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国依旧》第33章


而现在,当务之急是,结婚。
正式求了婚,结婚这事自然提上了议程。
既然决定结婚,林暮一带着叶屹又去见了疗养院的母亲。
多日未见,林母的状态看起来好了不少。也许是上次林暮一与她交谈起了点效果,心态放松了,人自然就精神了。
“妈,我和阿叶准备结婚了。”林暮一小心的将枕头立起垫在母亲身后。
林母看着自己一表人才的儿子,又看了看温婉的坐在旁边削水果的叶屹,笑了笑点点头,“你们决定就好,上次你外公还说想要见见小屹,找时间去一趟程家吧。”
得到母亲首肯,林暮一显然很高兴。
林暮一突然想起第一次带叶屹来见自己母亲的时候。那时候自己和叶屹还只是普通朋友,而现在已经是未婚夫妻了。
想来,时间真的是很快呀。
在病房里闲聊了一会儿,两人才离开。
应了母亲的话,林暮一一刻没停的直接带着叶屹去了程家,母亲的娘家。
程家虽是大户人家,但也算开明,不是那么看重门第,更何况有了林母的前车之鉴,更是让程老觉得,孩子幸福最重要。
对于林暮一这个外孙,程老并没有少费心思,甚至教给他的东西比程煦阳还要多。
没有人反对这桩婚姻,相反的这些长辈还都挺喜欢叶屹的,知书达理温婉可人,瞧着就很令人疼爱。
发布婚讯很简单,林暮一直接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图片,两本结婚证,这是自己上一刻拉着叶屹去民政局领的证,照片上的叶屹笑的动人,配上一旁林暮一的帅气,这简直可以挂在民政局当模范照片了。
也许是照片看起来太相配,网络上也是一片祝福,偶尔哀嚎的也只是在感叹偶像结婚了,自己失恋了。
当晚,林暮一就直接赖在了叶屹的房里不走了。
开玩笑,自己现在都是有证的人了,简称:有证在手,天下我有。即使住在一起也都是合法的,开点车开点船什么的也都是有证驾驶了。
但是令叶屹有些担心又有些期待的时刻没有到来,林暮一还是很规矩的搂着她入睡了。
婚礼定在了一周后,A市。婚纱是很久以前林暮一就定做好了的,一切早就准备好,就只等着迎娶娇人。
“真的是太美了,我都想拉着你私奔了。”余桐桐作为伴娘,自然是时刻陪在叶屹身边,在造型师的努力下,着一袭婚纱的叶屹真的是美得不可思议。
“姐,你可不能抛弃姐夫啊。”叶祈作为娘家人,自然也在,听着伴娘不着调的话,有些打趣道。
这一来一去的对话,倒是把一旁在收拾东西的造型师逗笑了。
余桐桐倒是没有再说了,只是看着叶祈眉清目秀的,恨不得自己也有一个这么养眼的弟弟,要不然自己只能辣手摧花了,略带些幽怨的眼神扫向了叶屹。
“新郎要来了。”开门进来的人是叶屹的书迷。偌大新娘房里人也不算多,除了伴娘和叶祈以及叶家那边的一些年轻亲戚,还特地从叶屹的书迷里挑选了几位来作为娘家人,见证幸福。
门已经被锁上了,屋里的人都开始严阵以待,想着要怎样为难被拒在门外的新郎。
叶屹瞧着这一群兴奋不已的人,哭笑不得。
敲门声响起,屋内屋外都开始闹哄哄的了。
“咳咳!!!回答问题回答问题,回答对了才让进来。”余桐桐第一个上阵,不得不说,为难男神林暮一是一件特别爽的事,反正门是关着的,也看不见那张人神共愤的脸,也不用担心自己犯花痴误了大事。
“好好好,什么问题快说吧,不要误了吉时。”屋外陈安作为伴郎,定然是要为林暮一出生入死赴汤蹈火的。
“第一个问题:第一次见我家叶子是什么时候?在哪?”
林暮一皱皱眉,什么叫你家叶子,叶屹是我家的!“去年六月七日,在青榭。”又示意身后的人从门底塞了一堆红包进去。
梳妆台前叶屹点点头,表示答案是正确的。其实时间她自己也记不清了,去过青榭那么多次,又哪能记得清楚,而林暮一说出的这个时间即使自己不知道,但答案也一定是对的,而不是胡诌。
“第二个问题:请说出至少五个对新娘的爱称。”
“阿叶、宝贝、夫人、管家婆、媳妇儿。”当真五个,一个不多一个不少,林暮一还留了一个在心底,心肝。
“第三个问题:简单点,就唱首两只老虎吧!”这问题可不简单,让一当红偶像唱两只老虎,虽然唱儿歌没什么,但这唱的人可是林暮一啊。
时间刻不容缓,周围的人又在起哄,毕竟能现场听林暮一唱两只老虎那真是不容易啊。林暮一笑了笑,一点不含蓄的就开唱了,在他看来,唱儿歌真的没什么,毕竟以后自己也会唱给孩子听的不是吗?
……
……
……
“最后一个:什么时候喜欢上我姐的?”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营养,大概是为了有个好的结尾,但这是叶祈问的。
林暮一莞尔,却是给出了一个根本算不上答案的答案,“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开始喜欢你了,久到我记不得自己喜欢你多久了,久到我不知何时就把你放在心上。也许是我听到你的名字那一刻,也许是在网络上搜寻你的消息时,也许是你耐心给我解答问题时,也许是你打电话来安慰我的那一瞬间,也许是第一次吻你。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饶是答案模糊,屋内的人也都放行了。毕竟这堵门本就是为了热闹一下拿点红包,哪有真的不让新郎进门的道理。
林暮一噙着笑,款款走向叶屹,伸出一只手,“夫人,为夫接你回家。”
有些温润的语气,有些缠绵的昵称,让叶屹报之一笑,缓缓将手递给面前的人,这一交付,便是一生。
婚礼很顺利,宾客尽欢。
婚礼司仪是当红主持人,很容易就能带动气氛。而证婚人,林暮一很是用心的请来了霍琛。
能让霍琛作为婚礼的证婚人,叶屹一定很高兴,这也是给叶屹准备的一份惊喜。
而霍琛的到来也是让众人大为吃惊,毕竟霍琛可是娱乐圈里比林暮一还要高岭之花的高岭之花,不可攀之,想来林暮一也定是费了一番功夫。
“请问新郎,您是否愿意娶你身边的新娘叶屹女士为妻,无论今后疾病健康、贫穷富贵,一生一世直到永远吗?”
林暮一含笑,“我愿意。”
“请问新娘,你愿意嫁给你身边的这位英俊的男士林暮一先生为夫,无论今后疾病健康、贫穷富贵,一生一世直到永远吗?”
叶屹看向林暮一,郑重的点点头,“我愿意。”
交换戒指亲吻对方的那一刻,叶屹仿佛听见了远处传来的幸福的声音。
你看,我们的爱情并不是千山万水长途跋涉,也没有经历过分崩离析悲欢离合,不似那些刻骨铭心再到破镜重圆,我们有的是两心相悦情真意切,想要的也只是举案齐眉白头相守。
在遇见你的伊始,我就遇见了爱情最好的模样。
这世上,纵万千繁华,我也只慕你一人。
番外之情敌
写小说的一般脑洞都挺大,甚至有些还有点神经质,叶屹也不例外,而且脑洞还大到不可思议。
这一点,在婚后更是变本加厉。
比如这天。
林暮一在书房处理公务,叶屹在客厅沙发上抱着电脑码字。
本来是相安无事,各司其职,而且难得两人都很正经。叶屹噼里啪啦的敲着键盘,电脑屏幕上文档的字数也不断增加。也不知道突然想到什么,将怀里的电脑往沙发上一扔就跑向书房,拖鞋都来不及穿。
林暮一听见声响,这才抬头。见着叶屹已经开了门站到办公桌前了,还用一种描述不出的眼神看着自己。像怜悯?不可置信?怀疑?
林暮一被这种眼神看的头皮发麻,害怕自己又哪点做的不足够好惹得老婆大人生气,赶紧放下手里的笔起身绕到办公桌前。
林暮一眼神一凝,眉头轻蹙,“怎么又不穿鞋?!”
听着有些严厉带着训斥又有些无奈宠溺的语气,叶屹收回了那令林暮一不自在的目光,对着林暮一讨好的笑了笑,“家里有地暖,不冷。”
林暮一却是不放心,将叶屹打横抱起,走出了书房,坐到了沙发上去,将地上的拖鞋牢牢的穿在叶屹脚上这才作罢。
“虽然地板是暖的,但直接踩着对身体也不好。”对于叶屹的坏习惯,林暮一真的没办法了。舍不得打骂,更是舍不得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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