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一陌》第33章


在公园里。红晶和一群人在里面玩,下了雨,还摘下了广玉兰的果实吃,像桃子一样大,没感觉有什么甜味。又看见叶振一个人拿着扫把和筐,准备去倒垃圾。又有一场梦,红晶看到叶振和一个男生从公园走到天桥,到了市场,红晶和别人一起吃饭,看到叶振把脚架在长凳上,像农民,半裸着吃饭。红晶和母亲一起去学校办事,冬天里下着小雨,看见叶振的背影,他随意地披着衣服走着,衣服一掉一掉的,看牛仔裤里包着的腿也细了不少,步态也不像以前了。醒过来之后,红晶想叶振不会是在那边干活累瘦了吧?谁知道呢。
最近她又梦见叶振在教室和同学说话,别人问:“乐昕会不会扎头发啊?”叶振说会。说着就晕倒了,别的班的汤向辉把他抱到了医院去,红晶也去了。在路上,红晶问赵晶晶是怎么回事,赵晶晶说了,她还问叶振和红晶怎么样了,红晶说不好。和母亲说了之后,母亲感觉叶振和红晶的事没完,还叫红晶发信息给叶振:我总是梦见你,我还想你……红晶自己心里也少了爱意,自然是不会发信息的。母亲说要是再和叶振纠缠的话就要以结婚为目的了,红晶心想要是真的结婚了,会不会幸福呢?要是他在外面打架不管家里怎么办?也只是一时的想法罢了。红晶不想输掉自己的人生,毕竟已经这样了。叶振也不想吧。
找到记忆里的红围巾,红线千匝,痴恋一时。那是那个冬天红晶特意求母亲和她去三名的市场买的,当时挑了最好的,毛线易断,红晶第一次织,不敢用,就先用以前的蓝毛线学着织。红晶以前看到建兴的校草戴着一个红围巾,很好看,她看叶振冬天都不怎么戴围巾,天气又冷,她怕冻着他,就萌生了这个想法。“要是叶振也戴上我织的红围巾,会不会好看呢?”但是红晶后来想,叶振那种类型的男生,应该不适合红色吧,她也只看到叶振戴灰色的围巾。思念得心焦,红晶自己没时间织,就叫母亲帮忙,一直询问母亲能织好的时间,想在放假前给叶振。母亲说:“那不就成我织的了?”红晶没办法,但也会了一点。最后来不及了,也没有织成送给叶振。叶振当然是不知道的。现在红晶也没有把它拿出来看看,连带着放假时绣的紫云英一起放起来了,只怕都蒙上了灰。
水漫金山,亲姊忧心。丘洲一会,旧友高中,碧回一面。传芳亲父,十八载功成,衣锦还乡,复得振萧名。小提琴家,英国晚宴,摇身一变,少年绅士。梦醒后山一会,前世之谜,金戈铁马,剑鞘绿石暗载。红晶绿井,使团之一,谈兵说剑,今生曾羁绊。
☆、英萧
还是别提叶振在外的这些年干的事了,高考结束了,他也先回老家了。他本来是想在家多玩些日子,再想以后的事。不过叶振也是个想法很多的人,现在想这个,一会又想那个。最后他还是去打工了,正如他在班群上说的那样。
在省城的那几天还是不错的,就是累了点,白天洗车,晚上酒吧,仔细算算还是能赚一些钱的,他大学的时候打算半工半读,勤工俭学。为了上个名牌,高三他几乎没有什么活动,也就是毕业前的那一次吧。至于那件事,还是不要想比较好,反正都解决了。人去楼空,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我可是要上文体大学的人!”
天有不测风云,由于台风的影响,叶振的老家发水灾了,据说都淹到了一层楼的高度,连北京的记者都来了,损失不计其数。叶振挂念着一个人在家的母亲,赶紧赶了回去。母亲没事,在家里洗地板,叶振赶紧把水管拿过来,让母亲歇会,自己先了起来。晚上差不多干完了,叶振拿出手机来,看到了姐姐叶佩云的说说。姐姐和姐夫在贵州开店,也知道了家乡的情况,心里也很担心,看着月亮,不觉心又所感。叶振小学的时候也有和姐姐在丘洲生活过一段时间,那时候他的脾气也不好,总是因为一些小事和姐姐吵架,姐姐还告诉了父母,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六年级的春节,那时候一个堂姐训斥他,她的话叶振估计一辈子都忘不了。之后,他很少和姐姐吵架。后来姐姐去了贵州,也嫁了人,有一家店,在那里过的不错。在他心里,还是希望能和姐姐撒撒娇的。
忙完了家里的事,叶振还准备回省城去打工,没想到崔彬的一个电话让他改变了主意,要去一趟丘洲!崔彬说他要办一个酒席,高考考得好,庆祝一下,就问叶振来不来。既然是那么久的朋友了,怎么能不捧捧场呢?叶振答应了,想想还是别叫兄弟了,自己去就好了。为什么不选择去旅游呢?因为叶振是要赚钱读书的人,他并没有那种机会。
办酒席的那一天,叶振早上坐车,下午才到丘洲。叶振说他来了,崔彬叫他到家里来坐坐,叶振就去了,反正时间还没到。叶振在崔彬家的客厅里坐下了,崔彬的父母都去上班了,放假了,家里也只有崔彬和他妹妹崔碧回在。崔彬在泡茶,叫他妹妹端给叶振,叶振称谢接了。待看他妹妹时,是个二三年级的小姑娘,长得很可爱。叶振想,“她长大后一定会变得美艳动人吧。”等到开始的时候,崔彬的父母领着崔碧回一起去了,酒席上叶振和崔彬的同学坐在一起,崔彬到处敬酒,当然也没忘了叶振。叶振还记得当时和崔彬谈天的日子,两个人都喜欢元首,崇拜德意志,向往着那种不可一世的豪情。一次叶振发了一条说说,他想征服世界,“然而我是属于黑夜的,是奴隶,不可侵犯的私产!”崔彬留言道:“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可能好男儿就是要去干一番大事业吧。
他吃的不少,酒也喝的不少,不知道怎么的差点就被灌醉了,他平时酒量还是不错的。结果还是崔彬把他弄到了家里的沙发上睡了一夜,第二天送到车站,叶振还是去省城。两个人就没再见面。
从美国到中国,这是林传芳十几年阔别的故乡,他回家了。秘书本想帮他订下住宿的地方,却被林传芳拒绝了,他要回他故去父母的房子,这么多年了,可能都已经不在了吧。他问了问秘书,那所房子怎么样了,秘书说,前段时间有叫人去打扫过,不过已经很久没人住了。林传芳知道了,秘书把他的行李放到了房间,就出去了。林传芳坐在客厅,看着旧日的家,已经是没有了,空气里仿佛还飘着艾萍的发香,现在也不知道是去了哪里。“还是要去看看他们啊。”林传芳把门锁上,让秘书开了车,去拜祭他们。因为并不是清明时节,墓地里并没有什么人,秘书没有跟进来,林传芳一个人拿着白菊,站在艾萍的坟前,心里想了很多。“振萧应该都不记得我们了吧?”拜祭完父母和艾萍之后,在大饭店吃了饭,林传芳拿着秘书送来的地址,决定要去拜访一个人。物是人非,当年的叶厚青做错了很多事,让妻子孩子受了很多苦,不过现在好了,现在的他在贵州开店,生活也还过得去。林传芳知道了叶厚青这些年的情况,唏嘘不已,可怜孩子的苦,也感觉很无奈。十八年已到,林传芳他必须去做些什么。
他坐飞机去了贵州,去找叶厚青,他知道他的地址。当时正是夏天,叶厚青在店里忙着,突然看到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他看着很面熟,天长日久地想不起来是谁了。叶厚青请林传芳坐下,以为是来做生意的,问他有什么事。林传芳坐在店里,四顾了一下,看着叶厚青这些年的打拼成果,再想想亲子的处境,不自觉叹了一口气。林传芳并没有说明来意,只是问他店里主要经营的对象,他有一个客户,需要这些。叶厚青看这人气度不凡,以为是个大客户,仔仔细细的介绍起来。林传芳在美国是网络巨头,对于各行各业也是有所了解的,听老友说的那几句话,也是心里有数了。林传芳先不急振萧的事,他决定先给叶厚青一笔生意,再说以后的事。在来之前,林传芳已经联系了一家客户,他们正需要这些,问晚上有没有空,可以一起出来吃个饭。叶厚青一听,感觉有戏,就答应了。林传芳就走了,让秘书开车去公司。晚上叫了女儿来管管店里,自己穿上最好的衣服,去了饭店。
林传芳到了客户的公司,那客户是他在中国境内分公司的一个分管单位,在当地也是有名的。如今他来了,那些在他之下的领导都恭恭敬敬的,丝毫不敢有半点差错。林传芳在美国知道那家公司里现在正需要一批材料,没有供应商,他先吩咐了,这次让他来做,只要一个人做协调就可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