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侠记》第125章


在这种时候,一切细节都成了多余。
“是他!一定是他!”沈泰目光炯炯,怒吼一声:“来人呀!牵我的马!”
“老爷,节哀顺变……”
沈泰走了几步,霍然回首,将沈均的衣领一拉,咬牙切齿地道:“你去通知袁二爷。告诉他,不论花多少银子,挖地三尺也要找出郭倾竹的下落!”
他躺在大街的一角,已睡了半个多时辰。
那是一条乱哄哄的大道,喧哗的人声,在他的梦中隆隆作响。阳光之下尘埃漫舞,行人匆匆,摩肩接踵。他睡得并不安稳,有几次挣扎着要醒过来,眼皮沉重如铁,如何费力也睁不开。正半梦半醒之间,有人踢了他一脚:“喂,你的生意来了。”
这一脚终于将他从梦境中踢出来。他慢吞吞地坐定,发觉放在一旁的帷帽翻在一边,里面疏疏落落地洒着几个铜板。
他皱起眉头,问那个踢他的人:“这铜钱是你的么?”
“老弟,你这一副狼狈相,怎地不招来路人好心的施舍?”
“哦,是这样啊。”他将铜板全数掏出来,交给那个人:“劳驾,一个馒头。”
那人叹了一口气,从热腾腾的蒸锅里拿出一个热腾腾的馒头,接过铜板,递给他。
“不用找了。”午睡的人道。
“仔细算你还欠我一文呢,装什么大方。”馒头小贩“呸”了他一声,一双小眼向他溜过去,目光却是温和的,温和中带着一丝调笑。
他也不明白馒头贩子为什么总是这样:一到小镇,就好像对他特别关照。
三口两口地吃下馒头,他总算有了一点气力,便拾起地上的手杖,坐到板凳上。早有一个苦瓜脸的中年汉子向他打招呼。
折叠桌上落满了灰尘,他从怀里掏出手绢,仔细地擦拭了一番,又在一旁的水缸里净了净手,这才缓缓地问道:“老哥,你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请问……先生是专治哪一种病?”
“什么病都治。”
那就等于什么病也治不好,苦瓜脸心中暗想。
“我……我没有现钱,请问,一篮子花生行不行?”
“什么都可以。”年轻的郎中满不在乎地指了指手边的一个脉枕:“坐,把手放在这里,我给你拿一下脉。”
“好的。”那个人伛偻着身子坐下来,用怀疑的眼光打量着面前人,发现他头发乱蓬蓬,披风脏兮兮,剩下的地方却很干净。尤其是按在他腕上的那只手,光滑如玉,柔软纤细,仿佛弱而无力。一搭上脉,却有一道极强的内力闪电般向他打来,顷刻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脊背痛了很多天了?”
“你怎么知道?”
“右眼也痛。打喷嚏的时候,是不是感到心脏好似被绳索牵住一般,痛楚不堪?”
“真神了,就是这样。”苦瓜脸抬起眉毛,惊奇地道。
“有几个老婆?”
“穷人……还能有几个?养活一个就不错了。”苦瓜脸讪讪地一笑。
“要儿子也不能这么急,明白么?”郎中哼了一声,给他写一张方子,“这是龟鹿四仙胶,药铺里都有,一次一剂,连服三个月。”
“谢您了。这胶不会很贵吧?”
“全部加起来大约要五两银子。”
“我听说……姚先生医术虽高,医德更高,能不能……先借我一点银子?”苦瓜脸不揣冒昧,直截了当地问道。
“银子我没有,你若实在缺钱,就把这篮子花生拿回去好啦。”
“那……就对不住您啦。”他的脸上虽是一片佯装的惶恐,仿佛还要推辞一下,手却毫不犹豫地握住了篮把。
“不客气。”青年郎中道。
那人拿着药方,就这样将一篮子花生又提走了。
馒头小贩忍不住叹了一口气,道:“你老弟也太老实了罢?那人一来我就知道他不肯付钱,你竟也由着他骗你。”
“反正我也不吃花生。”青年淡淡地道。
“昨天眼见着你收了十几两银子,我老哥还等你请我喝一杯哪,想不到到了傍晚,那老大娘说什么自己穷,付不起诊费,你老弟竟又一两不剩地全送了出去。搞得自己穷得连个烧饼也买不起。下回好歹给自己留一点儿,行么?方才我若不送你一个馒头,你岂不是饿死街头?”
“那馒头可是我买的,”青年漫不经心地说道,“再说,我下一笔生意又来了。”
这一笔生意他终于遇到了一位老实人,老老实实地看病,老老实实地付账,他收下了两小块碎银,便将大的一块扔给了馒头贩子:“多谢你替我看了那么久的摊子。”
馒头贩子咧嘴一笑,将银子在牙中咬了咬,道:“你小子这么不把钱当回事,一定不是穷人家的孩子。”
青年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这是子忻来到这个陌生小镇的第三天,看了十来个病人之后,口袋里的银子不是越来越多,而是越来越少。虽有一个馒头垫腹,劳碌之后,仍觉饥饿,于是依旧托小贩替他照看摊子,自己则到隔街的一家面馆吃饭。回来时摊子前又站了两个人。头一位不是什么大病,他很快开好了方子。第二位是个穿着浅碧云衫的女子。乌发长垂,双眉微蹙,垂着眼,很安静地站在他面前。
他看了她一眼,例行公事地问道:“姑娘哪里不舒服?”
“我……头痛得厉害。”
“伸手过来,我看看你的脉。”他简洁利落地道。
她将右腕搁在脉枕上,子忻三指微微一搭,随即道:“脉象上看不出。会不会是你夜里没睡好?”
“嗯,我有两夜通宵未眠,怎么也睡不着。”
“那我给你开副药让你今晚早点睡好了。”说罢提起了笔。
“别开药!”女子突然道:“我今晚不想睡着。”
他放下笔,皱起眉头看着她,问:“为什么?”
“我明天就要出嫁了。”
“就为这个睡不着?”
“嗯。”她用力地点点头:“你有什么法子么?”
“可能是因为要嫁的人你不大认识,所以有点紧张。”
“要嫁的人我从小就认识。”
“那么,你不喜欢他?”
“……还行。他家世很好,人也不坏,长得也不错,对我一直很好,就像……就像大哥哥一样。”
“那你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我原本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可是到了最后几天,我又犹豫了起来。昨天我昏昏沉沉地在大街上乱逛,走进一家布店,糊里糊涂地买了一块布。回到家里才猛然想起,这种青花布通常是用来做包袱的。”
“你该不是想逃婚罢?”
“是啊,连该带什么细软,往哪里逃我都想好了。现在只缺下决心了。你说说看,我究竟是逃好,还是不逃好?”女子趴在桌边,瞪着眼,小声地道。
“这是你自己的事,应当你自己来决定才对。”
“这话自然不错。可是……若由我来决定,将来要是后悔了我就会责怪自己,会弄得下半辈子都不好过。若是找个陌生人来帮我决定呢,后悔的时候就可以归咎于他。我会想,‘是他!全因他的一句话毁了我的半生幸福!’——这样我自己就好受得多了。”她认真且井井有条地道。
子忻张口结舌地看着她,半晌,慢吞吞地道:“那么,在你的内心里,究竟是想逃,还是不想逃?”
“想逃。”女子果断地道。
“那你就逃罢,”说完这话,他不忘加上一句,“我的诊费是五十文。对了,别忘了我的名字叫姚仁,将来恨我的时候,只管骂我,我不会介意的。”
“谢谢你,这是五两纹银,不用找了。”女子嫣然一笑,转身上了一道马车,匆匆离去了。
……
在江湖中走动,他信奉一条奇异的原则,那就是:不打算认识任何陌生人。
每到一处,他自然要和各色人等打交道。
有些人会和他有一段极短暂的交情,帮助过他的人,他也会请他们到饭馆里小吃一顿。但只要挟起包袱准备再度起程,只要身子离开了这一地界,他便会在脑中结束自己与这个地界的所有关联,将陌生人全部从记忆中删除掉。
六年当中,陌生的人影潮水般从他眼前流走,不留下半点痕迹。惟一让子忻记住且不想忘却的陌生人只有一个。
竹殷。
竹殷陪伴他度过了数不清的寂寞时光。
他也习惯了竹殷的来去无踪。
两个人都在维持着这份淡淡的友谊,互不相扰,只在见面时偶尔深谈。
对于这种友谊,子忻十分满意。
他知道自己与人交接,一向缺乏耐心。
草草地喝了一碗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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