下界,依然我行我素,随遇而安,不留恋天庭,不留恋背后的庞大家族,只愿一门心思的过好自己的自在日子。
你看他先是入赘卵二姐,卵二姐死后,他以福陵山云栈洞为根基,又入赘到了高老庄。在这段时间里,他认识了乌巢禅师,并明确拒绝了乌巢禅师收他为徒的想法。也结交认识了西游路上一个大鳄,牛魔王,并且很是相熟。
电视中,天庭元帅是调戏了嫦娥被贬下界,其实西游原著中,嫦娥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更不是月亮上广寒宫的主子,因为广寒宫的主子是太阴星君。
八戒被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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