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镖局春秋》第2章


镖局不是商人武装。商人武装是商人自己建立的“商团”。商团大多数被买办资产阶级控制,行事独立于军警机构之外而自成体系。镖局虽然服务的主要对象也是商人,但它毕竟和商人只是雇佣关系,更不会像商团一样独立于国家军警之外,成为一种负有特定使命的武装力量。 
镖局不是官僚的卫队。官僚卫队执行的是官僚的命令,完成的是上级下达的任务。虽然京城的会友镖局曾经担任过李鸿章的安全保护工作,可是他们毕竟也是雇佣关系,只对雇主负责。 
同时,从镖局的组成人员——镖师的身份上也不难看出镖局的性质。 
镖局的主要从业人员就是镖师,镖师可以单干,也可以自己组建镖局,还可以到别人的镖局从业。镖局散伙以后,镖师可以另起炉灶,也可以改行。总之,镖师是自由的,对镖局不存在人身强制和依附关系。 
由此可见,镖师对于他们的雇主来说,只是契约关系,雇主有雇用和不雇用的选择权,镖师也有受雇和不受雇的自由权。双方谈妥了条件,就达成了一纸协议,等协议执行完毕,权利和义务也立即中断。总的来说,镖师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镖师是自由职业者,而由镖师组成的镖局也是自由的企业。
镖局与盗贼是朋友不是同伙
既然镖局的保镖和劫镖的强盗在立场上是完全对立的,那么为什么走镖护院的镖师跟强盗一说行话,强盗就不劫镖了呢?他们是不是同伙呢?在弄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个有趣的小故事。 
相传有师兄弟三人在练成了武功以后,却不知道要从事什么工作。其中一个想要当强盗,剩下的两个人反对,说:“你当了强盗,就会去抢劫行人与居民,如果我们两个一个护送行商,一个为人护院,那时你怎么办!”由于他们终究是同门师兄弟,又不忍心互相残害,于是就约定了一些行话,把走镖定为响挂,称“占一线之地”,护院定为内挂,称“占一塔之地”, 
绿林称为“朋友”,如果以后见面时能讲出这些话,就是一家人,千万不可以冲突!而他们三人的子孙,也都按这个惯例行事。 
这个故事自然属于民间传说或者杜撰,经不起严格的考证,但后来的情形确实如此。镖局不但依赖于江湖上的强盗生存,而且同江湖上的关系密切。传说一些被官府注意的江湖人,进城后若住进镖局,官府是不能缉拿的。一来因为镖局势力大,二来镖局往往都有靠山。因此说镖局既同绿林有来往,又同官府有关系,其利益决定了它的性质:在官和民之中,镖局往往表现出矛盾的两难状态。 
镖局和盗贼虽是斗争的双方,但没有盗贼的盗窃和抢劫,也就没有人会花银子雇用镖师保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镖局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所以镖局的存在和发展,不但依靠商品经济的兴隆和发展,同时还依靠着盗贼的存在而发展。不同的是,盗贼的目的是抢劫财物——图财害命,在受害者看来是一个统一体,在官方看来是一个案件——但是从盗贼的角度来看,图财和越货才是真正的目的,害命和杀人是万不得已才采取的、最好不采取的手段。一旦出了人命,事情就闹大了,官府的捕快就会找上门来,他们最期待的效果就是商人一见自己满脸杀气的样子就跪地求饶,或弃财而逃。 
镖局的目的也是求财,只不过镖局以保障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收取酬金,和盗贼进行武力对抗,只不过是镖局为了达到目的而采取的一种手段。盗贼喜欢不战而屈人之兵,镖局的镖师也喜欢不战而屈人之兵,谁也不愿意采用武力手段来解决问题。因此双方都愿意选择不流血、不对抗、不动武的和平方式。这样一来,镖师和盗贼就有了交朋友的可能。 
而盗贼呢,也知道镖师这个朋友是战而不屈的角色,战与不战,流血与不流血的主动权全由自己决定。而镖师的实际经验是,盗贼是个知难而退的朋友,只要给他面子,他就会知难而退,用贼匪们的行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放走了扎手的(镖师),就能捞到顺手的(没有请镖局的商旅)。”
第二章镖局起源
镖局起源
我们现在知道了什么是镖局,对镖局的概念也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原来镖局是古代的一种民间机构,可是这种民间机构能“古”到什么时候?也就是说它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在我们探讨镖局的起源之前,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有些影视作品和文学作品中,经常看到的描写镖局的镖师在途中遇劫的情形:北宋时期,某某镖局在运镖途中,途经一段山路,四下极为安静,突然从各处窜出数人劫镖,镖师与歹徒四目相对,浑身散发出逼人的杀气,大喝道……在这一小段描述中有一个致命的谬误之处。北宋时期还没有镖局,镖局是在明末清初时期才开始出现的。镖局在明末时叫“镖行”,而且“镖”字当时的写法还是“标”。镖局出现在明末,兴盛于清朝,因为在此之前,人们生活中的主要经济商品大多还是由政府管制或者包揽的,并且范围很小。直到康熙年间,商品经济才得到发展,有了雇用、接受雇用和拒绝雇用的人身自由保障,镖局才具备了产生的条件。
镖局的起源也是自由商人的起源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知道镖局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商人,难道说只有在自由商人出现以后才会出现镖局的吗? 
从根本上来说,镖局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中国在结束了原始社会的生存状态以后,社会生产力有了明显发展,这不仅表现在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生产工具上,而且产品也有了剩余。剩余的产品要以交易的方式在各部落间进行互换有无,于是便首次出现了人类的商业活动。但因当时的地理条件交通工具限制,所有交易活动都是在有限的区域内进行,所以,当时既没有专业商人,更没有专业的商人队伍。 
私商的出现,大约在春秋战国以后,这时的社会财富分配经出现了悬殊,有些私商本身就是贵族成员,服务对象自然是上层社会,老百姓的生活需要一般都是通过“自我行为”来满足。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统一了度量衡,并统一了货币,为商业活动打开了通道,但重农抑商的意识形态,依然束缚着商人的职业自由。 
到了汉代,商人的日子更难过。朝廷不仅把农业作为立国之本变成了一种国策,并在经济上也加重了商人的税赋。如果商人稍有叛逆,官府将直接没收商人的所有财产。尤为突出的是,当时经营利润最丰厚的就是盐铁,但这种商品从生产到销售都全部实行了专卖制度,之后专卖范围又扩展到酒类和丝绸,这类买卖皆由国家垄断,私商不能染指。因此说,当时名义上的自由贸易,说穿了无一不是在国家控制下的“政府行为”。 
隋唐时期,是商业活动的一个变革时期。前期是一个低潮期,原因是由于三国、两晋、南北朝、隋朝战乱不断,不仅使各条商路受阻,而且各种专卖制度更加变本加厉,除了卖些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针头线脑外,能从事长途贩运的商贾几乎廖若晨星。唐朝统一中国后,由于国内外的局势较为稳定,经济发展较快。经济的快速繁荣,使过去的抑商政策有了松动,但在专卖制度的范围上又扩大到了茶叶等产品,也就是说,普通老百姓所必备的盐、酒、茶,依然是由官方所垄断。 
宋元时期也是如此,除了盐、铁、酒、茶、丝绸之外,又将药材、石炭、醋、矾等物纳入了专卖之列。元朝虽然因为经济的繁荣使专卖范围有所缩小,但“漕运”与“海运”中的庞大商务运作,仍然被贵族官僚和上层富商所把持。所谓的商人,仅仅是对官商市场的“拾遗补漏”而已。 
明朝对商人来说是个松动期,商品交易从生活必需品开始向装饰品,储备品等方面扩展,市场开始扩大,特别是资本主义的萌芽开始萌生,市场上出现了自由劳动力的出卖者,这才使民制、官收、商人营销的一条龙服务,掺进了民营的成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由商人。 
三百年大清朝帝业,是经济的繁荣期,也是自由贸易的开发期,特别是嘉庆,道光年间,除了将一切生活必需品的经营权交还给商人以外,连世袭的贩盐特权也一并废除了,所有商人只要照章纳课(税),就可以领到官府发放的“盐引”(买卖食盐的一种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