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雅》第8章


属于手工业遗迹的有窑、炉和“工房”等,目前大约发现了十七处。根据《中日共同尼雅遗迹学术调查报告书》的报导,它们的分布呈现出两个特征:一是它们一般都分布在房屋遗迹群之中,与周围的遗迹群结合在一起;二是它们本身也是大致成组分布的。大致说来,这17处手工业遗迹可以分作6个组,分别属于6个区所有,或者说是这些区各自所有的手工业设施(冶炼、烧制作坊)。
第二部分 活着的遗址第16节 沙海古卷
在纸张发明之前,人类曾有过木简、羊皮纸、石头、粘土板、树叶和树皮等几种书写材料;在古代中国,有时候丝绸也用来书写文字。在今天这个早已经习惯了纸和印刷术的时代,有谁还会想象写在木头、羊皮以及树叶等上的书卷是一种什么样子呢?
木头和羊皮用来书写,好像是灵机一动的发明。有人曾认为:木简来源于竹简,在北方不产竹子的地方,人们学会了用木头来替代它。这个观点似乎有说服力。不过,根据现在的考古发现来看,在木质材料上书写文字并以此作为交流的媒介,主要为古代中国人所发明。这使我们联想到,纸张也是由古代中国人发明的,在这二者之间有没有联系呢?
在古代世界曾经广泛地流行过的木“书”,应该与竹“书”同样古老。至于羊皮和树叶“书”,它们起源于古希腊和印度等地。
在蔡伦发明纸——准确的说是最有效地改良造纸技术之前,更原始的纸已经被创造过了。造纸技术可能被当作专利垄断过,原因是中国人掌握的这种技术向外部传播得很缓慢。到公元三四世纪,除了最靠近“汉地”的楼兰一带以使用纸张为主外,在靠西的尼雅直至和田、喀什,几乎没有发现使用纸张的迹象。
这个发现很有趣:在楼兰,人们主要用纸书写,木简次之,所记录的文字,以汉文为主,卢文次之;在尼雅,这种比例被颠倒过来,只发现了一小片纸,而且还是白纸,绝大多数都是用木质简牍再加上极少的羊皮纸书写的。这个现象说明,纸张可能曾严禁向西输出,或许可以冠以“精绝纸贵”,在当地,即使是贵为王侯,也都采用木简来写信。同样是泰始年间的文件,在楼兰用的是纸张,到了精绝就改用木简。
木质简牍作为书写方式在精绝得到了高度的发展。它们可以按照形制分作下述的类型:楔形、矩形、长方形、棒形、标签形、Takht形、杂类等七类。在楔形和矩形简牍上,一般都采用了巧妙的密封设置。羊皮文书也采用过类似的设置。所有这些简牍分别用来记录国王的谕令、政府文件、信件、法律文书、籍账、文学作品和佛经等。它们主要用来书写卢文字,也有少部分书写汉文。
所有这些“书”,都是用一种木头做成的笔写就的。斯坦因曾经从遗址中挖出过木笔的实物,它利用树枝,将一端削尖,蘸上黑色墨汁,就是一支很好用的笔了。
卢文是中亚古代一种已死亡了的文字,该文字的研究者林梅村教授介绍过,就目前所知,这种文字的最早期遗迹,是印度孔雀王朝阿育王(即佛教历史上著名的“无忧王”阿输迦)统治犍陀罗(它的中心在今天巴基斯坦北部的白沙瓦)时颁布的摩崖法敕,最晚的文物是新疆塔里木盆地东南部鄯善王国君主元孟(即本书后文提到的鄯善五王中的最后一位伐色摩那)时期的木简文书。流行的年代大约是在公元前3世纪中叶至公元四五世纪。一个时期,这种丝绸之路上曾流行的商业和佛教用语还一度流传到了当时中国的首都洛阳。
有一个神话故事讲到了这种文字的起源,这个故事记录在《大集经》里:
据殊致罗娑菩萨说,在世界之初日月星宿尚未创造时,有一位国王的夫人,因贪恋淫欲与驴交合,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是一个奇形怪状的非人非兽的东西:“头耳口眼,悉皆似驴,唯身类人而复粗涩,较毛被体,与畜无异。”(驴首人身怪物)它的母亲很惊恐,将它投在厕所中,但却被一位称作“驴神”的罗刹妇救走了,将它带到了雪山之中哺育:“几至长成,教服仙药,与天童子日夜共游;复有大天,亦来爱护。此儿饮食甘果药草,身体转异,福德庄严,大光照耀,如是天众同共称美,号为卢虱吒大仙圣人。以是因缘,彼雪山中并及余处悉皆化生种种好花好果,好香好药,种种清流,种种好鸟,在所行住,普皆丰盈。以此药果,资益因缘,其余形容粗相悉转,身端正,唯唇似驴,是故名驴唇仙人。
唐朝人吉藏撰写的《百论疏》中讲到了这位驴唇仙人的事迹:
“昔有梵王在世,说七十二字以教世间,名楼书。世间敬情渐薄,梵王贪吝心起,收取吞之。唯呵、区两字从口边坠地。世人贵之,以为字王。故取区字置《韦陀》首,以呵字置《广主经》初……《毗婆沙》云:瞿毗婆罗门造梵书,卢仙人造卢书,大婆罗门造皮陀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古代印度正像在中国一样,人们把文字的发明权归属于某一位传说中的仙人。梁朝和尚僧佑写有一本书《出三藏记集》,其中的第一卷《胡汉译经音义同异记》里甚至说:
“古时候创造文字的人一共有三个,最大的名叫梵,他创造的文字向右书写;次一位名叫楼,他的文字向左书写:年少的叫仓颉,他的文字向下书写。梵和楼主在天竺(印度),皇史仓颉主在中华。
唐朝段成式的书《酉阳杂俎》中夸张地说:
“西域有驴唇书、莲叶书、节分书、大秦书、驮乘书、树叶书、起尸书、石旋书、覆书、天书、龙书、鸟音书等,有64种。”驴唇书即卢文。
这种文字从右向左横写,看上去似蝌蚪。可能在公元一世纪,流行于古代印度西北部的卢文字传到了塔里木盆地南部。它要在于阗(今和田一带)和鄯善(今若羌一带)两个地区流行,不过最主要的地区还是鄯善。在尼雅遗址发现的数以千计的用此种文字书写的文书证明了这一点。卢文书主要是用木头制成的简牍,即将木头削成不同的形状,在上面书写文字,只有及少数文书(大约二十五件)是写在皮革上的。在尼雅,不同形状的木简书写的内容也不相同。另外,在楼兰还发现写在纸和丝绢等上的卢文字。在和田发现的“马钱”上也有卢文字的铭文。
尼雅的卢文书发现之后,首先的问题是解读。因为是死文字,在今天看来无疑是“天书”。这是最具挑战性的研究工作,大致上与文书的发现同步,对它们的转写和释读工作也开始了。当第一批文书出土后,英国语言学者E。J。拉普逊(E。I。Rapson)受到委托着手文字的释读。后来这项研究工作还有其他几位欧洲语言学者(A。M。Boyer,E。Senart,P。S。Noble)的参与。到1929年为止,卢文书中的主要部分,大约七百六十四件都得到了转写、释读和发表。这就是那部称作《卢文题铭》(harosthiInscriptions)的著作。
转写、释读后的卢文书,还需要翻译成今天使用的文字。最早是译成了英文,由另一位英国语言学家T。贝罗(T。Burrow)完成。1939年,他出版了《尼雅卢文书别集》(FurtherKharosthiDocumentsfromNiya),发表了《卢文题铭》一书编号以外的18件文书(编号765…782)的释读和译文;翌年,出版《新疆出土的卢文残卷译文集》)TranslationoftheKharosthiDocumentsfromChineseTurkestan),发表了490件文书的译文及笺释。这部著作后来译成了汉文非正式出版。
贝罗在解读和译释之外,还做过卢文语法等方面的研究,这些已属于古代语言学的领域。后出土的文书中,华盛顿大学邵瑞祺(RichardSalomon)教授做过零星的释读。从这里可以看出,对于卢文书的释读工作,主要是由外国学者开展的。
林梅村于1988年出版《沙海古卷——中国所出卢文书(初集)》,收录了由他转写、译释的588件卢文书。这些文书分为三个类型:国王谕令、籍账和信函,沿用了波叶儿等人在《卢文题铭》一书中的编号。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工作看来还未完成,因为有一批其它类型的文书——例如属于法律文书的判决书与书面契约,以及一些文学作品等——尚未得到译释。幸而在法律文书方面,还有贝罗的译释。不然的话,那将是一个巨大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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