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盗墓》第65章


后记:墓葬制度的演变(2)
北宋的陵寝在皇帝死后才开始建造,而且全部工程必须在七个月内完成。因此宋代的陵园规模不如唐代。唐代后妃从高祖李渊开始,附葬帝陵不单独起陵,而宋代恢复了汉代的规制,后妃单独起陵园于帝陵的西南隅。后陵建筑与帝陵相同,但规模较小,
宋代建造陵墓相风水堪舆(看风水),流行“五音姓利”的说法,把姓氏归于古代五音,再按音选定吉利的方位。
元明清之葬俗
元代沿用蒙古族潜埋的墓葬方式,故没有陵寝制度。
明代是陵寝制度的重大改革期。此时的陵墓由方形覆斗状改为圆形,称“宝顶”;取消寝宫(即下官)的建筑,扩大祭殿(即上宫),并取消留居宫人牙城、宝城、宝顶。皇帝、皇后、亲王、公主、嫔妃的陵制级别相当严格,形成了一套程序化的规则。日常侍奉饮食起居的办法,使朝拜祭祀的仪式更为隆重。陵园围墙由方形改为长方形,分三个院落。第一院落除陵门外,两旁设碑亭、神厨、神库;第二院落除殿门外,设有祭殿和两旁的配殿;第三院落除内红门外,设有牌坊、五供台和方城明楼。方城后为圆形大坟,即“宝顶”,周围砌有砖壁,上砌女墙,称为“宝城”。清朝无论从规划建制到建筑造型均仿照明朝,采用集中陵区的手法,安排总入口,从正红门开端,经统一的神道石像生、碑亭及华表,分达各陵区。其布局顺序为:五孔石券桥、牌楼、碑亭、三孔券桥,大月台、宫门、隆恩殿及左右配殿,而后为石平桥、月台、琉璃门、五供、方城(上立明楼)、月牙城、宝城、宝顶。
作为民间以外的皇家墓葬,还实行了一种陵寝制度。这种制度以朝拜的祭祀为主要内容,东汉时确立。当时,每年元旦公卿百官、四方来朝者、各郡来到京师的上计吏以及皇亲国戚,都要会集到朝廷,举行朝贺皇帝的仪式,叫“元会仪”。后来,汉明帝将“元会仪”搬到汉光武帝的原陵进行,向陵寝的神座举行朝拜和祭祀仪式,各郡的上计吏同样依次向“神座”报告财政收支、粮价税赋、风俗善恶等,以使“先帝(汉光武帝)魂神闻之”,这样“元会仪”就改成了“上陵礼”。与此同时,原先宗庙每年“二十五祠”中最主要的“酎祭礼”也移到陵寝来,按照“上陵礼”的仪式举行。这两种仪式的推行,使原来承担祭祀重任的宗庙的地位显著降低。西汉以来在陵旁立庙和每个死去的皇帝享用一庙的制度被废除,皇帝及其祖先的神主以“同堂异室”的方法供奉在一个祖庙里。并且,由于上陵礼规模大,参加人数多,故陵寝的建筑随之扩大了。举行仪式的大殿,悬挂行礼所需大钟的钟架都建立起来。从此,以朝拜和祭祀为主要内容的陵寝制度就完全确立了。此后历代的陵寝制度都是在东汉的基础上加以改革和扩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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