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掉色生物食用手札·孤城》第24章


端端的衣服没什么金贵的,一股脑地全扔进洗衣机,剩下的内衣裤放在阳台的石质洗衣板上洗,粉粉嫩嫩的bra和小内裤打了一遍肥皂,就用手揉搓,肥皂泡泡弄得手上都是。
阳台窄小,晾衣服的地方就只有一排,几件刚刚洗碗的衣服悬挂在洗衣板上方,往下滴着水,恰好落到端端身上。
水滴凉飕飕的,端端也就缩了缩脖子,没有在意。
等宋容山做完早餐出来,叫端端去吃的时候,冷不丁就看见端端后背近乎湿透,细细的肩带绷在小小的肩膀上,排扣在后面映着薄薄的衣料清晰可见,布料紧紧贴着她的背部曲线,在腰线处收成小小易折的一段,又随着腰臀大幅度散开。
端端转过身来,朝他笑,露出白晃晃的一小排糯米牙,“吃饭啦?”
这货是怎么洗衣服的?
洗着洗着自己的脸上都湿答答的,几缕额发贴在脸上,笑意有些湿漉漉的,眼睛柔亮泛着光,好看得要命。
他的视线一转,又到了她的腰。
他就想起昨天晚上,自己魔怔了似的,把手扣在她的腰上。
他从来没有摸过女人的腰,不知道怎么可以这么细,又这么娇软,好似没有骨头,他用力地掐上一把,是按不到头的,倒是惹得她吃痛地嘤咛,把头埋到他的锁骨处撒娇。
宋容山有点小尴尬地点点头,“先吃饭吧。”
宋容山早上起来煮了粥,家里备着一些腌菜,再做几个荷包蛋,就是一顿早餐。
宋容山不太会做菜,粥倒是熬得不错,不会太稀也不会太稠,米香被熬得淋漓尽致,放凉一会儿,上面就有一层白白的果冻状的膜。
端端最喜欢那层果冻状的膜,每次第一碗就得给她。
她坐在位子上,餐桌小小,就只能让四个人坐,端端某天心血来潮,把大厦里做活动用完的方格布拿来做了桌布,看着还挺好看。
她就端着一个小碗眼巴巴地看着宋容山的勺子落到高压锅里,缓慢地舀出一层层堆叠起来的果冻状的膜,再小心地盛到她的碗里。
端端不会先夹腌菜,她一定要放一点白糖或蜂蜜,浇到上面,把它当作甜甜的带着米香的果冻吃掉三分之一,之后才用腌菜和荷包蛋。
端端还尤其爱腐乳,玫瑰腐乳上佳。
宋容山常常皱着眉头用筷子打掉端端不知道多少次伸到腐乳罐里面的手,“这么咸的东西,少吃一点。”
端端抿着嘴唇有点不高兴地收回筷子,愤愤地啃掉了荷包蛋。
就在端端啃着荷包蛋的时候,宋容山接到个电话。
她听不清那头的人说了些什么,只听到宋容山没有什么感情的“嗯。”“行。”“好。”
她有些挑剔地用蛋黄蘸了一些酱油,就听到宋容山说:“端端,我晚上带你去参加一个聚餐吧。”
端端放下筷子,“是一直吃东西的那种吗?”
宋容山点点头,“你只管吃,少说话就是了。”
端端没有表现出很大的热情,只是抿着嘴唇,从位子上站起来,把没洗完的衣服洗完晾好,就回到卧室去了。
青城的冬天完全不按章法,来得极早,这两天降温极快,宋容山没有空带端端去买衣服,简诵也忙得抽不开身,他就给端端多套几件衣服,有时候穿一件T恤一件衬衫,外面再套上一件宋容山的毛衣,毛衣松松垮垮简直是夸张版的森女风,外面再绕一条他的格子围巾,就不会太冷。
长得还看就是有这样的好处,穿得再怎么不修边幅,都有一股随性慵懒的味道。
白天就靠加衣服,下班了就缩在宋容山的大衣里,他火气大,不是很怕冷,但是端端想要贴在他胸口再缩在大衣里取暖的时候,宋容山就不乐意。端端有时候就会说他浪费资源。
到了晚上就不一样了,客厅没有暖气也没有空调,地段不太好,有些阴冷潮湿,简诵上回还特别叮嘱过,别让端端一个小姑娘睡在客厅。
没办法,端端就搬到了他的卧室。
本来地方就小,再铺张床是不可能,随便打个地铺那还不如睡在客厅。
这时候端端说话了,“我就在你的床上睡好了。”
宋容山立刻拒绝。
端端软着嗓子,坐在他的床上,用细白的手指在床上画了一个小小的范围,可怜巴巴地抬眼看他,“我就只要这么小的范围。我还保证不乱动。”
宋容山纠结了半晌,想着上次她做小狗窝到他的被子里时,的确很乖的一整晚都没有动。
但是,那天晚上他做了很不好的梦啊!!!
端端看了他一眼,“宋容山,你是不是在怕什么?怕我?”
宋容山怒:“怎么可能?就你这小丫头片子!行,这块地方就是你的了!”
端端在晚上的确很乖,宋容山习惯了之后,也心无杂念了,毕竟他不会时时刻刻对着缩在被子里的一团有什么感觉啊。
后来,端端就把衣服也放到他的衣柜里了。
现在,端端把自己为数不多的衣服拿出来,摊在床上,又大敞着衣柜,苦恼今晚应该要穿什么。
她想穿裙子,裙子好看,但是太薄,棉麻质地配着毛衣很不好看。
穿宋容山的衬衫和毛衣,但是她总觉得不够好看,颜色太单调。宋容山把她带出去肯定像哥哥带着小妹妹!
或者穿连衣裙,搭宋容山的那件黑色开司米?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她要疯了!!!
宋容山进来的时候就是端端坐在床上,望着一柜子的衣服发愣的样子。
宋容山这时候才意识到,端端是个小姑娘,就和所有的小姑娘一样,这个小姑娘也喜欢穿漂亮衣服了,而不是每天穿着自己的衣服走BF风路线。
每个女孩儿都想要一个衣柜的衣服,不,还不够,要一整个大衣帽间的衣服!
宋容山过去拍拍她的头,“等我下午3点半下了课,我们就去买衣服。”
端端有些害羞地眨巴眼睛,口是心非:“我不要。”
宋容山问:“想买裙子吗?”
端端立刻说:“想。”
宋容山:“。。。。。。得,到时候你自己去挑。”
宋容山知道买衣服这种事情他不擅长,也不太懂。他不像现在很多的世家子弟,从小就受到各种训练,在成为一名绅士精英之前,已经具备了相当完整的对女人的鉴赏体系,其中,就包括女人的服饰。
在宋家的时候,他就会听见路过的年长一些的宋家子弟谈论起女人的服饰。
“天,今天约会的那个罗家的小姐怎么会涂这个色号的口红!跟她的整体风格一点都不搭啊!”
“你那个罗小姐还是好的,我今天去见的那个王小姐,针织背心配上墨绿色丝缎大摆裙!你晓得显得腰有多粗吗?”
“还有眼影!天,那个颜色!还有,这个眼妆和现在的名媛圈子脱节太久了吧!”
“还有戒指!天,宝格丽的戒指戴满了手指。乱七八糟的简直像个卖戒指的!她连最基本的戴戒指法则都没有学习过吗?!!!”
宋容山同学:“。。。。。。都好博学!”
宋容山表示自己对于他们说的东西一无所知!!!
所以下午下了课,他就给简诵打了电话。
简诵特别开心地表示,“啊啊啊啊啊!!!我要去给端端买衣服!!!我也想玩换装游戏!!!”
宋容山掐断了电话:“。。。。。。勉强相信她一次。——起码她是个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一半的时候,我打开了我的淘宝
好多漂亮的裙子想买,然而没钱
☆、去参加聚会的掉色生物
宋容山带着端端去了依山郡,依山郡和商业街离得比较近。
简诵今天穿了一件墨绿色的工装衬衫,外面一件牛仔外套,衬衫下摆扎到了牛仔裤里,皮带一扎,腰线美妙,又美又帅,简直能直接去拍杂志封面!
端端很乖地嘴角噙笑喊简诵姐姐。
简诵看了眼端端,笑眯眯的应了,转头就跟宋容山咬耳朵:“你丫的怎么养小姑娘的!这么娇美的人儿你怎么给捣腾成这样子!!!”
宋容山表示自己很无辜。
简诵带着他们去了商业区。
青城的商业区以繁华著称,店面装修无一不上档次。
在商场里逛的时候,简诵一眼就看到橱窗里模特穿着的一件毛衣,蓝色调的北欧风,看着就让人心情柔软。
她兴冲冲地带着端端进到店里,对店员说:“就模特身上那一件毛衣,给她找个码数。”
店员找出一件递给端端,让她去试一试。
宋容山揪住简诵:“她换衣服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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