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的智慧》第90章


磊落的立场,对消除有关国家的疑虑是有益的。
公报也写入了扩大双方在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联系等内容,
这对发展两国人民之间的友好交往和合作起了推动作用。
周恩来在会谈中所表现的坚定的原则性和充分说理的谈话方式,使尼克
松和基辛格十分钦佩。他们在回忆录中称道,周恩来有共产党人的坚定信念,
但讲话彬彬有礼,入情入理,对形势和谈判对象了若指掌,对问题反应敏捷。
中国人说话算数,这是周恩来给他们留下的另一深刻印象,正如基辛格所说,
“中国外交家证明是完全可靠的”,是“信守协议的”。基辛格还说,周恩
来“对哲学的论证,历史的分析,策略的试探和轻快的巧辩无不运用自如”,
“对事实的掌握,特别是对美国情况的了解,十分惊人”。尼克松也说,周
恩来留给他的鲜明印象,是无与伦比的品格和献身精神。
求同存异和平共处——倡导和推行和平外交
新中国成立时,周恩来以其政治家和外交家的远见卓识,明确提出,外
交是国家和国家的关系,外交的对象是国家,外交工作就是通过国家关系的
这个形式来进行的。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与之打交道的有民族主义国
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世界各国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各有不同,很难一致起
来”,但这不应该影响我国同一切国家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为了我
国同世界各国能够友好合作,平等相处,维护自身的独立和安全,保障地区
和世界和平,“应该撇开不同的思想意识、不同的国家制度”去“找共同点”,
求同存异。正是周恩来找到了这样的共同点,他提出了处理国家和国家之间
关系的基本准则,这就是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
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且巧妙地运用到我国和平外交政策的
实践中去,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周恩来从和平外交政策的思想出发,认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一个不可
分割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他指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在国际关系中都应
该享有平等的权利,它们的主权和领土完整都应该得到尊重,而不应该受到
侵犯。”“只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和平才有保障。”对于任何一个
国家主权和领土的侵犯和内政的干涉,“都不可避免地要危及和平”。如果
各国保证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就可以在各国的关系中创造和平共处
的条件”,“各国人民就有可能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选择他们自己的政治制
度和生活方式。”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反映着当代国际社会不可抗拒的历史潮
流,这同世界上那种“弱肉强食”的行径和侵略扩张政策形成鲜明的对照,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是中国同世界各国相互关系的共同基础,也是中国人
民和世界人民间强权政治、霸权主义进行斗争的强有力的思想武器。
1953 年12 月中印两国开始就印度同中国西藏地方的关系问题举行谈判
时,为了建立中印这两个亚洲最大的邻国的友好关系,周恩来在同印度政府
代表团的谈话中首先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则,并正式写入双方达成的《关于
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的序言中。1954 年6 月下旬,
周恩来应邀访问了印度和缅甸,在中印和中缅会谈联合声明中,两国总理正
式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国、印度、缅甸等亚洲国家关系的
基础,并且认为这应该成为整个国际关系的普遍准则。
在1955 年的亚非会议上,周恩来进一步阐明在国际关系中实行和平共处
五项原则的必要性。特别是他在会议的补充发言中着重阐述的“求同存异”
思想,就是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放在一边,在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
上找共同点。这种共同点最主要地表现在亚非国家绝大多数都经历过殖民主
义的灾难和痛苦;在反对殖民主义、争取和维护独立与和平、发展民族经济
和文化等方面,有着共同的愿望和要求,在这些共同点的基础上就存在着互
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同情和互相支持的可能性。他指出:“在亚非国家
中是存在有不同的思想意识和社会制度的,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求同存异和团
结。五项原则完全可以成为我们中间建立友好合作和亲善睦邻关系的基础。”
“我们准备在坚守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亚非各国,乃至世界各国首先是我们
的邻邦,建立正常关系。”周恩来的“求同存异”思想,为实现国与国之间
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开辟了切实可行的途径。亚非会议所取得的圆满成果,
会议通过的对五项原则加以引申和发展的十项原则,都凝聚着周恩来的大量
心血。
在解决中国同邻国历史遗留下来的悬而未决的问题上,周恩来着眼于中
国同邻国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睦邻友好关系,提出这些问题应
该通过和平协商的途径,互谅互让,求得公平合理的解决。这种通过谈判解
决国际争端的做法,已为当前国际社会所公认,并日益广泛地为世界各国所
采用。
为了使外国了解中国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真诚愿望,周恩来以其坦
荡的胸怀,多次阐明我国对别国不进行颠覆活动,不搞革命输出的严正立场。
如果中国将来变成一个超级大国,也在世界上称王称霸,世界人民就应当起
来揭露它,反对它,并且同中国人民一道打倒它。
正是在上述周恩来的和平共处外交思想的指导下,在亚非会议后,中国
同一系列周边国家建立了十分友好的睦邻关系,先后同缅甸等大多数邻国解
决了历史遗留下来的复杂的边界问题,同印尼达成了关于解决双重国籍问题
的协议,并为进一步开展中国和亚非各国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创造了条件。对
于侵略过中国的日本,周恩来同样表示愿意在严格遵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
基础上促进两国邦交的正常化。
自1956 年底到1964 年初,周恩来不辞辛劳,对亚非国家进行了三次规
模较大的友好访问,他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思想与亚非国家关系的具体实
际相结合,为加强中国间亚非国家的团结合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
周恩来不但主张同亚非国家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友好合作
关系,而且也愿意在同一基础上与西方发达国家建立关系。即使对于当时敌
视中国的美国,他在1954 年也表示中国“愿意同美国和平共处”,但美国必
须“具有同样的愿望和诚意”。在参加亚非会议时,他发表声明,宣布中国
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的问题,特别是和
缓台湾地区的紧张局势问题。这就导致了中美大使级会谈的开始。在中美关
系的对抗时期,周恩来就是运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美国武装侵占台及制造
“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的图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
周恩来开始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时,主要是着眼于处理不同社会制度
国家之间的关系。1956 年波匈事件的发生,暴露了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也有
忽视平等原则、干预别国内政的大国主义现象。中国认为社会主义国家都是
独立的主权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相互关系就更应该建立在和平共处五项原
则的基础上。在这期间,周恩来在他访问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所发表的公报或
声明中都明确强调中国的这一立场。这就表明,周恩来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
原则不仅适用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的相互关系,而且也适用于社会制度相同
国家的相互关系。这是对于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和平共处思想的一个重大
发展。
抗美援朝斗争的胜利,日内瓦会议解决印支问题协议的达成,“万隆精
神”的诞生,在社会主义国家关系中注入的和平共处思想的活力,以及周恩
来对亚非国家的三次出访等重大外交成就,标志着我国不畏强暴,坚持和平,
广交朋友,寻求友谊的和平外交政策的胜利,标志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
在国际社会的大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为我国进一步推进和平外交开拓
了广阔的良好前景。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周恩来自己虽置身于非常困难的境地,但他以
惊人的毅力,忍辱负重,挺身而出,同林彪、“四人帮”破坏和平外交政策
与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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