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大陆 第26~30章作者:读书之人》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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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比斯发出了笑声,“幸好高等妖精抹杀历史没有人类这么彻底,否则就真的什么都没有流传下来了,这些勇者的英勇事迹就这样被历史的灰尘埋没了!” 
“那本书记载着,那个人类虽然是魔法师,却能够持剑而战……他拥有梦幻般的力量,让所有的战友都无法比拟……虽然他如此强大,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出身,不过,正是他向各个种族揭示了妖魔一族的根源,最后也籍由他的手,打倒了魔王们……但是,也只有这么多,没有人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他就这样突然在历史中出现,然后突然从历史上消失了!” 
努比斯又轻轻的笑了一下,“不过,这只是我个人的推断,没有证据表明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也许,那个打倒了魔王的勇者也只是得到先前那个无名法师力量的人类吧!” 
金突然间发现努比斯的话当中存在一个巨大的漏洞,一个最基本的漏洞。 
“那么,既然没有办法肯定那个勇者和那个无名法师是一个人,怎么确定那个无名法师的存在呢,说了这么久,你好象没有提到他有做任何值得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事情?” 
“有的,他做了一件事情,一件让他的存在无法被抹消的事情,他留下了一本魔法书,一本被我的老师得到的魔法书!” 
“魔法书?”在这一刻,金突然想起在德兰特城里面的时候,他曾经打开过的那本魔法书,现在的金依旧记着那种感觉,事实上,那种体验是很难被忘记的! 
“那本书遗传了很久,但是只有我的老师才有能力解开了上面的禁制,那上面记载了难以想象的知识和力量……扭转时空的方法,未知世界的记载,灵魂和肉体的奥妙— 
—简直无法想象曾经有一个人类——也许不是人类——能达到这种境界……那简直就是神的领域……”努比斯闭上眼睛,他深深的沉浸在回忆里面,似乎一切都回到了过去,他只是那个年轻冲动的魔法师,正在聆听老师向他述说着魔法书上面记载的东西。 
“一本有禁制的魔法书?” 
“从那本书上面,我们甚至获得了击败高等妖精的力量……”努比斯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说了这句话。 
…… 
骑兵队伍停了下来,排出的队型是如此的整齐,根本不象是一帮劫匪,保镖们都已经拿起了武器,摆出了要战斗的架势。但是无论从数量还是外观,商队都不具备优势。这约莫一百个骑兵有着统一的盔甲和武器,他们很明显不是一群乌合之众,一个军官模样的人从队伍里面奔出来。 
“你们是什么人?”他身上的纹章可以看得很清楚,在加上其他的种种,可以推断这是一支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军队,而不是劫匪——看样子是为了附近的治安问题而派出来的一支巡逻部队,但是已经具备对任何盗匪集团的打击能力。 
保镖们都看出这一点,他们中的一些甚至已经开始收起武器了,但是那个在魏身边的老商人突然站了起来。 
“你们是谁,我知道这附近的城镇只有一些民兵队伍,根本没有职业的军人?你们是雇佣兵吗?” 
“我们是迪迪微城的军队,现在我命令你们停下来接受检查!” 
“胡说,迪迪微城离这里还很远呢,要穿过整个诅咒沙漠才进入迪迪微城的领土,你们到底是谁?”老商人大声的说,不过看起来底气有点不足,如果对方真的是假冒军队的土匪的话,他的商队大概也不是对手,双方战斗力大概有一比三,没有多少胜算。 
“从一个礼拜前,诅咒沙漠的北部十二个城市全部是我们领主的领土了,我们领主接受了这些城市的保护要求,现在你们已经进入了他的领地,必须接受检查!” 
老商人头上冒汗了,他知道自己这批货的价值,很难说这些军人见了这些货会做出什么举动,为了这笔买卖,他可是陪上了全部家当,现在只有后悔为什么要省钱,不多叫一些保镖来——就这批货的价值来说,找上一整支军队的雇佣兵来保护也很值得— 
—“我不相信,你们没有权利搜查我的货物!” 
看到雇主的态度,保镖们纷纷重新警戒起来,他们也多少能猜出一些这些货的价值(虽然这些东西比他们想象的还要值钱的多),也能看出商人们的顾虑,毕竟人都是会见财起意的,而且,如果真的打算这么做的话,这些当兵的应该不会留下任何活口。 
就在两批人马对峙的时候,突然,一阵呼喊传来,接着,一片灰蒙蒙的股潮流从远处越过沙丘向这里冲来,那是一整片的骆驼骑兵,他们全部刀剑在手,弓箭上弦,一边发出嗜血的吼叫一边驱动坐骑全速向这里冲过来。 
这是真正的盗匪,数量在五百人以上,看来土匪们也得到这笔货的消息了。 
双方立刻放弃了对立,现在有共同的敌人,双方都必须对付的敌人。 
羽箭在空气中不停的飞过,在这一波弓箭的对射上,土匪们吃了大亏,巡逻队装备的优质长弓在射程上占据优势,而保镖们则躲在货车后面,以货车为屏障射箭,那些冲在前面的土匪纷纷被射落坐骑,然后被后面的同伴的骆驼踩成肉泥。但是这不能阻止这些被金钱收买了的亡命徒,他们丝毫不理会那些在哀叫中摔下去的同伴,继续猛冲过来。 
土匪大约损失了五十个人,但是双方的距离已经不适合使用弓箭了,指挥官一声令下,士兵们射完最后一波弓箭,然后收起长弓,拔出他们的剑,准备近战。 
※ ※ ※ 
敌人冲了过来,巡逻队以标准的方型阵迎上,虽然土匪并不像这些士兵一样训练有素,但是他们也个个凶猛彪悍,而且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在刚刚的弓箭战中,匪徒损失很大,毕竟对于土匪来说,一边策动坐骑一边准确的射箭不是他们的特长,但是在这种近战中,他们的战斗力并不比这些军人们差多少。 
在短促而激烈的战斗后,两军混战在一起,骆驼对马的优势让骑兵们不能保持阵型了。现在能依靠的,只有个人的平时训练了。不过,幸好,大部分的匪徒并不擅长骑着别扭的骆驼战斗,好多人跳下了坐骑,步行作战,这很大程度抵消了骆驼的优势。在战斗中,部分匪徒脱离了战斗,步行向马车这边冲了过来(抢东西才是他们的目的),保镖们也都已经进入战斗。和军队不同,这些保镖大部分都是雇佣兵和冒险者,他们几乎都擅长单兵格斗或者小团体战斗,他们全部是经验老到的货色,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要怎么作战,除非敌人冲到身边,否则没有人蠢到拔剑冲上去,各种远程武器形成的配合让散乱的冲过来的亡命徒一个个都倒了下去。保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的伤亡,而那些想急着抢头一杯羹的人却被撂倒了一片。 
“看来他们不是一伙的!”,看着战况,列夫做出了结论——当然,说话并没有影响他给自己的短弓加上一根新的箭——看来这些土匪是为了共同的目标而临时结成的一个团体,难怪有这么多的人。一部分正在真心真意的努力战斗,打算杀光了人以后再抢货,另外一些则想混水摸鱼多捞点,先拔个头筹。 
“杀啊,大家杀啊,等一下谁杀的最多就可以多分一份!”一个满脸胡子,手里舞着一把大斧头,看上去非常的凶狠的盗匪正在努力的鼓动自己的同伴,一眼看上去就是一个头目。他骑着一头骆驼,一边大声叫喊一边向一个正砍倒了他一个同伙的士兵冲了过去。巨大的斧头当头劈下,像劈碎鸡蛋壳一样把那个士兵举起的盾牌劈碎,顺势带下了一条连着肩膀的手臂,那个士兵随之落马。 
“你们这些软脚虾碰到大爷我就算倒霉了!”那个头目转身向另外一个正在激战的士兵进攻,和其他那些匪徒比起来,他驾御坐骑的手法非常高明,骆驼灵活的转了个身,后蹄精确的踩在刚才那个不幸的战士的脸上。 
那个军官——就是先前的那个队长——注意到了这个显得特别显眼的敌人,敌人实在太多,即使他能打赢这场战斗,也一定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但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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