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一陌》第34章


里现在正需要一批材料,没有供应商,他先吩咐了,这次让他来做,只要一个人做协调就可以了。他公司里选了一个人,让他和林传芳一起去吃饭。
毕竟林传芳这么多年风风雨雨的打拼过来了,现在什么东西都是要最好的,他邀请叶厚青去当地最好的一家饭店去吃饭。菜肴的丰盛精致自是不必说,让叶厚青也不知道怎么动筷子了。然而宴席的酒馔是次要的,这一次给叶厚青一个不错的客户是主要的。叶厚青的店虽然有收入,但是一直没有什么可以提高的地方,这让他很思虑。好不容易遇到了大客户,怎么能不抓住机会呢?按照林传芳的命令,对方给叶厚青最大的利益,材料的价格谈定了,工程期内和叶厚青合作,年末有不少分红。叶厚青喜不自胜,握了握林传芳的手,“希望我们能有下次合作。”林传芳看着老友的表情,本不想说什么,但还是说了句“合作愉快”。
为了更好的了解现在的叶厚青,林传芳派了不少人去打听,但得来的结果还算满意。过了一个多星期,叶厚青的第一笔款收到了,林传芳准备和叶厚青好好谈谈。一个下午,林传芳把叶厚青约在一家私人咖啡厅里,叶厚青见到他,以为还有什么生意,诚恳地坐下和林传芳谈话。林传芳把身边的人都迁走了,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准备说那些陈年旧事了。林传芳先告诉了叶厚青他就是十几年前的林传芳,叶厚青并没有表现地很惊讶,“我其实早就认出你了。”林传芳开门见山地说:“其实我这次回来……”叶厚青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要把孩子接回去是吧?门都没有!”说着就要走,突然来了两个人,拦住了叶厚青。叶厚青只能坐下。林传芳示意他们走开,继续说:“这次我给你的生意怎么样?要是嫌不够,我这里还有。十几年过去了,我的公司也渐渐发展起来了,我总想把振萧接到我身边,让他帮我照看,只是一直都没有时间。这是我在上海的一处房屋契约,你先收着,以后振萧和我回去之后,我每个月还会给你……”叶厚青拿起房契看了看,是上海别墅区的,价钱还很贵,没想到林传芳在美国混得这么好,在国内也有房子。他有些心动,谁不想变成一个富人呢?既然有这个机会还是去试试吧。“这个我先收了,也只怕家里那里不同意。”林传芳一看有戏,“这个我可以解决,我可以和你家里那里谈谈。我周末要搭一个航班,去你家那里,我帮你订了机票,要去就一起去吧。”林传芳把机票和他的名片放在桌上,就走了。叶厚青小心的收好了,晚上给林传芳一个电话,说他和女儿一起回去,林传芳说他会给他们出路费。
周末的时候,他们到了叶厚青的老家镇上,叶厚青领着林传芳到了家里,林传芳想果然和他们提供的一样。叶家已经盖起了新房,平时都是叶振母亲杨柳仪住在这里。这一天,叶振被父亲从省城叫了回来,他和母亲坐在客厅里,心想不知道有什么事。叶振看父亲和姐姐领着一个陌生人进来了,那个人看着他还默默地流下了眼泪。父亲让叶振先回房间里去,叶振答应了,却偷偷留了一条缝看着。他感觉那个后山遇见的人说的事情好像成真了,他要怎么办?
童年的回忆渐渐被拉开,两岁时的离合故事叶振还记得。你为什么要把我抛弃?让我承受这么多的苦难,只为了你的出手阔绰?看着母亲和姐姐为了那些没有感情的金钱而答应条件,叶振说不出话来。他关上了房门,仔细想着这里面的利害关系,好像和亲父相认才是最好的结果,这样父母和姐姐就能过上好日子了,这样他也能成为一个天之骄子,不是两全其美?一切的结局都在后山人的密语里,一切都应验了,只是叶振现在忘了这些。叶振出去了,先不说父子相认的煽情场景了,叶振心里也不知道自己是为了父母姐姐,还是为了自己的前程扑到了这个陌生男人的怀里,哭着喊他父亲。旁边的家人也哭了,就像古代显贵的人哭了,边上的人也要哭,以助哀伤。叶振这个压抑的人,他自认为是不会哭的,可是这次是怎么了?擦干了眼泪,林传芳说他要带叶振去一个地方,晚上再回来。他让秘书开车,他和叶振坐在后面,握着叶振的手,欲哭无泪,也说不出话来。叶振只能两只手握着他,看着沧桑的父亲默默无语。
车子还是到了目的地,只有他们父子二人进去了。一个并不埋着显贵之人的墓地,成了回忆往事的地方。“你母亲,生你的时候就去了,只留下了你。”林传芳和叶振站在艾萍的墓碑前,叶振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的照片,是那么的好看。他的泪早已经是流干了的,心里虽然很难过,但一点眼泪都流不下来。叶振说话了,“我还记得,爷爷奶奶抱着我的时候,当时我想,我母亲去哪了……”林传芳说:“现在他们都不在了。”他们又到了林传芳父母的墓前,叶振或许已经习惯了悲伤,只是看着这一切,倒是林传芳默默地流泪,他的泪从不会轻易流下。这么多年,这是他第二次看他们的坟,他没有时间回忆,但一直都没有忘记。停下了的时候,他就会想起,这些在大洋彼岸的事,他想,他总有一天会去解决。临走的时候,林传芳告诉叶振,他想带着他去英国一趟,在这之前,希望他把这里的事办好。叶振答应了,他说他的工作还有五天就发工资了,他想把工作干完,再和林传芳去。
回到了叶家,林传芳说了想法,让叶振把事情办好,过几天和他去上海。叶振答应了,送走了林传芳,杨柳仪抱着叶振,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毕竟是这么多年的儿子。叶振说:“妈,你们都能过上好日子了,以后就去上海生活吧,爸和姐姐也不用那么辛苦了……”“傻孩子,都是为了你啊!去了之后要好好的,以后回来看我们。”“嗯。”叶振又去了省城,把工作那里的事弄完了,把工资存到了母亲的账户里,没有和母亲说。
林传芳和叶振去了上海,先到了民政局,给叶振上了户口,他也有了一个新名字:林振萧,这其实本就是他的名字。但林传芳之前问过他,想不想做美国人?他说现在没有这个想法。于是林传芳就这么办了,其实他也是有机会做美国人的,可是他心里不想。在上海的住所里住了几天,跟着父亲见识了各种各样的人,林振萧感觉他这个父亲的生活还真是奢华。要是以前,他一个普通青年这么会见识到这样的生活?这也算是和过去的那些人告别了吧,接下来就是另一个自己了。他决定,在这样浓妆粉饰的世界里,他只能去逢迎,无畏生存!父亲给他安排了一个英文老师,教他日常口语。并问了他这次高考的成绩,在英语这科,林传芳感觉还很满意,这样他算是原谅了儿子过去做的那些事,林传芳是知道的。林传芳在闲下来的时候总是拿着一杯红酒,一边拉着小提琴,林振萧看了,只感觉父亲拉的很好,问父亲打算干什么。林传芳说:“我要带你去一个公爵朋友的晚宴,顺便去拉拉小提琴,公爵喜欢音乐。在这之前,振萧你就好好练练口语吧。对了,我在美国家里有一把小提琴,是为你准备的,你去了我就把它给你。”
林振萧学的很认真,把过去那些优游浪荡之气都收敛了些,毕竟英语还是他拿手的科目,口语方面只欠练习,别的就不差什么了。七天后,林振萧的新身份证也到了,口语也练得差不多了,林传芳订上去伦敦的飞机,去一个公爵家的晚宴。
这是他第一次出国,也是他第一次穿上英国贵族的燕尾服,也必须入乡随俗了。观赏着公爵家里陈列的礼帽,先代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油画,林振萧这才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大英帝国。和一群身份显贵的人在一起,林振萧好像知道了这不是一场表面上的晚宴。他拿着酒杯,走到了父亲的面前。“父亲,我想和你一起演奏一曲。”“好吧,要是你有足够的能力的话。”林传芳领着林振萧去了一个小室,里面有公爵的乐器。侍从看见了他,林传芳用流利的英语说:“请给我拿一把小提琴可以吗?”侍从转身去了,一会就拿来了一把小提琴。林传芳把琴递给林振萧,“那就拉一曲给我听听吧。”其实林振萧他小时候学过,不过中断了很久,一个星期前他才拿起来练。他给父亲拉了一曲《小夜曲》,还不算动人,但也有几分韵味。“你想和我一起吗?当个伴奏吧。”公爵的七岁的女儿在门缝里看着,听到了林振萧的乐声,连忙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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