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微光》第10章


埠芎每矗な啃〗闳衔庖豢痰乃攀亲蠲溃盍钊四淹摹?br /> “夏小姐,这诗是你写的吗,这诗写的好美啊”
“不,是我一个朋友写的”
说到这,夏清如低头温柔浅笑,宛若一朵水莲花。
这一幕难以用语言描绘,她只觉得极清,极美。
“夏小姐和这一位朋友关系一定很好吧”
“嗯,再没有人比他更懂我的了”
夏清如今夜竟是难得的多话,拉着护士小姐说了一夜。
一天夜里,夏清如无声无息的走了。
护士小姐很奇怪,夏小姐在这家医院住了三年,除了席先生和一位温小姐就没人来过了,导致护士小姐一直以为夏小姐是没有父母的。
可眼前的这两位打破了护士小姐一直以来的想法,他说他们是夏小姐的父母。
“这个孽女,都是你说还要来见她最后一面,看看她把自己搞成了什么样子”
“清如,她是我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孩子啊,她都已经死了,你还说她干什么,难道她不是你的孩子吗”
夏母泣不成声。
“我有何曾是这个意思,我不过……唉”
夏父一声长叹,意味悠长。
两老在夜色中静静哀悼夏小姐的逝去,只不过一个是用眼泪,一个是在心底。
夏小姐火化后的三天后,席先生来医院说要收回夏小姐生前的遗物。
护士小姐踌躇着不知是否要把纸条交给席先生,当初夏小姐给她的时候纸条就是敞开的,纸条上的内容也根本就是一目了然,但这对于席先生会不会太残忍了。
“席先生,等等,夏小姐生前有东西留给你”
护士小姐觉得还是不要擅自为别人做决定比较好,说不定这句话对于他们有非同一般的意义呢。
“清如留给我的?”
“那她把东西给你的时候,有说过什么吗”
“嗯,她说‘如果她死后,席先生有来的话,就要我把这个东西给他,如果他没有来的话,就让我把它烧了’”
席端业忙接过纸条,看了之后只觉万念俱灰。
夏清如,原来你从不稀罕我的爱!
丢了手上全部的东西,转身就要走。
“席先生,这些东西你还要吗”
护士小姐在后头喊着。
席端业恍若未闻,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韩陌死后三年,夏清如于医院病逝,死前写信只求韩家让两人合葬,韩家拒绝,最终藏回席家。
六一小番外
时间:六月一日
地点:朱旧家
朱旧:你们真把我家当咖啡馆了,什么事全往我这跑。我也是有自己的生活好吗!
宋九:下卷,给你加戏。
朱旧傲娇了:哼,指不定又是些什么红娘戏。
宋九:男一?
朱旧:宋老爷,小的马上去给你沏茶。
等朱旧走了,胡玦才缓缓从后幕走出,看着朱旧的背影摇头叹道。
“朱旧,终究还是太年轻了”
宋九一脸满足的享受着胡玦拿来的糕点,口中还振振有词。
“恩恩,真有门道。男一,加戏!”
这天,大家拍戏完了,决定到朱旧家聚聚。
温仪见胡景没有跟上来,只好问随行的韩陌。
“咦,胡景呢”
“她刚过来探班,你在拍戏没听到。她明天早班的飞机要到西班牙,怕明天起不来,今天就不去了。”
温仪‘哦’了一句就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在剧里她饰演的温仪深爱着韩陌,可剧外他们两个演员私下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对了,听说古言成又进组了,他不是早杀青了,你知道他再在拍什么吗”
温仪摇了摇头。
“不知道”
韩陌抬头仰望了一会了星辰,忽然问温仪。
“我们是主角吧?”
“是……是啊”温仪不知韩陌为何会发出这样的感叹。
“我们自然是男女主人公,剧本上都写了的”
“说的也是”
韩陌独自叹息。
来到朱旧家,夏清如,温子成,老齐还有杨红都已经到了。
“席端业呢,这家伙还说要我们早点来的,现在怎么不见踪影了”
夏清如冷哼了一声。
“这家伙听说有新人进组,早就去探班了”
杨红在一旁微微一笑。
“朱旧打听过了,这个新人是上头空降的”
温仪心中的八卦之魂被汹汹燃烧起来了。
“真的吗,有人见过真人吗,长得怎么样”
韩陌见此,无奈的摇摇头,识相的和一边的温子成老齐坐到一块。
三个男人帮,相视无奈一笑,举杯共饮。
“致民国微光”老齐。
“致女人”温子成看了眼一旁八卦得热火朝天的女人们,若有所指。
“那,我只好致世界和平了”
韩陌心领神会,顺着温子成的话说了下去。
“耶耶耶,你们这些男人喝酒怎么不叫上我们”
“太不够意思了”
“嗯嗯嗯”
一群人起哄着,最后只好变成大家一起来祝酒。
“喂,你们知道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吗”夏清如在一旁突然插嘴。
“小姐,我们这一群平均年龄都快到30的人,还过什么儿童节”温子成提醒道。
“太不要face了”老齐齐齐摇头。
“谁说只有儿童可以过儿童节了,分别儿童与成人若只论年龄,那未免也太偏颇了。我觉得,很多时候不是因为别人说了什么,是我们自己也觉得自己都这么大了,还过什么儿童节呢。是我们自己禁锢了自己,别人是禁锢不了你的。”杨红学的是播音系,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所以,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还拥有一颗赤子之心,怕什么流言蜚语,过我们自己的儿童节呗?”
杨红的一番话深深震撼了在座每一个人的心。
“说的好,那让我们来一起致六一”
韩陌是在场第一个反应过来的。
“对,致六一”
温子成冷漠的脸上也有所松动,继而举起了杯子。
“致赤子之心”老齐与夏清如齐声道。
老齐望着杨红,眼中尽是柔情。
杨红默默举杯。
“致天下有情人”
温仪最后举杯。
最后众人齐声道“致民国微光”
众一饮而尽,赠饮天下人。
胡景
到北平的时候,正好赶上寒降,外面的树上挂着的全是冰渣子,想见一夜北风寒的光景。
胡景越过胡玦肩膀望见人家屋顶上的雪沿闪着冬日里的微光,在伦敦,冬日里你要能看见日光,绝对是件怪事;而到了北平,反倒是件常事。
忽然觉得别离与相逢也都该是件常事。
“回来了,就不要走了吧”
胡景笑笑不说话。
胡玦也不逼她,上次一言不合她就跑到伦敦去了,可不敢再惹这姑娘。
默默接过她手中的行李,一路无话。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胡景忽然开口道。
“是你留我,还是阿姨留我的。”
胡玦才意识到她是在回答刚才的问题,眉一挑,反问道。
“有区别吗?”
“对你,没有。”
胡景说到最后,一笑而过,看得胡玦直皱眉。
“胡景,我们不能好好说话吗”
“我怎么了吗,阿姨过来了,小师父”
胡景在念到小师父这三个字的时候分外用力,带着几分她自己都不易察觉的愤怒与悲凉。
“你……”
胡玦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多久没听到胡景叫他小师父了,心头一热却不知是何种情绪。
透过胡玦的背影,他仿佛看到二十年那个扎着两个麻花辫的小姑娘,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对着自己狡黠一笑,眸中是无尽的欢喜。
看着两人相拥的身影,胡玦抱手在一旁,是长时间的寂静无语。
记忆里的那两间高墙大院。
清晨,北平东边的天空还刚蒙蒙亮的时候。
胡家,伴随着一声鸡鸣,胡玦起身下床,穿鞋,刷牙,洗脸,一切是那么的深入骨髓,胡玦甚至不用睁开眼去看那些东西,他知道他们在哪。胡玦,从很小的时候,就有一套十分规律严苛的生活习惯,比如他每天一定要在第一声鸡鸣后起床,晨练的习惯也是日深月累的了,还有他每天必定要看书,一天可以不吃饭,但绝不能不看书,这是他胡玦的信条。
刚晨练完,胡玦额头上满是薄汗,正想走到大厅去过早,程妈走过来和他说“胡二小姐过来了。”
胡玦拭完头上的汗,诧异道。
“这小魔头这么早找我又想干嘛”
“胡二小姐来的时候没说”
“罢了,刀枪剑雨的总要去看看的”
说罢,迈着大长腿就往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