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世界大战大全史:四国对德国和奥地利的管理1945-1946年》第86章


(五)货币改革 
1945年和1946年间,奥地利人在货币改革问题上一点也没有遇到经济上的困难。战争结束时,奥地利自然没有自己的货币,银行实际上都是空的,因为现金大多给俄国人拿去了,剩下的尽是不值一文的德国债券。唯一的货币是德国马克,不知其总数多少,在德国垮台后仍然不断流入奥地利,特别是从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流入。盟国都暂时发行各自的货币。因此最迫切需要采取的措施是收回德国马克,用国家货币来取代,并使流通量能有可以控制的平衡。 
临时政府对这种局面自然非常了解——倒一点也不因为政府领导人和所有其他奥地利官员由于维也纳银行缺乏存款而只限于每月领取薪金一百五十德国马克。可是他们在苏占区内权力有限,不能采取有效行动。最迫切需要的立法一连多少星期还是草稿,搁在伦纳博士的办公室内;等待国际地位的明确和管理全国的一元化权力的建立。苏联当局从它们所攫取的财产中提出六亿马克一笔“存款”作为兑换的基础,但是直到1945年7 月3 日按中央银行过渡法重建奥地利国家银行和颁布银行支付法时才开始实行。这就使解放后一直关闭的奥地利银行得以复业。银行支付法规定存款总额中的百分之六十全部限制使用,百分之四十部分限制使用,但对受严格限制的临时需要则准予支付。奥地利政府为了鼓励个人把手头的一些款项存入银行,保证对这些存款不再限制使用。但是,这个立法仍只能部分生效,因为它只适用于苏占区,政府的权力仍局限于这个区域内。在这个国家的其余地区内,纸币流通仍是自由的。 
1945年11月30日所采取的第一个主要步骤是通过奥地利先令法,要求一切公开发行的银行纸币,包括德国马克和军用先令,在12月1 日至23日期间向银行兑换新的奥地利先令,兑换率为一比一。现行的一切银行纸币,除十个德国马克以下的小额纸币外,全部停止流通,这些小额纸币留待以后处理。奥地利银行纸币的发行限于每人一百五十先令,其余部分以百分之六十列入限制使用帐户,百分之四十列入部分限制使用帐户。一种与此同时进行的业务活动,是对所有银行帐户以同样的比率将德国马克转为奥地利先令。最后一步是兑换小额纸币和硬辅币,于1946年2 月20日实行。 
这些措施大大减少了总的货币流通量。下面的事实说明了工作的一般规模,1938年3 月7 日,奥地利国家银行的最后一周结帐单表明,总的货币流通量是八亿九千九百万先令;1946年2 月从银行和公众中收回的纸币总数是八十六亿五千九百八十万;同一日期按先令法在民间流通的货币略微超过十亿,加上向占领军发行的十五亿,总共约为二十五亿。兑换的结果自然是黑市价格和外国货币价格的暴跌。由于第一次在全国实施统一的货币制度,贸易大为促进。然而,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其原因是平均每月的纸币流通量从1937年的八忆四千九百万先令增至1946年12月的五十五亿六千一百万先令。350 就货币兑换对奥地利居民的影响而言,盟国对臭委员会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只限于批准奥地利政府呈送的法律,并对各占领区的实际兑换工作给予一些帮助而已。委员会倒较为直接关心奥地利当局提供给它们作为占领费使用的款项。这笔费用的总数多少,四国之间怎样分配,这是盟国委员会早期在会议上经常讨论的问题之一。从1946年2 月12日起,总的费用相继减至占每年联邦预算大约二十五亿先令的百分之三十五到二十五。这年年底,据一致同意,1947年这个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五。在占领之初,分配给苏联方面的费用高于分配给其他三国费用的总和,但这种不平衡在以后的十八个月里逐渐减小了。1947年的协议规定,那一年的总费用为一亿三千万先令,其中四千万分配给苏联,其余三国各为三千万。 
(六)苏联的经济政策 
奥地利政府促进工业和经济恢复的一切尝试,西方三国帮助奥地利政府的一切努力,总是因为盟国对奥委员会未能全面控制苏占区而遇到严重阻挠,前面已经提过,苏联当局掠夺了大量的原料、工业设备和私人财物。这种掠夺在1945年整整一年中继续未断。其中有很多是伪装得并不高明的,而且对苏联经济是否有利,也很值得怀疑,因为机器拆卸下来,往往一搁就是几个星期,任其生锈,然后才装走,有些简直永不装走。波茨坦协定签订后,俄国人的手法略有改变。苏方代表建议与奥地利政府笠订一系列单方面协议,仿照在匈牙利和罗马尼亚建立公司的先例,建立苏奥混合公司,以开发齐斯特尔斯多尔弗油田和管理多瑙河航运公司。这样就会导致苏联控制奥地利经济的重要部门。临时政府以值得赞扬的坚定态度拒不同意。后来俄国人再度把力量集中在大规模拆351 运的政策上。可是在1946年春季,他们最后也抛弃了这一政策,以利于把定为德国财产的设备原封不动地留在奥地利,使之为苏联的经济利益开工生产。于是建立了一个机构,名为“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这个名称来自俄文第一个字母USIA),以监督各有关事业。1946年6 月27日,苏军司令正式下令将东部占领区年一切德国财产转归苏联所有,并于7 月16日把情况正式通知奥地利政府,自此以后,大约有四百处财产就这样划归苏联在奥地利财产管理局掌握了。这些财产包括生产石油、硫酸、金属板、人造纤维、电力设备。建筑器材和玻璃在内的各种企业。 
苏联政府可以授引美国处理赔偿专员在波茨但会议后于莫斯科召开的战争赔偿会议上所作的让步,为它对波茨坦协定中赔偿条款的解释作辩护。当时出席赔偿会议的美国专员承认了苏联政府提出的要求,即有权不受任何限制地接收在波茨坦所指定的那些国家的全部德国资产。此外,在波茨但会议后,美国政府于9 月7 日曾致苏联政府一份照会,提出:虽然[盟国对德〕管制委员会有权监督和处理德国国外资产的分配,但苏联政府可以处理德国在芬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以及在奥地利东部的资产,无需通知管制委员会的英国、法国和美国代表。管制委员会的英国、法国和美国代表可以处理其他一切德国国外资产,无需通知苏联政府。 
西方国家要反对苏联的这种立场,可以援引1943年1 月5 日联合国家在伦敦发表的宣言中关于强制转移敌管区财产问题的规定。这一文件苏联是参加制定的,它为签署国保留对被占领区财产的任何转移宣布无效的权利,不论转移所采取的形式是“公开的掠夺还是在形式上似乎是合法的处理,即使据称是自动实现的”,都无例352 外。但苏联政府坚持该宣言不适用于奥地利。这个论点似乎是有一些法律根据的。 
尽管苏联当局可能提供法律论据来支持其行动,但其行动本身显然是直接违反莫斯科宣言和四国新近达成的承认奥地利政府并允许其对全国行使管辖权的协议的精神的。 
英国高级专员斯蒂尔上将代表英国政府立即向苏军司令提出抗议。贝文在1946年7 月12日的外长会议上提议建立一个四国委员会来报告主要困难,即对构成德国在奥地利的财产下一定义。8 月2 日,诺埃尔一贝克在下院宣称,英国政府认为“任何使奥地利划分为占领区的影响加剧的行动都是引起严重关切的问题”,如果任何这类行动似有可能“破坏四国都曾同意保持的奥地利国内外的领土完整”,那么问题就更为严重。但贝文的建议遭到拒绝。英国提出的抗议和奥地利政府采取的大胆行动都无效果。奥地利政府打算通过一项国有化法律来对抗苏联的行动,该项法律适用于苏联当局要求占为己有的许多奥地利财产。这项法律如果实施,就可以使那些财产免受苏联的控制,至少也可以大大限制苏联的控制。可是在这项法律送交盟国委员会的时候,尽管西方三国的成员毫无异议,但苏联高级专员却立即表示反对,其理由是这项法律干涉了管制协定中所规定的苏联可以根据以往的盟国协议直接采取行动处理德国财产的权利。库拉索夫上将不祥地补充说,苏方保留在苏占区内为保护其本身利益而认为有必要采取的步骤。 
苏联的反对并不足以阻止这项法律的实施,因为根据新管制协定的条款,反对意见必须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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