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末日领土》第74章


事实上,凌筠真的想多了,男人很忙,忙到只抬了抬眼皮。
男人不带任何情绪的一眼,稍微说了句客套话,就眼也不眨地把他和前辈转手交给了别人。后面的合作事宜统统是跟另外一位副经理谈的,而那个男人,就只在他们来的时候见了一下而已。
洽谈内容凌筠几乎没听,这是他进E&U以来第一次在正事上开小差,但是……摸着隔着一层布的口袋,里面的钱夹里有一张分外简洁的名片——衍生集团,谢衍。
就在这栋大楼里,就是这个人。
看得出来,凌筠被男人遗忘了。心里轻松之余,他又不愿承认自己的渺小,成为他人眼中的蝼蚁令他极度不平衡。
之后一段日子,凌筠在工作上一如既往的积极努力,接物待人上也越来越得体,初步得到了前辈和同事们的好感。
只有凌筠自己知道,自从去了一趟衍生集团回来,他已经颓了好多天了,只要空闲下来,脑海里就不断回忆起那个男人不带任何情绪的眼神,那副严肃却淡漠的神色……
蝼蚁,他是蝼蚁吗?在还没成长起来的社会新人蓬勃生长之际,犹如一把平铲,稚嫩幼苗被瞬间打压。
比不得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公子哥,平民百姓是否拼死拼活也无法奋斗到他们的十分之一?管理着一个大集团,生来就高人一等,生存在金字塔顶端的那群人,望尘莫及……
这个晚上凌筠无端烦躁,仿佛过不了心里这关,桌上的材料便一个字也看不进,干脆提前结束加班工作,收拾一二迅速离开。
G市的夜市很热闹,稍显杂乱的简易摊档与宵夜铺面共存着,来往间进进出出的多是年轻人,热裤背心小短裙,为盛夏增添一抹抹迤逦亮色。
凌筠走过大半条繁华喧闹的夜市街道,人来人往千姿百态,内心竟莫名得到安抚。
找了一家稍微人少又干净的大排档,凌筠在室外露天的边角桌位坐下,点了一份甜酒,安静地独占一隅,偶尔倾听旁桌的家长里短。
“听我媳妇说了,嫂子昨天差点跟人闹到警察局去?”
“别提了,那些个畜生趁我不在要强拆,幸好你嫂子聪明把条子叫来了。”
“这种事……条子肯来?”
“嘿,哪儿啊,条子是你嫂子骗来的,发现不对头的时候已经挡住施工车了。”
“那不是好咯!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就不让他们帮畜生拆了去!”
“唉……”闷了口酒,“老弟,不怕你笑话,我昨天一晚都睡不着,谁知道下次想什么法子来整我们?家里就我一个男人,白天要上工,屋里只有一个女人,孩子才十岁,放学又比我早,这要是哪天他们娘俩呆在屋里就被车子推了,我……我可怎么活啊……”
“老哥,别说这些丧气话,我们邻里街坊的,左右照顾着,还真让那帮畜生快活不成?来,为了老父老母老婆孩子,咱哥俩这杯干了!”
碰杯声后,再叹,“这么拖着总归不是办法,那些畜生心是黑的,四十五万就四十五万吧,买套小房子也够我一家三口住了,整天吵吵闹闹的影响不好,娃子读书要个好环境,你嫂子也同意。”
“这……一个院子怎么也得拿七八十万,四十五万才能买个几坪?!”
“我家人少,老父老母都回乡下了,现在顾好三口子就行,倒是你,老弟,一大家子过日子不容易,多要点钱是应该的。”
“可不是嘛!家里人这么多,四十五万只够买个落脚之地,太抠了!”
“哎,还真别说,前两天我在外环看见好房子了,七千五一坪,再加点积蓄,六七十坪买下来够划算了!”
“……老哥,你就这么妥协了?才四十五万,快两百坪的院子啊!”
“老弟,认我这个老哥的你就别说了,活了四十多年,说句不好听的,往后也干不了几年活、挣不到多少钱了,要不是手里有这么个院子,供完孩子上学都住不起房子!人活在世上光是为三餐保暖就不容易,还要侍奉父母赡养孩子,不敢奢望大富大贵,只要亲人活得好好的,不愁吃穿有瓦遮头,就知足了……”
不愁吃穿……有瓦遮头……
人活一世,就非要攀登至高点成为人上人吗,那么远大的目标,压力很大啊……
是什么时候起,他学得势利,变得功利,心渐渐大了?想想毕业前,那个仍是稚嫩青年的他,当初的目标和愿望去哪里了?
隐约记得……有房,有车,有存款,和父母一起住进大房子,然后在适当的时候找个贤惠的女人,生个活泼的孩子,一家人生活美满。
按G市现在普遍上万一坪的房价来说,七千五一坪的确便宜!他还是试用期,工资三千不算多,但成为正式员工之后会有五六千,以后还会有变得更多,买个一百坪甚至不用十年,甚至可以先首付再分期付款。
噢……大房子……这目标似乎还不赖……那么不妨就拿这个作为他的第三个“十年规划”,未来十年且专心努力为大房子打拼!
将近十点,夜色渐浓,夜市的旺市时段也悄悄到来,即使是凌筠找的这家人少清净的大排档,也不免变得人声鼎沸。
客人里有的是赤膊大汉,有的是年轻朋友、小情侣,也有像凌筠这种加班白领,夜宵时段好不热闹。
大排档的老板、老板娘忙得团团转,几个帮工也碌碌地穿梭在折叠桌折叠凳之间。
不过,即使这样忙得不可开交,疑似喝甜酒喝上头的年轻男子还是很容易被帮工们注意到,何况这个年轻男子微醺的脸庞还那样好看,温润如玉。
凌筠坐在那里很久了,旁桌换了一拨又一拨,面前的一碗甜酒喝剩的一点汤水也早已凉透。忽然,对面坐下来一个人。
仿佛会发光的银白袖扣最先落入凌筠眼帘,接着飘来一阵因对面那人落座而引动的风,淡淡的油墨味夹杂在大排档鲜香的食物味道中,常年混迹于办公室翻阅文件的人都会沾染上这种油墨的味道。
凌筠神经迟缓地反应过来,细细地看了眼对方做工精良的西装、一看就知价值不菲的领夹,簌地抬眼,凌筠看向对方的脸,恰恰撞进对方深邃的眼里。
在哪儿见过……
迅速过来记餐牌的是个小姑娘,还在上中学的样子,眉目间跟老板有些相像。
凌筠这才发现,大排档不知不觉都满座了,三五人拼桌的不在少数,略眼看来,就属他霸占的这桌人少,刚刚从一人增至两人。
“……”凌筠悠悠然收回视线,却被记餐牌的小姑娘眼巴巴望着,顿时有点蒙。
殊不知在小姑娘看来,这一桌意外融洽,一个西装革履富贵公子哥,一个衬衫西裤一表人才。
长得好看的年轻男子一碗甜酒喝了好久,他们家做生意一向不赶客,就让他在边角这桌一直霸占着发呆了。
没想到又来了个高大的男人,俊挺深邃的相貌,衣装笔履一派豪门风度,一来就径直走到衬衫西裤的年轻男子对面,仿似赴约,一直没人拼桌的这一桌终于不那么孤单。
小姑娘腼腆地又问了一遍:“您还要甜酒吗,今天新出了一些中点,比那些酒楼的都好吃,要不要来两笼?”
啊……甜酒……凌筠低眼看了下没什么的碗,点了点头,忽略了小姑娘后面说的话。
“中点有香芋排骨、土豆红烧肉……”
凌筠恍然意识到自己有点醉,没想到以前在家里常喝的甜酒今晚才喝一碗就醉了,一会儿还是叫计程车回租屋吧……
对面的男人也叫了一碗甜酒,醇醇的酒酿飘香四溢,沁人的甜味窜进鼻端。
凌筠喝着自己新添的那碗,看着帮工把两个中点笼子放上桌面,正正摆在折叠桌的中央。
香芋排骨,土豆红烧肉?
刚才点了啊?凌筠瞪着眼,拿起一次性筷子剥掉外面的包装,随手削了削木屑,指着那笼土豆红烧肉问对面的男人:“这是你点的?”
“……”对面的男人抬头看了眼凌筠,神色间与凌筠记忆中的那幕无声重合,“不是。”
“啊……”是谢衍,想起来了,衍生集团那个……凌筠愣了愣,随即收回视线,筷子伸进香芋排骨的笼子勾到面前。
男人依旧抬着头,碗里的半碗甜酒也不喝了,只看着凌筠怎样一块块吃掉香芋和排骨,似乎吃得很香,手一动,桌子中央的土豆红烧肉就被推了过去。
凌筠含着一块排骨,腮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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