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卡布罗的集市》第37章


我最怕的就是假期的夜晚,学校里静悄悄的,寝室里一个人也没有,会感到无边的寂寞,但有了盈盛,那个假期不再寂寞。
待到开学,我觉得我已经开始离不开盈盛了。
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即使是对于瑾也没有,我和瑾就感觉是亲人,能为对方去做一切,甚至是死,但和盈盛却能真正感受到恋人的气息,有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初进盈盛时会感觉她很放荡、很随意,甚至很市侩,但接触时间久了就会发现,她其实很单纯,很简单,晶莹剔透得像九寨沟的海子,她总是习惯于拼命表现出她缺乏的一面,弄得自己好像啥子都懂,其实内心则不然。比如以前和她聊Apian,她总想表现出她有多老练的样子,其实她却是一个处女。她和瑾是两个相反的极端,瑾看接触起来很单纯,但无论怎么深交,你总感觉自己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彼此间总像被什么东西隔着,而盈盛则是属于很容易交心的那种。
我去机场接她的时候,她一见到我,就把行李一扔,立刻扑到我的身上抽泣起来,我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微微地笑着。
“这段时间想我了没有?”在回校的车上,她紧紧地靠在我的肩上,含情脉脉地看着我问道。
“还行吧。”我两眼望着窗外,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假期看了什么书了吗?”她问。
“白天上班,晚上在和你聊天呢。”
“你应该看看的。我假期看了一本书,还不错,路遥写的《人生》。”
“好像路遥还没死哦?”我转过头来笑着对她说。
“你又不是村上春树。”她笑了笑接着说道,“读本书干吗那么挑剔?其实中国很多当代作家还是很不错的,比如冯骥才、莫言等。”
“我无所谓的,我是啥书都看,只是以前一个高中同学说他读书要读就读已死之人写的书,那样才有深度。当时挺羡慕他能说出这样的话,后来看了《挪威的森林》,才知道他是仿照村上春树说的。”
“靳瑜瑾?”她顿了顿又说道,“应该不是她,她不会说出这么低俗的话?”
“这句话怎么低俗了?”我有些不解地看着她。
“村上春树不是还没死嘛?他一方面告诉你不看未死之人的书,一方面又在读《挪威的森林》,那不是自相矛盾吗?”
“那应该不叫低俗吧。”我笑了笑说道,“最多算人品问题。”
她抬头笑着看了看我没有说话。
那时正是农历八月,花溪大道两旁的桂花开得正艳。
“靳瑜瑾们回来了吗?”隔了一会儿她突然问道。
“应该没有吧,反正没打电话给我。”我说。
她点了点头,再也没有着声。
把她送到寝室后,我就回到了我们宿舍,寝室里的同学也差不多都到齐了,奇怪的是,连钟聿德也到了。
“哎,你怎么搬回来住了?你那麦田里的守望者呢?”我对着钟馗问道。
“别提了。”
“分了?”我继续追问。
“是啊,他奶奶的,我以后绝对不结婚了,你要看足球,她要看还珠格格。”
“我靠,我以为什么了不起的大事呢,我以前高中同学也这么说过。后来我想了想,有个最简单的方法就解决了啊,你买两台电视啊。”
“SB一个,我讲的是性格不合啊,电视可以买两个,那其他的呢?”
我摇头苦笑了一下,就没有再说什么。
人家说夫妻有七年之痒,原因就在于开始的时候如果发现彼此的问题都不去计较,不去在意,但时间长了,就不能互相容忍了,但过了那个坎,大家也就习惯了彼此的缺点,也就不去计较了,夫妻之事本来也就这样。
我像盈盛讲诉我的想法的时候,她斜着头撒娇式地看着我。
“你以后真能容忍我的缺点吗?”
她习惯于挽住我的手臂,有时会把手插进我的上衣口袋里,而我则喜欢把双手插进裤兜里。贵阳的天气本来就比较偏冷,花溪更甚之,秋天一过,走在街上凉凉的,起风的时候,她会把手从我屁股的皮带上方摸进去贴在我的后背上。
我很喜欢她这样子,或许也仅因为这样,我才能真正地感受到她的存在。因为当我们彼此不接触走在一起时,我总会觉得身边这个女人是瑾,特别是当我们两人独自并排走在学校后墙外的中山路时,听着踩在脚下的梧桐叶窸窸窣窣的声音,我会情不自禁地搂过她的肩膀。这是我对瑾的习惯性动作。
这学期都开学一个多月了,但她和习敬轩都没有打过电话给我,当然我也没有打过给他们,或许我们彼此都希望保存着这份难得的平静吧。
这期间我认真地看完了路遥写的《人生》,我很喜欢这本书,不是因为别的,因为他笔下的高加林和我小学时一个老师的遭遇很像。我那个老师也是那个年代高中毕业的,然后回家后当过赤脚医生,当过民办教师,后来因为文章写得好,调到县委去任职,再后来又因为某些未知的原因又被下放到当时出去的那所小学教书,前些年由于超生又回到了农村,去年有次回家看见他挑着两篮子鸡蛋在街上卖,已经与一个地道的农民无二了。我当时有种特别心酸的感觉,都没有敢上前去叫他,但我特别能感受他那种心理落差。另外,我特别喜欢《人生》中的那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的确,人生要是能像单机版的游戏一样能存档多好啊——在每一个岔路口存一个档,当发现所走的路途不是那么平坦如意的时候,可以回过头重新调档重来。
这段时间,我还遇到一个我高中时同校的学生,他叫聂甦,我说过,我的高中时一所牛逼得不能再牛逼的学校,在本省读大学的都屈指可数,在这种本省的三流大学里更是寥若晨星了。尽管我俩高中时基本上不认识,但在经过一番骂娘和感叹世事不公、命运不济之后,我俩很快成了朋友。
他有两个爱好,好赌、好色。但他有支撑他这两个爱好的本钱,一是他家里有钱,二是他本人长得很帅。
他有个女朋友在马师大那边读书,中途翘课无处可走时,我基本上都是去找他,不过我从没有带盈盛见过他,倒不是因为别的,因为我知道她和盈盛本来就属于两个极端世界的人,根本谈不到一块,不过他倒经常带我去找他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一个胖墩墩的女生,经常都化着妆,小嘴涂得红红的,属于一看起来就能勾起人性Y的那种。他们是小学同学,她对他很好,基本上是属于有求必应的那种。
印象最深的就是有次我们在火车站那边打牌,一晚上输光了我们俩身上所有的钱,第二天回校的车费都没有,翻遍所有的衣袋,最后找到两个1角的硬币,那时从火车站坐公交到学校要1。7元一个人,坐车到师大只要1元,后来我们还是决定坐车到师大去找找以前的同学,上车后丢了两个1角的硬币在自动投币箱里面,还好,公交师傅看了我俩一眼,没有说话,就这样到了师大。
到达师大后,同学没有找到,就走出校门在天桥上闲逛,看见一个盲人端着一个破碗在上面乞讨,饭碗里放有两元钱,聂甦就走到那盲人身边去把那两元钱拿起揣到了自己兜里,那盲人把眼镜一掏,双眼死死地盯着我俩,我俩也死死地看着他,他见我俩都凶神恶煞地,也没多说什么,就默默地把眼镜带上。
有了这两元钱,我们就坐车到马师大去找他女朋友了,他女朋友对于他是有求必应、百依百顺的,所以找到了他的女朋友,基本上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不过像这之类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跟盈盛说过。首先一个男生这么对他女朋友,多少有点卑鄙,其次她的成长环境中从来就没有缺过钱,而钱却又是我又恨有爱的东西,为了在她面前保留我硕果仅存的虚荣心,我必须得表现得很不在乎。再说我本来也属于那种表面无所谓但内心却非常复杂的那种,我害怕他走进我的心里,害怕她认为我也和聂甦一样,害怕她因此而嫌弃我,为了不失去她,所以我不得不把这一切阻隔开来。
记得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有次学校组织参加文化演出,我当时的角色是演向日葵,整个过程就是用头对着演太阳的那个人不停地转。活动结束后就是和领导合影,我站在最边上,由于人太多,相片洗出来后根本找不到自己。读书时成绩一直不好,不过也不调皮,总之就是平平淡淡,姑且不说学校每周贴出的红、白榜上从不会出现自己的名字,就连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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