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窗的人》第226章


你在祈求什么,他不过是把你当做玩具啊。
可是,为什么即使这样,还是会觉得有点开心……
作为玩具的我,还有可用价值,对吗?
……
陆晓筝,你真是够了。
“晓筝,我是真的,爱你。”
第一次她看见了温琛在这时,额前底下有着热度的汗水,热得能将人燎原。
可是,你说的我爱你,我却再也受不起。
温琛,你对多少女人,在床上说过,我爱你?
她第一次发觉,我爱你,那么不值钱。
可是即使不值钱,她竟然还是因为这句话怦然心动了。
陆晓筝,放纵自己一次,和他好好的相拥,然后过自己的日子。
她环住他的颈,吻上他的唇,他像是被她的举动刺激到。
他搂着她的身子,保护着快要掉下去的晓筝。
还是老样子,他索取,她给予。
原来,一切都没有变,变得,只是她在他心中的价值。
她只是从卑微的屈就,变得比以前更加卑微。
她是真的被他整得累瘫了。
以前和他做过很多次,都不会这样。
她甚至怀疑以前他都没用过全力。
因为过后,她少有的看到他也开始气喘吁吁,结实的胸膛起伏不定。
她可以理解为,因为这会是最后一次,所以他把以后的份全部做掉吗?
他抓住了她的手,望着她的眉眼带着些许疲惫:“陆晓筝,你为什么那么可爱?”
又是这句话。
“看到你,我就把持不住。”
又是这句话。
“以后,你不会看到我了。”
她说。
因为,你看到我把持不住,所以才会总是不经意间的给了我希望。我知道其实你的本意不是这样,你只是把持不住觉得我可爱就想要我。
“只要不看到我,你就不会想这样了。”
她又说。
以后,我会不让自己在出现在你面前了。
他后来将她送回了家,一路上什么话也没说,就像方才的激情都不存在,活生生像是两个陌生人正在搭着顺风车。
终点到达,她下了车。
也画上了,陆晓筝和温琛的终点。
仅仅,是她以为的终点。
因为她还不知道,那时,她的腹中已经有颗小生命正在逐渐发芽。
一个注定会被她杀掉的,生命。
她开始寻找工作,开始打工。
陆晓筝和夏笙说,她打算去外国做交换生,一来可以远离这里,二来我可以增加一些学历和经验。
夏笙很支持她。
陆晓筝真心为她有这样一个好朋友而感到高兴。
她真庆幸当初她没有因为夏笙被校内所有人惧怕而远离她。
她的感情很失败,但是她有个世间少有的好闺蜜,她已经很满足。
后来,她找到了一家便利店,那个店长姐姐很好。呵呵,应该叫阿姨,店长看着很年轻,但是听说年纪不小了。
不过店长的年龄始终是个迷。
陆晓筝不知道为什么,她最近好像多做一些事,就会感觉有点累。
所以她晚上也不会再看书看到很晚,尽量早睡。
爸爸还在医院,她偶尔会去看他几次。
他不顾念父女情谊,不代表我可以不孝。如果没有他,我也不会有今天。
每每去看他的时候,大多都事在她睡眠的状态。
因为她不想和醒着的他说话,她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发生这样的事,她想她很难原谅他。但是父女亲情血浓于水,又是不争的事实。
她打工得来的零花钱,会抽出一些给他买点补品。
即便他真的很可恶,他终究是她的父亲。
何况,母亲也觉得他可恶,但也始终无法恨他。
她和母亲,都很蠢。
都很卑微。
所以,她在心中为这份父女之情划了一道时间分界线。
仅限于他痊愈之前,他还是她的父亲,此后,便再无关系。
☆、第九章
离绪之歌(九)
她和我说,我们结束了。
我比我想象的要惊讶和害怕。
我抓住了想要离开的她的手,说:“这是离别吧,那么我用我的方式来和你告别。”
她很无措,我料到了。
她还是对我有感觉的。
所以我强硬地带她回家,然后将她压倒在沙发上。
她说:温琛,我们分手了,你怎么可以和分手的人这样做?
我很无耻地回:“你知道的,我是个喜欢和女人交/配的男人,那么我分手,自然也要用交/配来分手。”
当然在我心里,我只允许我对你一个人这样无耻。
从我认识你的那天开始,我就忍不住的对你无耻,而且越来越无耻。
我看到她一副视死如归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难受。
我开始脱下她的衣服,开始用力爱她。
她最终拗不过我,还是臣服在我身下。
自从确认心里都是她之后,我几乎没有开荤。我脑子简直撞邪了,竟然觉得别的女人都食之无味。
都有人开始怀疑我是X无能起来。
现在这一刻我才知道,不是我X无能,而是我的枪把只愿意为一个女人而开。
这让我更加兴奋,我睁大眼睛看着身下的女人,耳边渐渐传来她逐渐响亮的声音。
我知道,我成功了。
她又一次坠入我带给她的梦幻世界。
我真的很自私,自私到希望她一直都等着我做完一切去找她的那天。
但是,她今天却和我说,她要结束这段感情。
我很急躁,很无措。
我不会表达感情,这是真的。或许我比小悠更加不懂感情,却一直在充当他的感情助教。
我从懂事开始,我的世界就是充满了污垢。贪婪、欲望、欺骗。
在我的世界观,我唯一理解的表达爱的方式便是性。
所以我只能用我的方式告诉她,我很爱她,不想她离开。
我比以往的每一次都要认真用力,我要侵/占她的所有。
激烈的纠缠,维持了很久。最后,我送她回家。
但是,在她回家的那一刻,我笑了。
我已经播下了种子,等待着种子的发芽。
曾经有人和我说过,想要一发就中,必须养精蓄锐。
所以,我也算养了挺久了,而这次我也确实非常卖力了。
我等着她回来找我,然后她就永远都是我的了。
只要,她忍受这段难熬的时刻,他便可以带她回家。
只要,过了这段时间——
我当时天真的那么想着。
如果我知道,最后的结果是那个样子。我想我当初不会那么傻得这样做。
可是终究没有后悔药吃,即使重来一次,我依旧还会这样做,因为我就是我,晓筝还是晓筝。
我被小悠嘲讽了好几次。
虽然我很生气,但是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我确实没种,所以才会让事情发展成这样。
其实我有时挺羡慕小悠的,也许控制不住感情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其实,我也开始趋向控制不住了呢。
那天,小悠终于让林夏笙知道了真相。他颓废的样子,让我很不爽。
其实我不爽的是我自己,他和林夏笙翻天了,他可以毫无顾忌的表达出来。
而我,却做不到。
我已经习惯性的隐藏,习惯性的装腔作势。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很可笑。
已经过去很久了,我一直觉得,晓筝差不多该来找我了。
可是迟迟没有,难道晓筝还没发现?或者我播种没有成功?
我不知道,各种猜测浮现我的脑海,我却偏偏没有想到唯一一个可能。一个被我刻意忽视的可能。
因为我不愿承认那种可能,那个可能性,就代表着,晓筝完全不爱我了。
然而我没想到的是,偏偏就是那条可能。
我看到手机来电,上面的‘林夏笙’三个字,我心里莫名。
在我的印象中,林夏笙是相当讨厌我的。没道理会打电话给我。
难道是关于小悠的?
揣着疑惑,我接起了电话,却在听到电话内容后,整个风化。
“温琛,你看你做的好事!晓筝现在都怀孕了,在医院准备人流!你快点给我过来啊!”
“你说什么?人流?!”
我吓到了,我少有的惊慌起来。
问下了医院的地址,我开始一路狂奔。
第一次觉得堵车是那么恶心人的事儿,第一次觉得我那跑车开得像龟爬,可是我无能为力,在一切可加速的情况,我马力开到最大,狂飙。
“他妈的,疯子啊!大马路上的飙车!”
“我靠了,敢死啊,开那么快!”
耳边总是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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