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撩人之吸血鬼手记(血族文)作者:歌姬幻夜》第130章


“休息的方法可不只睡觉一种。”夜逻依旧微笑着,“后天是你的生辰,我们将为你准备一场盛大的化装舞会,届时请一定参加。”
愣怔数秒之后,我下意识地想回绝。
自佩文蒂斯离开的那年起,我就再也没有过生日的概念了。更何况我已经很久没有在大型场合露面,越是热闹欢腾的地方,越是避之不及,属下们早已了解我的脾性。
“说好了,后天晚上我来接你。奈奈会准备服装和面具供你挑选,还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夜逻不动声色地补充,平静地坚持着。
“好吧。”我终于失笑点了点头。这世上有两个人我似乎我发拒绝,第一个是佩文蒂斯,第二个就是夜逻。
……
生辰当晚,大宴会厅中灯火璀璨、乐曲悠扬,热闹非凡。
盛装的华服的血族贵族们齐齐躬下身躯,为我高声道贺。
我想当年的佩文蒂斯那样一袭黑袍端坐于宝座上,接受众人的献礼,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夜逻、奈奈,雷提诺、达汶,丹佛、罗宾……他们都站在我的附近,一张张熟悉欢乐的脸庞却显得如此遥远。
犹自念着房间里沉睡的佩,时间差不多了,我还是离开吧。
“不想跳支舞吗,殿下?”夜逻来到我身边,含笑低语,“您看,那边有不少年轻贵族正期盼能与您共舞呢。”
“我有些累,要回去了。”我歉意地微笑,“夜,去和奈奈跳舞吧,他已经等了你太久……”
话音未落宴会厅的门轰然开启,我抬起了眼眸。
一袭黑衣的颀长身影出现在大开的门口,戴着特别的魔鬼面具,一头闪亮的银发飞扬。
宛若被强大的磁场吸引,厅内所有人不约而同停下了动作,将目光投向他。
我的身体僵直了,只是呆呆地看着新出现的男子迈着平滑优雅的步伐,穿过大厅,穿过自动向两边分开的人群,径直向我走来。
恍惚中他一来到了面前,优美地伸出右手朝我微微躬身:“可以请您跳支舞吗,我亲爱的殿下?”
深沉磁性的话语堪比世间最性感的乐音,却惹得我一阵心火上涌。
“如果我说不呢?”
“我会一再请求,直到你答应为止。”一如既往地霸道,我甚至能瞧见面具下他飞扬的笑意。
“很抱歉,今天我没心情跳舞。”转过脸去,我冷冷地回应。
“那么,我改个提议吧。”他的语气低沉,“你是否愿意原谅我,再给我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诧异地扬起眉稍,看向他:“你不是不相信真爱的力量吗?对你来说比我重要的事多了去了,既然不在意,说这些你不觉得言不由衷?”
摘掉面具,他当着所有的贵族的面单膝跪下,深深凝视着我:“现在我信了。爱或许不是唯一,但没有爱,其他的一切也就失去了承载,空洞无物。我曾经不想用一个未必能实现的梦困住你,让你虚度光阴,但我发现我犯了个错误,是你让我醒悟的,晨。就像我们在婚典上立过的誓言,我再次问你,你可愿意和我再度相守,完全信任彼此,直到时间的尽头?”
他微笑着,,赤眸中灼灼燃烧的火焰似欲将我席卷,融化。
情不自禁握住他伸出的手,再也不是坚硬冰冷的,而是最真实熟悉的触感。
“我愿意!欢迎回来,佩……”
泪水涌出我的眼眶,我从来没法真正拒绝他,更何况是在三百年之后的重逢时。
蓦地被他揽入怀中,我们紧紧拥抱着彼此,激情拥吻。
大厅内的欢呼声如潮,将我们湮没。
我始终相信,爱可以摧毁一切,也可以拯救一切。
无论我们是怎样的物种,即使生活于暗夜,爱仍旧是能照亮我心底的存在。
三百多年光阴,对于漫长的永生来说,或许不过转瞬,曾经的痴狂曾经的跌宕已是刻骨铭心。
也许以后的岁月里还会有难以预料的变故出现,只要坚信,那份羁绊早已牢牢相系,就算走得再远我也会回到原点。
因为,有至爱的他在为我守候。
血色永夜,此爱无边。
(完)
血色番外特典:异世之旅(上)
“你说真的吗,佩?”夏晨瞪起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当然。”佩文蒂轻扯嘴角,勾起他的下颌,“准备好接受这份生日礼物了吗?”
“嗯!”夏晨使劲点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亲爱的你太好了!MUAMUA~~~~~~”
“爸爸妈妈,带上我吧。”蹲在地板上的小丹佛仰起了头,两眼放光。
“罗宾也要去……”小蝙蝠着急地拍打金翅膀,“哗,四脚怪,别揪我的毛啦!!”
*********
“我们到了吗?”
再度有了脚踏实地的感觉,夏晨睁开眼睛,随即握紧佩文蒂斯的手。
眼前是一条狭长的林荫道,郁郁葱葱的行道树分立两旁,路灯绽放出柔和的光芒。
林荫道的尽头是一个拥有十来栋建筑的中型小区,看清那似曾相识的小区轮廓,夏晨潮湿了眼眶。离开这个世界已经那么久了,眼前的一切是如此亲切。时光可以令记忆褪色,物是人非,却抹不掉那份深埋心底的情怀。
“啊!”身旁突然爆发出的怪叫吓了夏晨一跳。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除了自己和佩文蒂斯,旁边还有张大了嘴面面相觑的两少年,一金发一银发,模样都很是可爱。
佩文蒂斯淡淡地回答:“罗宾和丹佛可以化成人形,我只是提前激发了他们的能力。”
“妈妈,我的样子好怪啊……”
银发的丹佛好奇地瞧瞧自己,又使劲揪揪罗宾的金发。罗宾的嘴一咧,快要哭了。为啥变成人还是要被他欺负,为啥他长得比我还高……
“丹佛,从现在开始不许再叫爸爸妈妈了,我能有你这么大的儿子吗?”夏晨的声音无力。
“那叫什么啊?”丹佛困惑地瞪着银色眼眸。
“叫哥哥吧,夏哥哥,佩哥哥。罗宾也这么叫。记住没?”
“哦。”丹佛努了努嘴,注意力重新转到罗宾的身上,“别哭丧着脸啊金毛,搞得好像谁欺负你似的。来来来,给哥哥们笑一个……”
被丹佛强捏起两边脸颊的罗宾笑得比哭还难看,他用力打掉丹佛的手:“我可比你大来着!丹佛,叫哥哥!”
“哦,你什么地方比我大了?”丹佛转着眼珠子,不怀好意地把罗宾上下打量。
“我我我,我可比你早出生!”罗宾的回答明显底气不足。
“啧啧……”丹佛摇着头叹气,“这么算起来,一千年前我就在龙蛋里了,那个时候你的祖宗的祖宗的祖宗还不知道在哪吧?”
“……”
“乖乖叫哥哥吧,金毛!”
“不叫。”
“叫不叫?”
“打死也不叫。”
“那就死给我看。”
“啊啊啊啊啊啊……”
……
“佩,我错了。真不该答应带他们来。”眼看两个小鬼在草丛里滚作一团,夏晨以手抚额。
来到那栋阔别已久的居民楼,夏晨和佩文蒂斯隐身掠上四楼的窗户,进入大厅。
大厅中飘散着饭菜的香气,南面的墙上挂着一幅黑白照片,照片中相貌俊朗的花季少年笑得很开心。
默默注视了自己一会,夏晨低头看向餐桌。菜式还挺丰盛,仔细一瞅,泥鳅拌豆腐,黑椒牛肉片,醋溜白菜,油焖大虾,海带排骨汤……都是过去自己爱吃的家常菜。桌上已经摆好了三副碗筷,厨房里传出两个人的声音,是老爸和一个年轻女人的。
走过去一看,果然是上次曜琅镜中见过的那位美丽女子。围着围裙的老爸正在忙着洗菜板,女子在一旁帮他整理台面,两个人有说有笑。
“老夏,晨晨要是知道每年今天你都为他做这么多菜,会把他馋坏的啊。”
“呵呵……”老夏笑着,擦了差额上的汗,“他就爱吃我做的菜,周末从学校回来一进门就喊饿,一口气可以连吃三大碗……”
“……明年让我来做吧。”女子突然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嗯?”老夏一时没反应过来,转头看她。
“老夏,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咱们结婚吧。”女子的语气柔柔的,神情郑重。
“啊?”老夏有些窘,低下头去猛搓抹布,“那个……改天再说吧,行不?”
“你总是说改天改天……我知道在晨晨的忌日提这个不太合适,但是,这也恰恰是最合适的日子啊。晨晨一定希望有人能陪着他的老爸,照顾他,让他开心。”
迟疑了一会,老夏抬起头来:“说句实在话,我们的年龄相差太大……你应该找个比我更年轻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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