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第123章


“快放手,”我伸长舌头,苦笑着说:“不然我马上就得死给祢们看了。” 
“那太好了。”墨菲在我后颈上咬了一口,发出一种怪兽的叫声,“噢啊”跳了下去。 
该死的,居然在我背上磨蹭,做出挑逗的动作,让我立刻燃起了欲火,幸好,她那一咬倒让我清醒了些。 
我口中咒语一念,身体隐去了踪迹,我的话在室内飘动不定:“隐身术,七级的空气魔法,不是空气系的魔导士难以用出,然而,如果用模糊术这个初级的魔法,加上镜像术这个简单的幻术,再能与空气元素精灵和谐,也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这样混合出的魔法,咒语的时间会缩短,消耗的魔力也会减少,更加难以判断。” 
我走到墨菲背后,她还在耸着耳朵想听出我移动的动静,我狠狠地在她充满诱惑力的又圆又翘的臀部上拍了一下,现出身体来。 
墨菲眼睛都快滴出水来,用舌头舔舔我的耳朵:“阿宾,我们打次鬼,你再走吧。” 
梨子噘着嘴,把我的手拉进怀里:“知道这种方法都不告诉人家,明明是不想让人家去。” 
“它必须同时使用两种元素精灵,与四周的元素精灵也必须配合得很好,我先领悟了魔法的力量也是天地力量的一种,让自己融合进自然去感受天地的力量,然后又获得了能够瞬间与元素精灵沟通的精灵之心,我才能够这样使用魔法。梨子,力量的路各不相同,我只能带祢到一个阶段,其他的,得靠祢自己了。” 
看梨子神色黯然,我安慰她:“祢不觉得你有个非常厉害的力量吗?” 
“真的!人家与你一起去。”梨子甚至不问是什么能力,就欢呼起来。 
我心中又是感动,又是开心,梨子在芸儿和暴风雪面前一直充当姐姐的角色,但她自己与我最初认识的时候也不过才十七岁,从益隆到甘洛,她说话很多时候真的像个成熟的姐姐,现在这一刹那,又恢复了少女的本性。 
我伸头到里面,暴风雪头趴在双爪上,正在床上睡得很开心,尾巴还在缓慢地摇动。 
现在暴风雪龙的形态已经长到六尺长了,一层细小如白沙的鳞甲覆盖在全身,收起双翼都高过四尺,身体晶莹剔透,给人的感觉很轻。我被拉了回来。 
“不许看雪儿睡觉!”梨子不是吃醋,可姐姐的角色让她马上维护起暴风雪来,“她还没穿衣服呢,色狼!” 
“我承认,一条正在长大的龙是很能吸引我的目光,但与穿没穿衣服无关吧?”我笑着指指暴风雪的方位:“祢的力量很强的,祢没发现只要祢有麻烦,思琳肯定会帮你,墨菲也会。” 
墨菲马上反对:“那得看我高不高兴了。” 
“人家才不要祢帮呢!” 
“召唤师到一定程度,就无法与魔法师比较了,祢却不同,祢可以召唤那条龙,绝对是一叫就到的龙,这就是祢们强力的混合魔法。” 
梨子噗哧一笑,轻敲我一下:“什么嘛,这样说人家和雪儿。” 
“好了,马都在外面等得不耐烦了。”黑色的骏马正不耐烦地扬着蹄子。 
在我走后,墨菲懒洋洋地打个哈欠:“我也去睡觉,中午不要叫我吃饭。” 
片刻后,梨子见墨菲侧着身抱着暴风雪,拉开暴风雪的一边翅膀盖着,枕在暴风雪的爪上睡得香甜,姿态撩人,梨子娇笑着说:“他有时候还是个守礼君子呢。” 
桌上的请柬堆成一堆,思琳很反感不把它们分类整理好,正在忙碌,听了梨子的话,摇头否定:“祢被骗了,那是因为他不敢肯定墨菲现在的性格如何,是否会在做爱后离开去寻找新的刺激!所以啊,墨菲在他心中还是蛮重的。”然后用旁观者的客观的语气说:“不过,作为一个身体精力都很好的男人有这样的忍耐力也算蛮不错的了。” 
“这样子的啊?”梨子失望地低声说。 
〖JZ〗※※※ 
傍晚时分的阵雨已经到了尾声,留在阔叶上的雨珠还在淅淅沥沥地往下滴落,一条被当地人和少量的旅客、冒险者踩出的小路上面是密不透光的枝叶,青藤与弯曲盘旋而上的树干撑起了连绵数十里的绿色华盖。 
两对眼睛一直盯着小路的一端,左边地眨了一眨,非常小声,蚊呐般地说:“莫莉,祢说罗宾会走这里过吗?” 
“我没想这个,族长说他会从这里过来就一定会,我在想另外的话,祢明白了吗?‘如果祢们没有杀死罗宾的话,就不要再见我了。’我一直在琢磨。” 
“别想那么多,只要杀死罗宾,不就可以回去见到族长了吗?只有在他身边,我才觉得舒服。” 
“没说这个。前天,族长给我们讲了个故事,说精灵国与亡灵国交界的地方,在那片死亡森林里有个特殊的族群。他从来没有和我们讲过类似的话,可在我们给他说了有他的孩子后,就这么说了。” 
“祢的意思是?” 
“族长并不想我们来杀罗宾。” 
“可不杀死罗宾,怎么见得到族长?” 
“我就是想不明白,难道,族长是暗示我们借机到那里去吗?” 
“不见到族长,我是没兴趣到任何地方去的,何况,祢别以为这里就只有我们。” 
在小路上水洼里鸣叫的青蛙静了下来,从路中纷纷跳开,几只缓慢爬动的蜥蜴加快了步子,青绿色的鳞片一晃就隐没在草丛里。 
“罗宾来了,杀了他再想吧。” 
〖JZ〗※※※ 
昨晚我只想溜出去不被发现,才连续使用了模糊术和镜像术,在进小店叫饭菜的时候,从别人的惊呼中我才知道自己已经隐身。 
惊喜之下,我提了一大包食物,在夜色中人迹渐少的河岸边悠闲地边吃边想,然后把自己所会的魔法在河谷中全部都试验了一遍。 
能够混合出来的魔法很少,不过,我更希望那仅仅是因为魔力与魔法控制力依然不够才用不出高级魔法的混合魔法。 
六个新魔法个个都让我满意,一个一级的四处游动的小闪电球如果加上五级的散发火焰箭,看来就像以闪电速度流动的冒着蓝炎的火红的熔岩,致命又美丽,轻易地就像一把叉子插入豆腐一样将一块突岩从悬崖上切断。 
威力比吟唱时间长得几乎无法有效使用的闪电之手强了几乎一倍,而吟唱的时间在我不熟练的情况下,也只是闪电之手的四分之一,最令我兴奋的是,它能感应到我目光的变化而改换目标。 
电云与火把术,在能与火元素精灵和电元素精灵瞬间和谐的情况下,如果突然加到对方身上,那他体内就像被一个火把点爆了几个闪电球。缺陷是定位很难,除非对方站着不动,要不我自己必须速度远远胜过对方。 
最显眼的是让魔法飞弹这个初级学徒都必学的魔法与照明术混合在一起,附加上大量的电元素精灵后,是亮得让人眼睛都无法睁开的几个闪电球,效果大概相当于连环闪电。 
空气护盾加上火把术是唯一的防护性的混合魔法,吟唱时间与消耗魔力都大了很多,当时我还叹息这是一个糟糕的混合魔法,但现在那魔法的效力都还在持续,这段时间几乎不消耗我的魔力。一个威力胜过空气护盾的防护魔法,也就意味着我身上穿了一套高级的魔法全钢铠,这足以让无数的魔法师垂涎。 
石肤术施展后会让人肌肉僵化,魔法刺激也是如此,但两个一起却能让肌肉非常的灵活,速度也快了些,坏处就是成功率很低。 
武士的梦想是精良的魔法铠甲和光价格数目就能吓到对方的魔法武器,对一个魔法师来说,拥有新的强大的魔法,就是梦想。这五个混合魔法让我的力量大增,所以我的兴奋也不亚于战士获得了一件传说中的武器。 
我在马背上反覆吟唱着那些新的咒语,依次为它们命名为电之火岩、电爆云、连闪弹、强空气盾、强魔法刺激,沿途的人也好奇地打量着这匹跑得飞快的马和上面念念有词的人。 
傍晚时分,我赶到一个有上千户人家的镇子,路牌上标明,此处离海边的大城埃得尔只有两百来里。 
大路在这里弯了一个弧线,向西北方向而去,黑马已经跑了一天,尽管我使用了飘浮术让它经常歇息和不承受重量,但它也累得连连喷着白气。 
我放缓速度,让马慢慢地走着休息,在街边的小店里买了一大包肉食,给酒囊灌满了酒,指着直往南方,从田地中穿过的小路,笑问店主:“那条路往南能直到海边吗?” 
在我多付了几个银币后,店主阴沉冰冷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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